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想写点自己的故事,但知道故事的男主角不会同意,所以一直没写,像他说的一样,一个故事,只有到它完结了的时候,才好写出来。故事故事,就是故旧的事嘛,没有成为过去,怎么算得上故事呢?
人们写故事,写已经称为过去的事,可能是因为盖棺论定。对于一个人,只有等到他进了棺材了,我们才好评论他,给他下个结论,因为进棺材之前,他是可以变的,你今天下了结论,他明天又变了,使你的结论成了空话。
所以写温柔的时候,就没有想到把艾米的故事写太多,潜意识里可能是不想让艾米的事成为“故事”。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选择从CAROL的角度写,而不从艾米的角度写,是因为CAROL的家庭更有故事可写,而且她本人爱得很真诚,很辛苦,也更值得一写。她的故事是CLEARCUT,爱或不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怎样爱,都是清清楚楚的,比较好写。
艾米的故事就比较糊里糊涂了,很多事情在彼时彼地和在此时此地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和理解,一个跨越十年的故事,写起来不是显得不连贯,就是显得详略不当。
现在决定写,也没有划句号的意思,只要生命还在,就有希望。当然这个希望是什么,就连艾米自己也不知道了。不过艾米是个胆子大的人,行起事来不管不顾,所以什么可能都存在。
虽然是写自己的故事,但我不想用第一人称,因为我跟他一样,写自己的东西时很干巴无味,宁愿象写别人的故事一样来写,也许那样就能拉开一段距离来看自己,可以嘲讽,可以调侃,可以分析,可以批判,也可以省掉一些心理活动的描写。
一直没动笔写,主要是没想好一个题目。曾经想过用“飞星传恨”做题目,但又觉得其实心里没多少恨,没有仇恨,也没有怨恨,甚至没有“飞星传恨”原本所有的“遗憾”之意。
也想过用“十年生死”做题目,“十年”是挂得很紧的,但生死却不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其实如果仔细想想,虽然男女主人公的肉体没有被生死隔开,但精神上情感上又可尝不是被生死所隔?但这题目太沉重,我肯定是要写跑题的,实在不好用“生死”这样的东西来搞笑。
又想过用“纵使相逢”做题目。真的象是冤家路窄,男女主人公在中国分开,却在美国重逢了。也许他出国是为了逃避,我出国也是为了逃避,至少逃避是动机之一。但没想到英雄英雌所见大同,两个人都选择了美国,而且都来到了C大。重逢的时候,对当初为什么躲,已经都不理解了。但相逢不等于回到从前,因为很多事情都变了。
说来说去,都是在某几首诗词里找题目。“十年生死两茫茫”一首,是他的最爱。“飞星传恨”一首,是我的最爱。爱,是因为这两首很能传达自己的心情,爱到极处,可能就造成了生活模仿艺术,不知不觉地开始LIVETHEPOEMS了。
昨夜在梦中,梦见自己最终选择了“雾里看花”做题目。我做梦很少奇幻玄虚,很少噩梦,也很少嫁王子发大财,都是最平常的事情,跟真实的生活没有两样。尤其好笑的是,我做梦常常是真实地看到英语的句子或文章,不是乱糟糟的词语,而是很有内容的句子。有时在梦中,我进行非常符合逻辑的推理,修WEBPROGRAMMING课的时候,我还在梦中写小程序或者网页,醒来居然有些IDEA可以用上。
总而言之,我就决定用“雾里看花”做题目了,这个题目象“几个人的平凡事”一样,无所不包,怎么写都不会跑题。
最近比较忙,所以不会每日上贴,也不会按时上贴。贴在自己的博克里,比较自由,码一点,就贴一点,觉得码得不好,可能改一些,或者撤下去。
贴在自己的博克里,也是为了避免那些“冷血评论家”。有那么几个人,总象是生活的大师或者专家一样,对人没有宽容和同情,有的只是对他人情感的刻意贬低鄙薄,还打着一面“我是为你好”的旗帜,摆出一付“良药苦口”的架势。
早就烦透了。
附记::SAM兄建议改名为“十年忽悠”,令我眼前一亮。据说“忽悠”这词是赵本山给弄流行的,可能是“骗人”的意思,不过听上去又有折腾的意思,而且“忽悠”本身又有晃荡的意思。一词多义,每个词义都跟故事挂得上钩,决定改名为“十年忽悠”。
有道是:群众的眼睛是“刷”亮的。谢SAM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