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他拿走以后,顶多随便翻翻就会还给我了。
毕竟看完我写的那些也不知道能打几颗星的小说,也是一件很需要耐性的事。
可沈明朗却隔了一个周末后,才拿着我的记事本,一副很崇拜的表情出现在我面前。
他说,你写的真好,以后写了新的,也能先给我看看吗?
我以为我会严词拒绝的,毕竟我觉得自己写的根本没有他说得那么好,初稿总是乱糟糟的,让人觉得拿出手都有点丢脸。
沈明朗又露出他月牙形状的爱笑的眼睛,以及两个深深的酒窝。我后来听林俊杰唱《爱笑的眼睛》和《小酒窝》,常常都会想起他。他当时说,我知道你肯定会答应!对不对?
我只好点点头,勉为其难地说,那……好吧。
很久以后,我忽然意识到,漫长的一生当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很多人。
爱我的,我爱的;喜欢我的,我喜欢的;还有路过我的人生,留不下太多痕迹的。
或许,这些人之中,我会喜欢一个,两个,三个……就只是纯粹地喜欢,又好像不是那么喜欢。
但深深爱过的,却总是让你彻夜辗转难眠,深深心痛的那个。
而属于我的深深深深,却不是沈明朗,而是另有其人。
我不止一次地和沈明朗提到这个人。
沈明朗太聪明了,他看了我写的小说,就会追问我,里面的男主形象好一致,是不是有模板的啊?
模板就是顾潮生。
奇怪,沈明朗好像有一种魔力,即便是我从不愿意对第三者提及的掩藏最深的秘密,在面对他时,竟然没办法下定说谎的决心。
我坦白交代,顾潮生是我发小,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上一样的学校,考一样的学校,我喜欢他,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
轻描淡写说这些的时候,我眼见沈明朗的面部表情扭曲地发生着各种变化,从诧异到震惊,再到唏嘘,最后是感慨说,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我赶紧摆摆手,有点伤感地说,你不懂的啊。
沈明朗当然不懂。
他的世界是充满光和热的,浑身上下都透着汗水和独属于青葱少年肆意而张扬的明亮。每次体育课,他总是参加各种项目训练最积极的一个,他三步上篮的姿势帅到不行,跳远总是拿年级最高分。
像他这样的男生,应该是四肢发达心思简单,怎么会懂得,我面对顾潮生时,那份越靠近越想逃离,越了解越害怕泥足深陷的心情?
我傲娇地一扭头,不用你管,反正,你不能告诉别人,任何人都不行!
这就是我跟沈明朗分享的,我人生之中最大最大的一个秘密。
那一年,我和他都是17岁。
放学的时候,我路过操场,沈明朗正在挥汗如雨地跟人打篮球,我面不改色经过他身边,侧脸看他一眼,却刚好撞上他温热的目光。
我一愣,竟然有些不好意思地下意识赶忙看向别的地方。
过了三秒钟,我又飞快瞟他一眼,意外看到他嘴角竟然挂着意味深长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