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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娅(第1页)

在被邀请去某人家里吃晚饭之后,有的人就会送来一张表达感谢的短笺。好吧,阿纳托尔送来的却是一个男孩。他带了张手写的纸条来到我们家门口,自报家门说他叫雷库尤,但希望我们能称他为内尔森。我们得给他饭吃,还要特许他睡在鸡舍里。(那次母亲为置办野餐会而大开杀戒之后,屈指可数的几只警惕的母鸡躲过一劫,潜回了家里。)每周他还能得到一篮鸡蛋拿出去卖,存下的钱可供他娶个老婆。作为交换,内尔森会帮我们劈木柴,把大块的木薯放到罐子里炖,还会给我们带来水果、蔬菜,以及从林中采集来的树皮汁。他会调制治头痛的药,对此,母亲很是仰赖。他能根据因蛇致死之人的各种死法来认出施害的是哪一种蛇,还会在前门的门廊上一惊一乍地表演给我们看。他也承担起了我们家其他让人惊讶的碎活,这纯粹是出于他的自愿。比如,有一天,他做了个竹框,用来安放蕾切尔的手镜,这样我们就能把它挂在客厅的墙上,方便照镜子。于是,内尔森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把脸凑到套着框子的镜子跟前,在我们的客厅里一丝不苟地梳理他稀疏的头发,呵呵笑着,嘴咧得超大,我们都担心他的臼齿会噗地蹦出来。其他人也开始踏足我们家,用同样的方式照这面镜子。显然,我们挂在自家墙上的,正是基兰加唯一一面镜子。

当内尔森凝视自己的镜中形象时,我就会抓紧机会琢磨他——他的胳膊肘已经磨得乌黑,褐色的皮肤呈现出深深浅浅的色调,像是古色古香的桃花心木家具。由于喜欢吃甘蔗,他那短粗的门牙今后差不多会掉个精光。他咧嘴笑的时候,两侧的虎牙就会漾起令人烦扰的猴子般的光芒。不过,你也知道,他笑的时候是真的挺乐呵。他很开朗,爱干净,来我们这儿的时候身无长物,只有一条肥大的褐色短裤、一件整天穿着的红色T恤、一条皮带、一把粉色的塑料梳子、一本法语语法书和一把大砍刀。内尔森去哪儿都是轻装简行。他头发留得极短,后脖颈处露出了一块圆滚滚的粉色疤痕。阿纳托尔之所以挑内尔森来帮我们,是因为他同阿纳托尔一样,也是孤儿。几年前,内尔森全家老小,包括他父母、多如牛毛的哥哥和一个刚出生的小妹妹,乘船行至河上游时,船翻了,全都溺水而亡。刚果的独木船都是用硬木造的,随时都会像生铁块一样沉到底。大多数刚果人都不会游泳,你会觉得他们肯定视乘船为畏途。但他们显然并不这么认为,反而都很喜欢溯河而上或顺河而下,根本不会考虑翻不翻船。在命中注定要翻船的那天,内尔森因为某种巧合被命运遗弃了,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说他母亲就喜欢把婴儿带到上游亲戚那儿显摆,他很忌妒,就躲到外头去了,而她也根本就把他给忘了。这之后,内尔森就非常重视各种征兆和迷信。如今,他感到无所适从,没有家人可以帮扶他,十二岁的他也没学可上了。

阿纳托尔在纸条里写道,内尔森是他最好的学生,我们很快就会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确实如此。内尔森来我们家的那天,英语只会说“你好,谢谢,请”,但没过几个礼拜,任何要紧的话他就都能说了。不像玛玛·塔塔巴,老是牛头不对马嘴。我想说的是内尔森很有天分。但我还是要告诉你,天分这种东西在刚果根本没什么用,就算像内尔森那样聪明,也是没法上大学的,和普莱斯家的女孩子们一样。照昂德当夫妇的说法,比利时人打定了主意要使当地人免受独立思想的影响。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倒对阿纳托尔很好奇——比如说,昂德当夫妇究竟是如何让他当上老师的。有时候,我在脑海里想象自己会怎么问他。吃过午饭后,姐妹们和我都会躺下来,只要我脑中无事可想,就会琢磨那样的场景。阿纳托尔和我走在通往河流的小径上。我们这么做有很好的理由:他可以帮我把水拎回家,也许他还会邀我讨论经文里他不太明白的地方。于是,我们便如此这般聊起了天。在我想象的场景里,父亲已原谅了阿纳托尔,还鼓励他与我们家人交朋友。阿纳托尔的笑容特有亲和力,完美的门牙裂了条小缝。我在想象中感受到那笑容对我的鼓舞,甚至鼓起勇气问他那张脸怎么会如此奇妙:他们究竟是怎么让每一条疤痕都这么笔直的?是不是疼得厉害?然后,他就告诉我橡胶种植园的事。它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过,要是工人当天没采集到足够的橡胶,就会被砍断手。比利时工头会把一篮篮褐色的手带给老板看,那些手像鱼堆似的堆得乱七八糟。文明的白人基督徒真是这样吗?

