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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封信 unretraed 自由(第1页)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寄信人:盈盈,十五岁,会背很多很多的诗词,但还是不会做诗填词

To十年后的自己:

小的时候,在池塘里抓了蝌蚪,放在塑料瓶子里带回家,大人们告诉我要把它们放掉,放回水里,让它们重获自由。那时候我就在想,自由是什么。蝌蚪回到水里就是自由,鸟儿回到天空就是自由,羚羊回到草原就是自由,那我们呢?那对我们来说,究竟什么才叫自由?我觉得我的生活全部被大人们控制着,不能有一点点的差错、一点点超出范本的思想,他们禁锢了我的一切。每天有非常严格的门禁,晚自习放学必须半个小时内回家,有一次月考延长了考试时间,回家晚了,被念叨了一个星期。周末才可以看电视,每天只有一个小时,天知道广告就能占二十分钟!电脑是绝对不能碰的,别说玩游戏,就是逛逛贴吧和论坛都要被拔掉电源。每次上网就跟做贼一样,随时要把脚放在插线板附近,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赶忙一脚踩下开关。路边摊绝对不能吃,因为不卫生不干净,可是我觉得那才是青春啊,三两个朋友坐在路边的大排档,聊天吹风,说说笑笑。冰激凌和零食也不可以,那些都是垃圾食品,一口都不行。不准和男生讲话,否则就是早恋的预兆。不准早恋,要是早恋就滚出家门。不准去同学家里玩,也不让同学来我家里玩。和朋友一起逛街买回家的衣服一定会被嫌弃说,丑得要命,质量差,又死贵。反正我做什么都是错的,没有他们同意的任何事都是错的。只穿一件衣服就非要我穿外套,可是我真的不冷啊。吃饭哪顿吃少了也要被念叨,可是我真的撑得要命了。如果我不照着妈妈的话去做,她就会一个人默默地哭,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没有办法,就只能按照她说的去做。

现在想想,真不知道我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从小和我一个院子长大的落落,读完高一以后就辍学了,进了纺织厂工作,也不用再跟家里人一起住。我特别羡慕她,用的都是自己赚来的钱。

她的指甲油是淡淡的粉红色,她的头发也可以不必绑成马尾,她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她还有一双有白色碎花的凉鞋。

我不行。升入初中的时候,我得到了一台相机,是姑父送给我的。姑父有很多相机,经常听姑妈骂他,说他的钱都败在这上面了。我觉得姑父没有做错什么,赚来的钱,不就是应该花到让自己开心的地方吗?姑父不仅送了我相机,还教会了我摄影。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抓住了一种永恒。我想拍下我眼中的世界,我想去见见更广阔的世界。可是他们不准。不准我带着相机出去,说那么贵的东西,摔坏了怎么办。只让我在家里,拍拍窗户外面的景色。他们根本不懂,相机就像我的背脊,我不会摔坏它的。

班上女生都喜欢看小说,看完就会聚在一起讨论,我忍不住也找她们借来,晚上偷偷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而且我已经很注意了,每天只看一点,不会影响睡觉,可还是被我爸爸抓住了。

他当着我的面,把那本书撕得粉碎。因为在他们心中,可以看的课外书只有世界名著。我都已经跟他说了,那本书不是我的,是我借同学的,是要还的!可是他根本不听!前段时间,我们班上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孩子来找我说,听说我会拍照,想要和我一起参加杂志上举办的一个图文比赛,我拍照,她配字。

我非常开心,偷偷拿了相机,周末去老城区拍了很多照片。晚上回家的时候,被爸妈发现,我向他们解释我真的已经做完了作业。

无论我怎么哀求都没有用,学习以外的任何事都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它们会浪费我的精力,让我脱离正轨,会打扰我,影响我的远大前途。

他们觉得我叛逆期到了,马上要升初三了,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他们对我的约束越来越过分,要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也不准我再碰相机。

