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我睡在爸的床上,这也是我唯一一次这样做。风雨已经过去,不过气温上升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就算窗户全开也是一样热,热得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好几个钟头没睡着。第二天早上起床,我发现爸的车钥匙挂在厨房的软木板上。我收拾东西,把行李丢到车后座,从屋子里拿了几样我想留下来的东西。除了那幅照片,其他东西不多。接着我打电话给律师,请他帮忙找人清理房子然后卖掉。最后,我把房子钥匙放在邮箱里。
我在车库花了点时间才发动引擎。我把车子倒出车库,开到车道上,关上车库门、上锁,从院子里最后一次看着我家,想着爸。我心里明白,自己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了。
我开车到护理中心收拾爸的遗物,然后离开威尔明顿,往西开向州际公路。上了公路后,我就让车子自动以固定车速行驶。距离上次开这条路已经有好几年,我没怎么留意路上的车流,因为回忆已经完全占据我的脑海。路上经过几个年轻时待过的小镇,经过罗利,然后往教堂丘的方向开去。回忆重现心头,那强度让我的心隐隐作痛,我这才发现自己下意识加快了速度,想要赶紧离开。
我一路上开过伯灵顿、格林斯博罗和温斯顿-塞勒姆。当天稍早些时候,我在加油站逗留了一会儿,顺便买了一瓶水,之后就一路开车。水是喝了,不过完全没有胃口吃东西。爸和我的合照放在驾驶座旁边的位子上,我经常会回想相片里的那个男孩。最后我往北开,循着一条环山的翠绿公路走,这道南北向的山脉平缓地立在大地上,一点也不陡。
终于停车的时候已近傍晚,我开进一家公路旁边破旧的汽车旅馆。我的身躯僵硬,花了几分钟才伸展开来。我冲澡、刮了胡子,穿上干净的上衣和牛仔裤,心里想着到底要不要找东西吃,不过倒还真是不怎么饿。太阳快要下山了,山边的空气不像海边,一点都没有闷热的感觉,我还闻到山林里飘来的一丝松树香味。这就是莎文娜出生的地方,不知为什么,我知道她还在这里。
虽然我大可以拜访她的父母,问她现在的状况,但我还是决定不这么做,毕竟,我不知道他们看到我会有什么反应。我把车开进勒努瓦,一路上经过商业区,看到所有该有的快餐店,然后继续开,直到进入没什么商业气息的区域。这就是勒努瓦从没改变的地方,虽然这儿欢迎游客和新居民到访,但是新来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我将车子驶进一家老旧的桌球房,这里让我想起年轻时常常游荡的地方。屋子的窗户上挂着啤酒品牌的霓虹灯,停车场几乎全满。我知道,在这种地方可以找到问题的答案。
走进店门,点唱机传来汉克·威廉姆斯的歌声,空气里缭绕着香烟的烟雾。店里挤着四个桌球台;每个打桌球的人都戴着棒球帽,其中两个人脸颊一边鼓起,很明显是在嚼烟草。墙上甚至还挂着获胜的垂钓者拎着鲈鱼的照片,旁边环绕着全国赛车协会大赛的纪念照。照片的背景有塔拉迪加、马丁斯维尔、北威克斯伯罗和罗金汉,虽然我对赛车运动的看法一直没改变,不过这个景象却让我感觉很自在。酒吧角落挂着一幅照片,里面是微笑着的前赛车手达勒·恩哈德,照片的下面有个装满了钱的罐子,是为一个当地居民治疗癌症募款用的。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同情,丢了好几块钱到罐子里。
我在酒吧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开始跟酒保聊天。他大概跟我差不多年纪,山城口音让我想起莎文娜。轻松攀谈了二十分钟后,我拿出莎文娜的照片,说明自己是这一家人的朋友。我提起她父母亲的名字,顺便问了些问题,暗示他我以前来过这里。
这酒保很小心,不过他的确该这样。小镇居民都互相保护,然而这人以前在陆战队待过几年,这点对我很有帮助。过了不久,他点点头。
“对啊,我认识她。她住在旧磨坊路,就在她爸妈家的隔壁。”
时间刚过晚上八点,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十分钟后,我留下丰厚的小费,起身离开。
开往牧场的时候,我的心思却反常地一片空白。这条路持续上坡,不久之后,我认出一些地标,再过几分钟,就会看到莎文娜爸妈的房子。等看到后,我身子向前倾,寻找围墙的边界,然后转进一条长长的碎石路。转弯后不久,我便看到一块写着“希望马场”的手写牌子。轮胎辗过碎石路的声音意外地让我觉得很平静,我把车停在一株柳树下,旁边是一辆老旧的小卡车。房子看起来很方正,屋顶很尖,墙上白漆斑驳,烟囱指向天际。这幢房子看似骤然从地表升起,好像会继续在这里站上一百年。陈旧的大门上有一盏灯提供照明,门边是一面美国国旗,下面挂着一个小小的盆栽,国旗和盆景在微风中轻轻飘动。房子旁边是一座历尽沧桑的谷仓和一座小型的畜栏,再走过去,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四周环绕着整齐的白色栅栏,近处是一排高大的橡树。靠近谷仓的是另一座看起来像是车棚的小屋,阴影里依稀可以看到老旧的农具。我再一次纳闷,自己来这里做什么。