在我的想象中,阿纳托尔和我都是用英语交流的。虽然在现实生活里,他大多数时候都用刚果语给孩子们讲课。他的刚果语口音跟其他人不一样——就连我都能听出来。他会把嘴形拉得很大,正好露出牙齿,好像他一直都很担心自己被误解似的。我觉得阿纳托尔能帮我们家摆脱困境,因为他在这儿也是个外人,和我们一样。他会对我们的困境抱持同情心。而且父亲似乎也很感激他,在他们俩有过争执后,他仍旧愿为布道做翻译。阿纳托尔只要能更好地理解经文,就能成为父亲的朋友。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感到困惑不解,为什么他会如此体贴地把内尔森派给了我们。内尔森第一次自己去取水、烧水的时候,母亲真是感激不尽。她竟然坐到椅子里哭了起来。派了这么个好学生来,是份天大的礼物。我的理论是,这么做是因为阿纳托尔在我们家看到了两件事:一来,书这么多,可以给聪明的孩子阅读,就算那孩子再也没法上学;二来,我们很需要帮助,就像摩西的孩子需要摩西一样迫切。感恩节的时候,母亲还当着父亲的面大声祈祷,求主能把我们一家安然无恙地带离这儿。他不喜欢她将自己在信仰上的犹疑不决显露出来,他也这么说了。确实,露丝·梅把我们吓得不轻,但他理智地提醒母亲,无论是在佐治亚州还是堪萨斯城,反正不管什么地方,孩子都有可能把胳膊摔断。说句实话,要是我们当中有谁注定要摔断一次胳膊,那肯定就是露丝·梅。她玩命似的奔跑在人生路上,仿佛她打算在撞上二十岁之前就把整个人生都经历一番。

虽然我很不喜欢这样说,但艾达简直不可理喻。她一门心思地想要搞破坏,当然用的是她那种慢吞吞的方式。没有谁让她独自一人晃晃悠悠地在丛林里走。她本来是可以跟上我一起走的。主是我们的牧羊人,我们这些羊至少要凭自己的努力跟上羊群的步伐吧,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尤其是我们现在都可以算是大人了,别人不都这么说吗。你总是能看见双胞胎小时候打扮得一模一样,可你从来没见过两个成年女人穿着同样的衣服、手牵着手跑来跑去。难道我和艾达还真指望永远都当孪生姐妹吗?

不管怎么说,有了她那次和狮子的短暂交锋,再加上露丝·梅摔断胳膊之类的事,我们俩都不得不抄写经文,即《创世记》第四章讲该隐和亚伯的段落,而母亲又开始劲头十足地担心起我们的安危来。雨季的雨下得越来越猛,整个村子都被咔咔咔咔放倒了。我们原本以为这个词就是“赶快”的意思。当玛玛·姆万扎告诉我们她所有的孩子都得了咔咔咔咔时,我们还以为她指的是孩子们都变得愈发焦躁不安,要挨骂才愿意去干活。但内尔森说:“不对,不对,玛玛·普莱斯,是咔咔咔咔!”显然,这是一种病,指的是一天要上无数趟厕所。(他用肢体动作来表现这种病,惹得露丝·梅狂笑不止。)他说上了这么多次厕所,身体里就什么都不剩了。之后,小孩子有时就会死掉。哦,内尔森还告诉过我们许多东西。比如,如果你遇见摆成X形的两根木棍,就应该用左脚倒退着跳过去。所以,我们也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他关于这种病的说法。但接下来马上就发生了一件事:我们家南边的一栋小房子,忽然搭起了一座用棕榈叶编成的拱门,是举行葬礼用的。院子里有花和一张张哀戚戚的脸孔。死的不是婴儿,而是他们的母亲。留下来的孩子看上去都瘦得皮包骨,孤苦伶仃的,仿佛妈妈走了之后,整个家庭都在重击下晕厥过去。你还真得好好琢磨一下她们究竟是得什么病死的,这病会不会传染。

于是,母亲陷进了全新的精神状态。传染,天哪,那比蛇还糟糕!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染上身!她想象出无数借口把我们留在房子里,甚至不下雨的时候也是如此。她发明了“休息时间”——上完课、吃完午饭后就是这段无穷无尽无所事事的时间。我们只能待在床上,置身于蚊帐的华盖之下。母亲把这叫作午睡时间①。起初,我还误以为是玩乐时间②呢。所以一直很困惑,因为根本就不欢乐呀。露丝·梅一般都会睡着,炙热中大张着嘴,头发一缕缕地贴着汗津津的脸孔,像招贴画上发热的儿童。我们几个也一个挨着一个趴在铁架床上,汗流浃背,中间隔着幽灵般的蚊帐墙,胸膛里燃着无名之火,彼此羞辱,指望着能够起床下地。除了《爱斯基摩人土地上的鲍勃西双胞胎》,我无书可读,而对这本幼稚的书,我丝毫提不起兴趣。我只是忌妒傻头傻脑的鲍勃西双胞胎能在银装素裹的凉爽之地冒险,比我们可强多了,那儿也没人需要忍受这种强加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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