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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页)

我不知何时跑去睡觉了。我记得我脱下衣服,穿上浴袍,站在外面的阳台上。我知道自己醉得厉害。走进房间,打开床头灯,开始看书。我读的是一本屠格涅夫的书。有两页我大概反复读了好几遍。那是《猎人笔记》中的一则故事。其实,我早已读过,但是又感觉充满了新意。乡间的景色变得异常清晰,脑子压抑的感觉渐渐放松。我醉得厉害,但是,我不想闭上双眼,因为闭上眼睛,房间便会转个不停。如果我一直读书,那种感觉就会消退。

我听见布蕾蒂和罗伯特·科恩上楼的声音。科恩在门外说了声晚安,便上楼去了自己的房间。我听见布蕾蒂走进隔壁的房间。迈克已经上了床。他在一小时前同我一起上楼的。她进来,惊醒了他,两人便聊了起来。我听见他们的笑声。我关掉灯,想尽快睡去。没必要再多读了,因为我闭上眼睛不再有那种旋转的感觉。但是,我就是睡不着。没有原因。因为黑暗中看到的东西同亮堂处看到的东西不同。真见鬼,毫无理由!

突然之间,我想明白了。过去整整六个月,我从未关灯睡着过。这又是个精彩的想法。反正,女人见鬼去吧。布蕾蒂·阿什利见鬼去吧。

女人可做知己。真真好的知己。首先,你得爱上她,这是友谊之基。我一直把布蕾蒂当做朋友。我倒是没考虑她那方的损益。我算是不劳而获了。这不过是推延账单到来的时日罢了。那账单总是要来的。这便是我们能指望的好事之一。

我曾以为自己偿还了所有的人情债。不像女人,还啊,还啊,还啊,没完没了,根本没想到报应或惩罚。只是一种价值交换。有风险才会有收获。或者说有辛劳才会有丰收。为了获得些许好的东西,你总要付出些成本。我为我喜爱的东西大费周章,所以我才能快乐如斯。这种付出要么是辛苦的学习,要么是艰辛的经历,要么是冒险尝试,要么是消耗金钱。享受生活就是学会让你的财富物尽其用,并且知道你何时拥有它。你可以将钱花得上算。这世界就是个大市场。这看似套完美无缺的哲学。我想,只需过上五年,这套哲学就会如我以前秉持的哲学一般,变得愚不可及。

虽然,这不一定是真的。或者,随着时光的推移,你的确会有所领悟。我不在乎这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的只是如何生活于这世界。也许,你找到了生活于世之道,就能看清这世界的面目。

但是,我希望迈克对待科恩不要太刻薄。迈克喝醉酒了便口无遮拦。布蕾蒂喝醉酒了仍然优雅如常。比尔喝醉酒了依旧规规矩矩。而科恩则从不喝醉。迈克只要过了某个点就惹人厌。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是,我还是希望他别那么做。因为,事后,我会厌恶自己。那就是道德,那种让你事后反感的东西。不,那一定是不道德。这真是个宏大的命题。我一晚上想出了这么多无聊的话。胡说,我听到布蕾蒂说这句话。真是荒唐!当你同英国人待一起,就在思维中渐渐地无意识地使用英语表达。英国人的口语词汇·至少是上流社会·肯定比爱斯基摩人还少。我当然对爱斯基摩语一点都不懂。说不定爱斯基摩语是种优美的语言。比方说彻罗基语,我对彻罗基语也一点都不知。英国人说话常用转调的词汇。一个词汇可以涵盖一切意义。然而,我喜欢他们。我喜欢他们说话的方式。就拿哈里斯来说吧,虽然他算不得是上流阶层。

我又打开了灯,读起了书,我读屠格涅夫的书。那一刻,我明白了,在喝了过多白兰地之后,脑子过度敏感的状态下阅读,我会在某地重新忆起,事后,还会有一种感觉,好像那真正地发生在我身上,终身难忘。这就是你付出之后收获的又一好处。天亮前的某刻我终于睡着了。

在潘普洛纳的接下来两天,我们相安无事,没有再发生争吵。整个城市都在为圣日做准备。工人们竖起了门柱,当公牛从畜栏里面放出来,在清晨被赶着去斗牛场,穿过大街的时候,小巷便可以封起来。工人们挖了很多坑,在洞上安了木桩,每根木桩上都标好了数字,以示它该放的地方。在城市那边的台地,斗牛场的工作人员训练着斗牛士骑的马匹,在斗牛场栅栏后面的坚硬、焦黄的场地上,策马飞奔。斗牛场的大门敞开,在里面,人们正在清扫着圆形剧场。场地经过了礙压,洒上了水,木匠更换了木板矮围墙上不结实或开裂的木板。站在那光滑的碾平的沙地上,你抬起头,看见空荡荡的坐台,看见几个婆子正在清扫包厢。

在外面,从城市最后一条街道通往斗牛场入口处的栅栏修葺完毕,形成了个完整的围栏。在斗牛开始的那天早上,公牛在后面追赶,人群在前面往前奔跑。穿过马牛市集的平地,几个吉卜赛人在树下扎营。葡萄酒和土酿白兰地的小贩正在搭建棚子。一个棚子上面写着“公牛茴香酒”的广告词。布质招牌挂在烈日照射的木板上。作为市中心的宽大广场还没有大变化。我们坐在咖啡馆阳台上的白色藤椅之上,看着巴士开进来,从乡里来赶集的农民从车上袭来,看着巴士装得满满的,车里农民坐在各自的马鞍袋上,里面装着从城里买来的东西,巴士发动开走了。除了几只鸽子,还有一个拿着软管的男子,给砾石铺就的广场和街道洒水,那高高的灰色巴士便是广场上唯一的生机。

晚上便是散步。每天晚饭后一小时,街上面容姣好的女子,卫戍部队的长官,城里所有时髦的人们,走上广场一侧的街道上,而一边咖啡馆的桌子前坐满了用餐完毕的常客。

早晨,我一般坐在咖啡馆里,读着马德里的各种报纸,然后去城里转转,或是到城外乡间溜达一会儿。有时候,比尔会和我一道。有时,他在自己房间写作。罗伯特·科恩早上学西班牙语,或是去理发店刮胡子。布蕾蒂和迈克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我们都会在咖啡馆喝一杯苦艾酒。这是一种恬淡的生活,没人会喝醉。我去了几次教堂,有一次同布蕾蒂一起去的。她说想听听我忏悔,不过,我告诉她,那不仅是不可能的,同时也不似想象中有趣,此外,她也听不懂忏悔的语言。我们出教堂的时候,正巧碰见了科恩。虽然很明显他就跟在我们后面,不过他倒是很讨人喜欢,也很友好。我们三人走了一段路,来到吉卜赛人的帐篷边,布蕾蒂卜了一卦。

真是个美好的早晨,高空中白色的云朵飘到在群山之上。夜间下了阵小雨,台地上空气清新而凉爽,风景非常的美。我们心情都非常不错,神清气爽。我对科恩的态度非常友好。在这样一个早晨,什么事情也上不了你的心头。

明天就是圣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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