我真的要崩溃了,觉得很烦。

每天都在和他们吵架,可是没有任何效果,我的反抗对他们来说只是投入汪洋大海的一块小石头,几乎激不起任何涟漪,也永远不可能填满海洋。

有些时候,我情愿自己是被钉在麦田里的稻草人,至少它拥有整片麦田,风吹起来的时候,它还能看见蓝色的天空。我写这封信,就是想告诉你,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在天亮之前离家出走。不是开玩笑,不是闹着玩,不是威胁人,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注意,是真的要离家出走。我已经准备好了钱和行李,虽然我还没有决定要去哪里。我还带了一本书——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我最宝贵的相机。我要浪迹天涯,快意人生,我真是受够了现在的生活!我看了很多的书,我从书里知道,有许多成就了一番伟业的人,并没有按照世人所期待的那样好好读书,上大学。那条少有人走的路,才是成就自己梦想的一条路。我要摆脱那些试图控制我人生的人。我的人生应该由我自己决定。

Replyfrom十年后的自己:

你问我自由是什么,我回答不上来,那你先给我说说,你觉得自由是什么?

《新华字典》对“自由”这个词的解释是: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意安排自己活动的权利;哲学上指人们在实践中认识了客观规律,并能有意识地运用到实践中去;不受拘束和限制。

我非常同情你青春期的遭遇,我知道那有多么痛苦。但是,我并不觉得这就是你任性离家出走的正当理由。这不是一个比惨的世界。不是比出来谁的经历更不幸,就能怎么样。真的不要不厌其烦地向别人描述你所受过的苦难。这个世界上比你惨的人有很多。真正惨的人,不会随便到处说的。因为他们是真的不愿意提,每提一次,就痛一次。当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挺好的。

这十年来,我也有不少的瞬间,站在天桥之上,望着桥下“车如流水马如龙”,吹着夜风问自己,自由是什么?十几岁的时候必然是找不到答案的,我们都需要多等几年。你知道你之后的十年是怎么过的吗?你当时确实是离家出走了,背上一个相机试图浪迹天涯,留一个潇洒的背影给这个世界。你做了一回浪子,跑到火车站,买了最快时间出发的一趟火车的票。火车把你带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历史的里程碑,也是你的里程碑。

不过你的这趟寻找自由之旅一共只持续了五天,你也不是被抓回家的,你是自己乖乖滚回家的。为什么?钱用光了。算你还识相,没钱了,肚子饿,没地方住,就灰溜溜夹着尾巴回家了。我觉得这应该是你这小半辈子,做得最明智的一个决定。这件事,就当作你和我之间的秘密,这十年来我从来不跟别人提它,因为实在是太了。我跟你讲,你那不叫什么追求自由,你那就是青春期的叛逆。后来你回到学校,继续好好学习,当一个乖学生,偶尔还是会和父母老师顶嘴吵架,但是再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高考发挥一般,上了个本科,也算是对得起自己了。

上了大学,我加入了学校的摄影组,参加过一些摄影比赛,大大小小的都有,但是没得到什么好的名次。然后有女生来找我帮她们拍照,久而久之,我在附近的大学都有了名气,很多人来找我拍照。

现在我真的成了一名摄影师,毕业之后进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干了两年就出来自己开工作室。但是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全国各地到处跑,这两年国外也去了不少。

我常常去西安,每次一到西安,先要一瓶“冰峰”和一碗臊子面,就像当初的你一样。我似乎成为了你当初所羡慕的那种人。爸妈现在都不怎么管我,说眼不见心不烦。但是我自己反而不习惯了,做什么事之前都打电话和他们商量,每次他们跟我说“你自己看着办”的时候,我就特别难过,觉得自己是充话费送的。

常常和那些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的朋友们聊天,他们说羡慕我,觉得我活得特别自由。我真是百口莫辩,我现在最无奈别人说觉得我自由,因为我觉得他们真正想说的是羡慕我整日游手好闲,不用上班随便按按快门就能衣食无忧。

这就是自由了?这样说完全就是在玷污自由这个词。一个人,但凡有点欲望,就必有枷锁,有枷锁,便得不到人人成天挂在嘴边的自由,可要是连欲望都没有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想通这点以后,我就不再思考什么是自由了。也不再追求自由。所以现在的我觉得,“自由”对我来说,是个形容词。是“我愿意,不后悔”这样的形容词。人生苦短,小作怡情,大作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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