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以后可是手下的得力干将,林浩宇不想他们将来有任何闪失,他损失不起,所以现在跟在自己身边就时刻提点着他们点,多学点生存的技能。虽然他也没有太多的人生经历,可是他前世看的书多啊!有些东西还是知道很多的。
林浩宇看众人都长记性了,也就点了点头。
饭菜上来,众人都饿的差不多了,也没有顾忌林浩宇这个老大在不在场,也不客气,坐下就拿起筷子吃了起来。相处这么长时间,众人对这老大的脾性还是有些了解的。老大也不在乎这些虚套的东西,只要一心一意的跟着老大混的,一般老大对他都是很好的,就是偶尔开句玩笑也无伤大雅。
吃喝过后,林浩宇就让他们各自回去休息去了,两人一间,正好剩下林浩宇和映雪一间。
林浩宇也就‘免为其难’地继续抱着映雪睡在一张了。这一夜可是香艳的很,以前睡在狭小的简陋帐篷里,一般都是和衣而眠的。现在,嘿嘿!映雪可是只穿着小肚兜和亵衣的,让林浩宇过足了艳福和手欲。映雪更是羞不可耐,早就钻进被窝里,不肯再出来了。本来她是不好意思脱的,只是脱了外衣,还穿着薄薄睡的,可是这个少爷硬是让她连也脱了。要不是映雪最后坚持,死活不肯再脱,恐怕这小肚兜和亵衣也被这色色地少爷除去了。
不过即使这样,林浩宇也变是大饱眼福,最后还是依旧跟以前一样紧抱着她睡觉。这可是比以前香艳多了,小萝
莉脱成这样乖巧地躺在怀内,那要多刺激有多刺激,真是春色无边,弄得林浩宇差点就把持不住,就要把这小美人就地正法了。
好在,他现在身体还小,映雪也还小着呢!有些事事急不来的,也就没敢有什么想法了,他也是煎熬了一夜啊!第二天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干这样香艳的事了,干看着到嘴边的肉,就是吃不着,别提有多难受了。在身体没有长大之前,还是分开睡的好,要不然苦的也只是自己。现在,他是多么地希望自己能够长大啊!
清晨一早,林浩宇就起来了,神清气爽,在野外露宿了几天,这一夜可是睡得很香,众人亦是如此。
刚来到这金陵,林浩宇当然要好好地逛逛了,吃罢早饭带着映雪上街了。至于赵虎他们几个,当然有事要做了,要不然还带他们来干嘛!旅游来着的啊!正事就交给他们做了,小弟就是要帮老大干活的。
至于要干的事情,首先在这金陵城中,先找个独立的小院住再说,昨晚是天色晚了,而且众人都累的不行了,才住客栈的。相对来说,还是自己找个院落比较方便,反正他现在又不是没钱,临走时,林浩宇可是把身上的银票差不多都给他们了的,只留一些碎银和映雪逛街时用的。
更何况,他来金陵要做的事,可是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的,要不然就比较麻烦了。要知道他可是来劫人的啊!而且劫的还是贾氏家族选定看重的儿媳妇。读红楼可是知道,这金陵城中,贾史王薛四家可是势力颇大,连络有亲,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扶持遮饰,具有照应。
虽然贾家现在主要在京城,可是这金陵毕竟是原籍,势力还是很大的。这秦可卿可是前朝长公主之女,牵涉到皇室辛秘,贾家之人应该是有人知道的,可是依然要养着这秦可卿,还让她做贾蓉之妻,可谓是重视非常。
虽然林浩宇的娘亲贾敏也是贾氏之人,可是林浩宇清楚,自己不是娘亲亲生儿子的事肯定有人知道,最起码贾府长辈之人应该知道。毕竟,当年他被林如海夫妇抱养的时候,正是他们夫妇回娘家省亲回去的路上,要是亲生儿子不可能这么快啊!相信只要了解情况的人,都会看明白的。
何况,就算是林浩宇是贾敏这个贾家女儿的亲生儿子,可是涉及到家族兴衰的大事,也不会有太多的顾忌的。原著中,为了贾宝玉这个贾家嫡亲孙子,不就不管不顾林黛玉的死活了吗!现在,更何况林浩宇这个名义上的外孙了。所以,这事一定得做的严密些,不能走漏风声,要不然,林浩宇虽然不怕,可是会很麻烦的,甚至还会影响到现在就在京城贾府的妹妹和自己的爹爹。
当然,赵虎他们除了买房子以外,最重要的还是打探这秦可卿的下落了,林浩宇也只是从警幻姐姐那里知道秦可卿现在应该在金陵,可是却不知道具体在哪儿啊!还得他们慢慢地寻找。
不过林浩宇也给了他们原著中秦可卿的家境背景,其父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秦可卿为其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婴,当然这是假象,另有五旬之上方得的儿子秦钟。就这么简单的这些了,不过,对他们这些从小是孤儿的少年来说,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只要有消息就有下手的门路,找起来就容易多了。
这些林浩宇就不用多管了,直接交给他们就行了,也算是对他们能力的小小考验吧!相信他们能办好的。
现在,林浩宇可是心情愉快地拉着映雪在这繁华的金陵街面上游逛呢!
