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不会就这样死了吧?”他忽然乌鸦嘴地问。
哼!可卿白了他一眼,最好她就死在这里,让这只大猩猩抱着一个死女人,枯坐数天等人救援。这副想象中的景象让她又发笑了,却化成一阵剧烈咳嗽。
殷柏升轻拍了拍她的背,用大手摩擦她的手臂和肩膀,让她能好过一些。
傻女人!到底是在笑还是咳嗽?这种时候还笑得出来的话,他也只能说佩服了。但无论如何,他可不想抱着一具尸体。傻瓜也是有活下去的权利,他决定替她保留到送进医院为止。
可卿头晕得两眼昏花,软绵绵地任他摆布,明明在发烧,却又冷得彻骨,直觉性地向他偎紧。
这不是嫌弃挑剔的时候,他人再怎么凶恶,胡子再怎么粗刺,她都得忍下来,毕竟她才二十七岁,还想多活些时候呢!
凄风苦雨,雷声隆隆,恍若世界末日。
可卿想起圣经里那些最后审判的描述,确实是山崩土裂,风云变色,像现在一样。大自然的力量太伟大,他们这两个在生死边绿挣扎的人类显得无助极了。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如果真的要死,她不希望临死时,连身边的人都是个陌生人。
若非时间背景不太适合,他会以为她在向他搭讪,这女人有张颇受老天眷顾的脸,五官精致、嘴唇微翘,彷佛只要她一出手,男人都躲不开她撒的网。
他皱起眉,犹豫一下才说:“殷柏升,殷商,松柏,步步高升。”
非常简洁有力的回答,她想。
“殷先生,我叫方可卿,方是方法的方,可是可爱的可,卿是卿卿我我。”
他看起来并不关心她的名字,但还是点了头。
“如果……我没办法回去,麻烦你帮我跟我的朋友爱荷说,我的猫就请她照顾了,但我还没给牠取名字呢,你帮我想想该叫什么好?”她脑中一片昏沈,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你发烧得很厉害,最好别再说话了。”他对这话题毫无兴趣,也不认为有讨论的必要,现在他只想尽快送她就医,不光是身体要检查,脑袋也需要。
可卿却不这么想,讨厌,她都快客死在这异乡了,他还敢限制她不能说话!
“不,我一定要想出牠的名字,不然……太对不起牠了。我想想看……叫Dolly好吗?你有没有看过『Hello Dolly!』这出音乐剧?Dolly是一个热心的媒人,大半生都忙着帮别人凑成对,还好……她也给自己找到了很棒的对象……大学的时候,我就担任这部戏的摄影师哦!大家都是第一次演舞台剧,笨手笨脚的,可是很好玩耶!”她一闭上眼,彷佛就可以听见当时的掌声和欢呼。
他不带感情地说:“好,就叫Dolly吧。”如果这能让她闭嘴,他没有理由不赞成。
“可是牠是公猫耶!应该取一个雄壮的名字是不是?干脆叫……牠殷柏升好了。牠的毛就跟你的胡子差不多,好想拔一根起来!”她抓抓他的胡须,但没有力气拔下来,只是倒在他怀中吃吃地笑。
他摇摇头,拿她没办法,随便她的小手对他轻薄。他一向认为女人是任性的生物,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救她可以说是出于良心,听她说话却没有必要,他最好谨守在界线内。
雨势没有变小的迹象,冰冷的水珠顺着可卿的颈项流下,她觉得自己正逐渐失去体温,连带着神智也没剩下多少了。
“殷先生,临死前你有什么愿望?”
他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没有,你呢?”
“我希望下辈子当一颗流星。”
“什么?”他无法掩饰惊讶,这女人是不是烧坏脑袋了?或者她只有三岁的智商?虽然她的身材容貌一点都不像……
“流星啊!”她说得理所当然。“如果……我是一颗流星,就会有人对着我许愿,我就是带给他们希望的使者,不是很棒吗?像我自己现在毫无希望,如果能变成一个让人许愿的希望,那多好啊……每次去垦丁,大伙儿平均十秒就看到一颗流星,只有我一次也没看到,唉……”
“你发烧得太严重了。”他只下了这个结语,正常人不会在台风天里还在想什么流星的事。
“才不呢,这是我所发过最严肃的誓言。”
“由此可见你其他誓言的严肃性。”他不禁冷笑,女人除了任性,还爱胡乱发誓,以前他不就已受过教训了?
“哼!”这只大猩猩,简直毫无人性!
可卿转过头去,心中暗暗希望,如果真的能实现,她决定把她的愿望改为一颗大石头,现在落下来把他的冷笑砸碎,就算要她陪葬也无所谓。
老天爷真要她死在这个地方吗?既不是凄美的殉情,也不是轰轰烈烈的牺牲,实在是一种无趣又痛苦的死法。身边没有王子也就算了,竟然还是一只不懂情趣的大猩猩,她这次可真是倒楣到家了!
像是过了几千几万年后,信用卡急救部的救护人员才姗姗来迟,还有借口呢。
“台风天嘛~~到处都有顾客发生意外,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