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之前,我曾独自看过一部电影,叫做《有过一个傻瓜》。
影片里那个孩子问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妈妈答,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我有过一瞬间的颤栗,就如同突然被迫凝视爱与死。
这样看来,爱的本身就是一场消亡的过程。可就算参透又如何,因着执著,因着盲目,我依旧爱你,不惧这本质不过一场寂灭。
我时常梦见和你朝夕相处过的那些清晨,大都是困意绵绵,你坐在我前排看小说,我躲在后面玩手机游戏,闲时凑在一起三言两语,才懂得何谓投缘。
后来我游学加州,有人问我,你长得是哪般模样?我想了很久,说,爱情的样子。
她噗哧一声笑出来,我却不言语,只是突然想起一个叫李宗盛的老男人唱过的情歌,歌里说,有人问我你到底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是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想,没见过你的人,真的永远不会明了。因为有些人,她生来便是一副爱情的样子,就好比你。
后来我们真正走得近起来,是因为临近高考,我执意搬出去住,三个女生租了学校对面的一套房,其中有我也有你。
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我渐渐开始挂心你的每句话。除了见不得你难过,还巴不得把所有我以为你会喜欢的,都献宝似的送上给你。
我过去也恋爱过,却没有这般诚惶诚恐,像是未谙世事的孩子。
我甚至忽略了我们俱为女子的事,而要到很多年后,我们习惯了分开后的生活,才有一个我极喜欢的女演员站出来说:“你们说我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或者双性恋,我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只是爱上了一个人而已。如果她刚好是同性,你们就说我是同性恋;而下一次爱上的可能是异性,我就成了你们说的双性恋。”
我想,当日我怀抱的大概便是这样的想法,所以才能循着这一程望不见彼岸的海路,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