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州白衣清雅,面色微凝,眉头蹙起未展。
他说:“刚才,我感到一丝魔气。”
“魔气?!”
雾心只觉得刚才似乎有生人气息,但并未察觉魔气,师父果然与普通人不同,比她要敏感许多。
雾心紧张道:“难道是有魔修进到花醉谷中来了?这可不行,师父,我们去把他抓住。”
“来不及了。”
花千州道。
“对方有备而来,而且并未靠得太近,想来就是怕被我察觉……应当是个非常谨慎的人。现在,他已经离开了。”
“这么快?!”
雾心微惊。
师父颔首:“能靠近结界,而且走得很快,修为不低,恐怕不是寻常魔修。”
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但不知对方为何而来,或许还会有后患。这几日我会加强防范,平日大家都注意些,进出谷要小心。”
雾心忙应道:“是!”
远处,柒思秋已经逃离花醉谷数里远。
他高高伫立在山峰最高处,遥望花醉谷的方向,久久不愿离去。
当年,离开花醉谷后,他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只有魔界最安全。
魔界固然都是父亲那样的魔头,但同样的,那也是唯一一个魔子与所有人相同的地方。
那里固然鱼龙混杂,比凡间凶险得多,但至少他不用再担心魔印暴露,可以用最直接的手段活下去。
——既然世人不信你可以是个好人,那为何不干脆如他们所愿。
——至少从此能够不必躲躲藏藏,再也不用害怕因为是异类而被伤害。
——如果不想被人杀,那么不如就先去杀人。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很适合他。
魔界百无禁忌,而他是活到最后的魔子,天赋奇高,简直天生就是修魔的材料。
他自己灭了心,得到了无心人心无旁骛快速修炼的本事,一下子便日进千里、所向披靡。
再加上,父亲当年的安排培养出了他在魔界生活的本领,要比在尔虞我诈、水深火热中生活,谁都比不过他。
柒思秋不仅活了下来,还活得很好。
才不过十年,他就成为了魔尊。
于是他明白,当年是兄长们错了。
他们想要逃出父亲的魔掌,所以认为自己应该逃离魔界。
可事实证明,他们属于魔界,魔界是他们唯一的栖身之所。
有问题的并不是魔界,而是他们,因为他们不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