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秘密向我奉上吧。”
路西昂提取他人内心的同时,忽然乔翠感觉头产生一丝疼痛,她的眼前瞬间出现了画面,关于少年的事情就像幻灯片一样在她大脑中飞速播放起来。
少年没有名字,周围的人都叫他阿十。
阿十这个名字是他们老大给起的,在他之前,也有阿九,阿八,阿七阿六,都是和他一样,被父母抛弃的流浪儿,被老大赵大力按照捡回来的顺序给起了名。
那是最乱的时期,日本人侵略,内乱,在大上海有无数流浪的孤儿,有些是父母死了,有些是养不起被丢被卖了。阿十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开始流浪的,他有记忆的时候,就跟着一个比自己大了六岁的哥哥一起生活,那哥哥是怎么弄来钱的,阿十不清楚。那时候他也不叫阿十,哥哥管他叫小歪,因为他笑起来的时候嘴巴有点歪。但就算那样,他也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孩子,只是因为长期的饥饿而显得面黄肌瘦的,但哥哥说,向他这样的孩子,总有一天一定能被贵人收养。
那段时期确实是阿十最快乐的日子。
虽然一餐饱一餐饥,饿到不行的时候哥哥会带他去偷别人用来涂布告的浆糊吃,但有时候哥哥也会带回一些好肉,哥哥总是会让他先吃。阿十很感激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却待他比抛弃了他的亲生父母还好的哥哥。年幼的阿十曾经发过誓,等他长大了一定要出人头地,让哥哥和自己一起过上好日子。
然而阿十的哥哥并没有等到他长大。
在一个下雪天,他的哥哥一如既往说是出去找食物,但是阿十在垃圾场等了哥哥整整一天,哥哥也没有回来。不管多晚,有没有找到食物,哥哥都绝对不会不回来找他。
再后来,是其他流浪汉拖回来了阿十哥哥被打的遍体鳞伤的尸体。
听说是偷了一个外交官的钱包,被抓到后当场给打死了,没人敢收尸,直到第二天,认识阿十哥哥的流浪汉们,便把那个只有十五岁的男生给拖了回来。
阿十呆呆盯着哥哥的尸体守了多天,然后把他埋了。
没有了哥哥,也再也没有人会来带食物给他了,不久之后,有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想要收养阿十。
“停一下——”
乔翠头疼地捂住脑袋,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也会看到路西昂从对方深处提取出来的记忆,但忍不住打断了他。
“我完全不想知道他的过去,时间不多,直接进入正题。”
一个混蛋就算过去再可怜,也不是他作恶的理由。
“……”
路西昂看了她一眼,冷静地回答,“我所看到的记忆是完整呈现,且不加修饰的,你想要知道的真相就隐藏在这里。”
“行吧,我们加速。”乔翠扁扁嘴,心中隐隐有些烦躁。
那个时代到现在,也有近百年的时间了,如果那真是少年本人的记忆,他是怎么做到仍保持那副模样不变?
她没有兴趣的故事中,那个想收养阿十的男人是个恋tongpi,他喜欢漂亮的男孩,阿十在对方试图侵害他的时候捅死了对方,逃出他的豪宅。阿十一直在流浪,后来被扒手集团的老大赵大力收养,他是第十个孩子,所以起名为阿十。阿十的手脚最快,反应也最灵敏,他总是能偷到比别人更多,更值钱的东西。他重复了那个哥哥做过的事情,也重复了哥哥的人生。少年的过去就像一部并不怎么令人愉快的纪实电影,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哥哥,也一直在寻找当初打死了哥哥的那个外交官,一直都没有放弃过复仇。
乔翠对于这段记忆非常烦躁,又没来由的令人生气,直到这个故事终于到达了它的关键地方。
阿十终于找到机会接近那个外交官,在那个人独自看完歌剧回家的时候,他鬼使神差跟进了他的屋子,然后在那位外交官的家中,他却是发现了另一个犹如鬼魅般,却又无比美丽的西洋人。
那个人美得不似人类,他穿着厚重而庄严的礼服,静静靠在窗沿。从玻璃窗外透过的月光洒落在他的银发上,美的惊心动魄,让阿十几乎忘记了自己来到此处的目的。
当他拔出刀对准那个黑暗中的鬼魅的时候,对方慢慢回头望向他,然后笑了起来。
阿十的手不听使唤,他感觉自己的全身都动不了了,不知何时,那个外交官也出现在他的身后。
“尊敬的大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乞丐出现在这里,万分抱歉打扰您的清净……请不用担心,我这就让人处理掉他,榨干他的血液,以血向您谢罪……”
复仇的故事并没有如期上演,阿十没能反抗就被抓住了,而就在外交官的家丁们要把阿十拖下去的时候,那个鬼魅却突然平静的出声,用极其冰冷的声音问了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