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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页)

一天,安塞尔姆神父把歌尔德蒙叫到他的药房里;这是一间异香扑鼻的舒适的小屋,歌尔德蒙对里面的情况已经非常熟悉。老神父取出一种干干净净地夹在纸页中间的植物标本给他看,问他是否认识这种植物,能否详细讲出它在野外生长的模样儿。歌尔德蒙说“能”;这种植物叫小连翘。他详细地描绘了小连翘的特征。老神父很满意,就给了他年轻的朋友一个任务,让他下午去采一捆这种植物回来,并告诉他哪些地方长得最多。

“你下午就可以不上课了,亲爱的。你大概不会反对,你反正不会损失什么。了解自然也是一种学问;学问并不单单存在于你们那些枯燥的语法书中。”

歌尔德蒙连声道谢;他很乐意出去采几小时野花,而不情愿蹲在教室里面。为了使事情更圆满,他又去请求厩舍管理人把布莱斯借给他,一吃完午饭就去把马牵出来,跃上很亲热地迎接着他的布莱斯,心满意足地急驰到温暖光明的野外去。他慢悠悠地走了一个多钟头,沿途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和野花的芳香,特别是享受骑马本身的乐趣。然后他才想起自己的任务,便选择一处安塞尔姆神父对他描述的那种地方。他把马拴在一株遮阴的枫树底下,凑着马耳朵唠叨了半天,给了它一个面包吃,最后才跑去寻找要采集的植物。那儿是几块荒芜的庄稼地,杂草丛生,在盛开着天蓝色花朵的苦蒿和枯黄的蓼草中间,立着几棵可怜巴巴的罂粟,茎上的最后一些小花已经泛白,种子已经成熟的荚儿倒相当多;在两块庄稼地之间堆着一些乱石,乃是蜥蜴栖居之所。歌尔德蒙在这里发现了头几丛开着黄花的小连翘,便开始采摘起来。他采了一大把以后,就坐在石头上休息。天气很热,他很希望能到远远的一座树林边上的浓阴下去乘一会儿凉;可是他又丢不下他采集的小连翘和他的马儿,在这里他还能看得见它。他仍旧坐在热乎乎的石头上,静静地一动也不动,观察着刚才逃跑的蜥蜴又如何慢慢爬了回来,呼吸着小连翘的清香,同时对着阳光举起了它的几片小叶子,察看叶面上无数微小的针孔。

真奇妙啊,他想,这千万张小叶子中的每一片都有这么个由细孔构成的图案,像精美的刺绣,又像布满繁星的夜空。这些蜥蜴,这些植物,这些石块,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多么奇妙而不可理解哟。安塞尔姆神父很喜欢他;老人如今不能自个儿来采这些小连翘了,他的腿得了病,有些日子完全动弹不得,连他的医术也治不了自己的病。说不定他很快就会在哪一天死去的;到那时,他那小屋中的药草还继续散发出香味,可老神父本人却不在了。但他也可能再活很久,也许十年或二十年,而且老是有着那么一头稀疏的白发,以及眼睛周围的密密的笑纹;可他歌尔德蒙自己又会如何呢?二十年后,他本人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唉,一切都是难以理解和可悲的,虽然也挺美妙。而人们什么都不清楚。人活着,在世界上到处奔波,或者骑着马穿过一丛丛森林,并且看见这样那样的事物,有的对他提出要求,有的使他产生希望,有的唤起他的渴慕。夜空中的一颗星星,一朵蓝色的铃铛花儿,一片芦苇环绕的绿意迎人的湖水,一个人或一头牛的眼睛,诸如此类,一看到它们,他就觉得似乎立刻会发生什么见所未见但却渴望已久的奇迹,遮掩着一切东西的帷幕就会揭开;可是时间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谜仍然没有解答,神秘的魔法仍然未能奏效;到最后人就会老,模样就会像安塞尔姆神父那样的可笑,或者像达尼埃尔神父那样可敬,到那时也许仍然一无所知,仍然等待着,倾听着。

歌尔德蒙拾起一个空蜗牛壳;这蜗牛壳在石头中间发出玎玎的声音,让太阳完全晒烫了。歌尔德蒙潜心地观察着壳上的蜗卷,以及那一条凹进去的螺线,那形状怪异的尖顶,那闪着珍珠光泽的空洞。他闭上眼睛,以便只用手指去触摸和感觉出那些形状;这在他已是一种老习惯和消遣了。蜗牛壳在他的指间转动着;他轻轻地、珍爱地将它抚来摸去,心中对于造化的奇迹充满了欣喜。他做梦似的想,学校和科学的弱点之一,就在于精神看来有一种倾向,总是把一切东西都看作和描绘成仿佛是平面的,只有长度和宽度两个尺寸。他觉得,他这样已概括出了整个理性世界的缺陷和无价值。可是,他没有能把这个想法巩固下来,蜗牛壳便从他手指间滑落,他感到疲倦,想打瞌睡,脑袋歪在正慢慢枯萎的越来越香的小连翘上,于是在太阳光下沉沉睡去了。蜥蜴一群群从他皮靴上爬过,小连翘在他的膝盖上萎了下去。布莱斯在枫树底下已等得不耐烦了。