现在离开还不算迟,但我却无法逼自己掉头。太阳快下山了,天空中是夕阳的橘红和金黄,山脉看起来则是沉郁的黑。我下了车往房子的方向走去,草地上的露水沾湿了鞋头,空气中再一次飘来松树的清香。我听到蟋蟀的鸣叫和夜莺规则的啁啾,这些声音给我足够的力量踏上前廊。我试着想象,如果她来应门,我该说些什么;如果是他,我又该说些什么。我还在思索该说什么话,一只友善的黄金猎犬摇着尾巴走向我。
我伸出手,狗舔舔我的手心,然后转身跑下阶梯,尾巴不停摇动,绕着房子跑着。然后我听到把我带来勒努瓦的那个声音。我走下阶梯,跟着狗走去。狗趴下身,缩着肚子挤过篱笆最下面的横木,而后走向谷仓。
那只狗很快就不见了踪影。下一秒,莎文娜的身影出现在谷仓里,她的双臂各夹着一捆扎成方形的干草。莎文娜把粮草放到几个不同的饲料槽里,马匹见状从草地四处小跑步过来。莎文娜拍拍身上的草屑,在准备走回谷仓的当口,不经意转头朝我这里看。她向前走了一步,停下来再看一次,然后定住不动。
有好一阵子,我们两个都没动。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突然明白,来这里是天大的错误,没预先知会就跑来,是很失礼的事。我知道该说点什么,什么都好,可我脑袋一片空白,只能就这么看着她。
回忆像潮水一样涌来,一切都在脑中重现。我注意到,从上回见面到现在,莎文娜几乎没变过。她跟我一样身穿T恤和牛仔裤,衣服上沾了尘土,脚上的牛仔靴看起来磨损破旧。不知道为什么,这副仅够温饱的样子让她多了点乡土味。她头发变长了,我心想,比我记得的还长,不过不变的是门牙之间的那道小缝,还是我一直喜欢的样子。
最后我终于开口:“莎文娜。”
直到我开口说话才发现,原来她跟我一样愣在那里没反应过来。紧接着,霎时之间,莎文娜给了我一个真诚的、大大的微笑。
她叫出声:“约翰?”
“见到你真好。”
她摇摇头,好像试着要想清楚,然后又眯起眼睛看着我,最后终于相信这不是幻觉,才跳过栅栏门口跑了过来。片刻后,我感觉到她的双手环抱我,身躯温暖,充满衷心的欢迎。在那一刻,我俩之间似乎什么都没变,我真想就这样永远抱着她。不过最后她拉开身子,美好的幻觉就此消失,我们两个又变成了陌生人。她脸上的表情写着我一路上一直无法回答自己的问题。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别开脸。“不知道,我只是必须来一趟。”
虽然莎文娜什么也没讲,不过她的表情混合了好奇和犹豫,好像不确定是否需要我的解释。我后退一步,给她一点空间。暮色中可以看到马匹的身形,我突然觉得,过去几天发生的事又重新回来找上了我。
我低声说:“我爸过世了。”这几个字不知道打哪里来,就这么说出了口,“葬礼结束我就过来了。”
莎文娜没说话,她的表情透露出自然真诚的同情,我曾经为这个表情深深着迷。
“噢,约翰,我很难过。”莎文娜喃喃地说。
她又再度靠近,这一次,拥抱里带着一点急迫的意味。退开身的时候,她脸上半带阴影。
“发生了什么事?”她的手还握着我的手。
听见她声音里真诚的关怀,我反而顿住了,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把过去几天的事情浓缩成一个句子。“说来话长。”我说。透过谷仓的灯光,我好像看到莎文娜眼里还有她想遗忘的关于往日生活的回忆。当她放开手时,我看到她左手上的婚戒,整个人像是突然被浸在冷冰冰的现实里。
她看到我的表情,说:“是啊,我结婚了。”
“对不起,”我说,“我不该来的。”
莎文娜出乎意料地挥挥手。“没关系。”她歪着头问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耸耸肩。“这个镇不大,我问到的。”
“他们……就这样告诉你了?”
“我很有说服力。”
情况有点尴尬,我们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我有一部分想法是希望能继续站在这里,像老朋友一样叙旧,聊聊自从上次分开以后,彼此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另一部分想法,是觉得她老公会从屋子里跑出来,不是跟我握手,就是找我单挑。马嘶声突然打破沉默,我越过莎文娜的肩膀,看到四匹马正低头吃着饲料。马匹一半隐在阴影里,一半显露在谷仓的灯光下。包括麦德斯在内的马儿们都瞪着莎文娜,好像指控她忘了它们的存在。莎文娜终于回头。
“我也该让它们吃草了。”她说,“现在是晚餐时间,它们开始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