要说这金陵城可是比扬州还有些繁华,因其地处秦淮之地,长江之畔,可谓是江南的门户重城,来往的商人客流异常多,当然是繁华非常了。
现在,正直清晨时分,街上更是热闹非常。两旁小吃,店铺林立,街上来往上街赶集的,叫卖的,吵杂交织一片,越是这样就越显得街市热闹。
林浩宇拉着映雪到这看看,到那瞅瞅,看到什么看上眼的东西就买下来,不过,大多数都是林浩宇为映雪买的。人家千金难买美人笑,林浩宇为身边这个娇俏侍女花些碎银还是很大方的。这不,刚花了五十两银子为映雪买了支玉簪子,让他手中本来就没几个子的碎银子,更是没剩几两了。不过,看到映雪拿着玉簪子高兴的样子,让林浩宇觉得这五十两花的比五千两还值,这点小钱他还是毫不在意的。
其实,映雪高兴的不是这玉簪子本身如何漂亮,戴上如何好看,而是因为这是少爷第一次带着她出来逛街,第一次给她首饰钗子指环脂粉之类的饰物,让她觉得被少爷关心疼爱的感觉很是开心,一路上笑个不停,很是兴奋。
逛了大半上午,俩人觉得有些累了,就准备回客栈去,还没找好院子之前,现在还是得先住客栈了。
走着走着,突然,林浩宇感到有人拉了下自己,回头一看,正是跟在自己身后的映雪,有些愕然道:“雪儿,有事吗?”
“少爷!我们可不可以帮帮她?她好可怜哦!”映雪低着头,小声地跟林浩宇说道。说完还往不远处指了指手。
林浩宇有些奇怪,这映雪说的是要帮谁啊!顺着映雪指的方向,林浩宇看到一个蓬头凌乱,衣着破烂,和映雪差不多大的丫头蹲在那里。旁边还有个人不停地叫卖着,显然是卖丫头的。
这小姑娘脸上虽然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脏兮兮的,但一看就知道是个美人胚子,难怪周围还围了好些人,不过就是这丫头太贵了,没人愿意出这个钱。
“雪儿,你是想让少爷埋下她?”林浩宇有些好笑,自己这个小侍女就是心善,可能因为她以前就是孤儿,受了不上的苦吧!现在看到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遭受苦难,也就善心大发了。
“嗯!少爷!我们帮帮她吧!”映雪看了那女孩一眼,满脸的同情,恳求少爷把她买下。跟着少爷要幸福多了,因为映雪知道,自家少爷是个好人。
林浩宇笑着对着映雪摇了摇头,拉着她就往人堆里走去,待要走进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突然,他看到这待卖的丫头眉心有一个米粒大的胭脂志,想到一种可能。心里有些惊讶,不会吧!这么巧合,第一天来逛逛街,就正好遇到自己要找的人。
没错,林浩宇看到她,想到的就是原著中在金陵被卖的英莲,也就是后来的香菱。他这次来金陵就是有看能不能碰到英莲,顺便把她给救了,这是他答应甄士隐的事。
没想到,这刚到金陵第一天就碰到了,真是太巧合了。不过,林浩宇也不敢肯定就是她,但很大可能就是她,毕竟她这眉心有一个米粒大的胭脂志,和原著中描述的一样,是英莲从娘胎里带来的。而且,年龄也是很符合,十一二岁,恰巧还是在这金陵,应该错不了了。
况且,就算是她不是英莲,这幅可怜的模样,林浩宇也觉得买下她,身边还有个同情心大发的映雪呢!至于是不是,买回去后问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本书,就到***,翠微居居来支持,推荐!鲜花!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