接近黄昏的时候,县城中张贴出来一张大大的告示。
众人纷纷围拢。
告示上写着新来的朝廷军的将军、指挥、后勤大主管等等职位对应的名字。
胭脂站在人群之中,她远远地就看见了那两个字——沈鸢。
那两字出现在猪倌的后面,大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像昨日那个女子,勇敢无畏,善良爽利,与寻常女子完全不同,却让她莫名其妙生出了一种仰望的感觉。
或许是仰望,又或许是羡慕。
胭脂家里也不算寻常家庭,她父亲是晋州楚氏,没落之前,她也是府中小姐,只不过,世道无情,荣华富贵转瞬即逝。现在她寄人篱下,被杨贤养在府中当养女,勉强落得个县尉养女的称号,可她听得出这个称号背后的意思。
她家欠了杨家许多债,她这命是杨家的,什么都容不得她自己选,她从前是读过书的,书上教人忠君孝父,她就乖乖听从养父的安排,可她觉得书上说得不对。比如杨贤自己的亲闺女就不用被送给军爷,而她,一个养女,就活该被送来送去,她还得听从安排。
当初她拼死拼活地不愿以色侍权贵,差点没了命,为的不就是能够清清白白地活着嘛?
其实,她身边也有女孩愿意委身换取荣华富贵,尤其是这个混乱的时代,跟一个寻常人家的男子,还不如找个权贵避风港,虽然活得没有尊严,但还在能捡回一条命,世道艰难,她
一点也不歧视这样的女子,毕竟她自己的姐姐就是这般才捡回了一条命。。。。。。
昨夜那样恣意的一个女子,她只有看看,羡慕羡慕的份。
她心里很遗憾。
又很奇怪。
因为她居然很期待。
期待可以再见到他。
胭脂说不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那个人坐在那里,与简陋的屋子格格不入,但那屋子又因为他蓬荜生辉。他低着头,认真地看书,温文尔雅,她觉得她从前认识的男子给他提鞋都不配。
那人问她年纪、名字,问得那样耐心、温柔。。。。。。那人俊俏非凡,恍若天上的神仙,只是立在那里就叫人心旷神怡。
她心中忽然想,若是喜欢上了一个权贵,那么。。。。。。心甘情愿地委身于他,到底叫不叫以色事人呢?
看了两眼,胭脂便快步回府了。
还没进屋,就被一群少女拢在门前。
其中一个笑道:“军爷身边那个女子你们都见着了吧?她就是今日告示贴出来的沈鸟!”
“是哪一个啊?看起来很不好惹那个?”
“不是,不是,是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长得很像小猫的那个!”
胭脂微微一愣:“沈鸟?”
“对啊,你不知道吗?县城里都传开了,说这个沈鸟和那个风铃并不是军爷的小妾,而是军中的重要大官呢!”
胭脂想了想,道:“不对,是沈鸢,不是沈鸟。”
其他人都反驳她,“那个字就念鸟,全城人都这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