这当儿,从远处的林子边上走过来一个人,一个穿着件泛白的天蓝色裙子的少妇,黑色的头发上包一条红头巾,面孔晒得黑黑的。少妇越走越近,手头提着个小包,嘴里衔着朵火红的小丁香花。他看见坐在那儿的少年,从一旁久久地端详着他,既好奇又疑心,发现他在睡觉就光着一双黧黑的脚,轻脚轻手地走近他,站在歌尔德蒙面前细细看他。她的疑惧消除了,这个酣睡的美少年不会是个危险人物,他很逗她喜欢哩——不过他怎么来到这荒野里?她发现他采了些花,花都已经枯萎,于是她微微笑了。

歌尔德蒙睁开眼睛,从梦幻的森林回到了现实中。他的头枕得软软的,原来是躺在一个女人的怀中,一双陌生的温柔的棕色眸子正从头上注视着他,而他的眼睛却流露出诧异和睡眼惺忪的神色。他并不害怕,感到并无危险,那一双温暖的棕色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显得很和蔼。少妇对着他吃惊的眼神嫣然一笑,笑得那么温柔可亲,歌尔德蒙自己不禁也慢慢笑了。少妇的嘴唇便凑到他微笑的嘴唇上来,以轻轻的一吻作为相互见面的问候,歌尔德蒙顿时不由得想起在村子里的那个晚上,以及那位拖着两条辫子的小姑娘。可是这吻还没有完。少妇的嘴久久逗留在他的嘴上,嬉戏着,挑逗着,临了还用尽全力吸住他的嘴唇,贪婪得似乎要吸去他的血液,直到使他内心深处的感情完全醒来。在长时间无声的戏弄中,皮肤黝黑的少妇耐心地指点着他,听凭着他任意摆布,让他探索寻找,让他爱火高烧,然后再使他的爱获得满足。短暂的爱的欢娱恰如一个罩在他头上的天穹,金光闪烁,烈焰熊熊;随后天空慢慢暗淡下来,光焰完全消失。歌尔德蒙闭着眼睛躺着,脸贴在少妇的胸脯上。没有讲一句话。少妇一直静静的,手抚弄着他的头发,让他慢慢恢复过来。他终于睁开了眼睛。

“喂,”他问,“我说,你叫什么?”

“我叫莉赛,”她回答。

“莉赛,”他重复着,琢磨着她这名字,说,“莉赛,你真好。”

她把嘴伸到他耳朵边,轻轻问:

“喏,第一次吧?在我之前还没有爱过任何女人吧?”

他摇摇头;随后蓦地坐起来,环顾四周,眺望田野,仰视天空。

“啊,”他嚷道,“太阳快下山了。我得马上回去。”

“回哪儿去?”

“回修道院,去见安塞尔姆神父。”

“去玛利亚布隆?你是从那里来的吗?你不乐意留在我身边?”

“乐意。”

“那就留下呀!”

“不,这不行。我得再采一点药草。”

“你是修道院的人吗?”

“是的,我是个学生。不过我不愿再呆在那里。我可以来找你吗,莉赛?你住在哪儿?你的家在什么地方?”

“我不住在任何地方,我的宝贝儿。难道你不肯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啊,你叫歌尔德蒙?那么再吻吻我吧,小金口1,然后你就可以走啦。”

“你说不住在任何地方?那你在哪儿睡觉呢?”

“如果你愿意,就和你睡在林子里或者草堆上。你今晚上来吗?”

“来。可上哪儿?在哪儿找你?”

“你会学小枭叫么?”

“从来没试过。”

“那就试试呗。”

歌尔德蒙努力学小枭叫。莉赛笑了,感到很满意。

“这样你今晚上从修道院出来就学小枭叫,我会呆在附近的。我使你喜欢吗,小金口,我的小乖乖?”

“哈,莉赛,你使我很喜欢。我会来的。上帝保佑你,现在我可得走啦。”

暮色苍茫中,歌尔德蒙骑在热汗蒸腾的马背上赶回修道院,很高兴地发现安塞尔姆神父正忙得什么似的。一名修士在小溪里踩水玩儿,脚让一块碎石戳破了。

现在应该去找纳尔齐斯。他向一个在斋堂中值日的修士打听。人家回答他不知道,纳尔齐斯不来吃晚饭,他正在斋戒,没准儿这会儿已睡觉去了,因为夜里还得起来念经。歌尔德蒙急忙走去。相当时间以来,他的朋友就住在很里面的一间苦修室中。他不假思索地奔到那儿,把耳朵贴在门上倾听。什么动静也没有。他悄悄走进房去,全不顾这是严格禁止的。

在一张窄窄的木板床上躺着纳尔齐斯,黑暗中恰似一具尸体,脸色苍白、瘦削,仰面僵卧着,两只手在胸前叠成一个十字,可是却睁着眼睛,并未睡着。

他一声不吭地瞅着歌尔德蒙,没有责备他的朋友,但仍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沉潜到另一个世界中,变成了另一个时间和空间中的人,很难认出他的朋友,听懂他的朋友的话。

“纳尔齐斯!原谅我,原谅我,亲爱的,原谅我打扰你;这可不是我一时兴起啊。我知道,你现在不能和我谈话;可尽管如此,我还是求你,和我谈一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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