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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1页)

马丁·伊登跟他姐夫冲突以后,血管里的鲜血还在热辣辣地蠕动,在没点灯的后过道上摸索着走,走进自己的房间,这间房小得像鸽子笼,只够搁一张床、一个脸盆架和一把椅子。希金波森先生很会精打细算,不用用人,因为老婆能干家务。再说,这用人房间使他们可以多招一个房客。马丁把史文朋和勃朗宁那两本书放在椅子上,脱下上衣,在床上坐下。他身子的重量一压上去,弹簧床垫就像气喘病患者般发出一阵吱吱声,可是他毫不在意。他动手脱鞋子,结果却目不转睛地瞪着面前那堵白粉墙,墙上有着被屋漏弄脏的一长条一长条棕色条纹,使它破了相。在这被弄脏的背景上,一幕幕幻景开始流动、发亮。他忘了脱鞋,瞪了好半晌,瞪着瞪着,嘴唇动起来了,他喃喃地说了一声“罗丝!”

“罗丝!”他想不到一个简单的音节竟会如此动听。这音节叫他听着喜欢,他一遍遍地念着,渐渐陶醉了。“罗丝!”这如同一件法宝,一个用来呼召的有魔法的字眼儿。他每念一次,她的脸蛋儿就闪闪烁烁地出现在他面前,把那堵肮脏的粉墙布满一片金光。这片光辉并不局限在这堵墙上。它伸展到无穷尽的远方,他的心灵就在这片深邃的金光里四处找寻她的心灵。他身子里最美好的品质像壮大的浪潮般倾泻出来。一想到她,就使他变得崇高、纯洁,使他变得更好,使他想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这对他是新奇的事。他从没碰到过使他变得更好的女人。她们老是起着那种反作用:使他兽性毕露。他不知道,虽然成绩这么糟,可是她们中间有不少人已经尽了全力啦。他一向不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有着一种叫娘儿们不由得不拿出爱情来的品质,这品质就是叫她们来追求他的青春的原因。虽然她们时常来打扰他,他可从来不为她们操心;他也压根儿想不到,竟会有些女人,为了他变得更好。他一向极端糊里糊涂地过日子,到如今,他才发觉她们过去一直伸出了讨厌的手来拖他。这对她们是不合宜的,对他自己也是不合宜的。可是他,现在才第一次认识了自己,觉得实在没有资格来判断谁是谁非,因此眼睁睁地望着这幕自己出丑的场景,羞愧得脸上热辣辣的。

他陡地站起身来,想在脸盆架顶上那面龌龊的镜子里照照自己。他用毛巾把镜子抹了一下,一看再看,仔细看了好半晌。他生平第一次真正看到了自己。他长了眼睛原是为了观看的,可是在这一刹那以前,它们却老是只观看着世界上一幅幅千变万化的场景,他一向忙着观看这些场景,忙得从没对自己观看过。他看到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头颅和脸蛋,可是,一向不习惯这么评头论足,他不知道怎样来作评价。他看到方方正正的高额头上面是一簇棕色的、栗壳色的、波浪式的头发,微微的打着卷儿,这会叫任何女人瞧着都喜欢,叫她巴不得把手伸上去摸摸,把指头伸进去抚弄一番。可是他对这头发只看了一眼就算了,以为这在她的心目中是没有价值的,却若有所思地对那四方的高额头打量了好半晌——拚命想把目光透过它,弄清楚里头的脑子的好坏。那里头搁着的是怎么样的脑子呀?他一再地这样问自己。这脑子有些什么能耐呢?它能够使他发迹到什么地步?它会把他带到她身边吗?

他揣摩着,这双铁灰色的眼睛里头,到底有没有灵魂,这双眼睛时常会变得极蓝极蓝,被阳光普照的海洋上带咸味的海风锻炼得锐利异常。他还揣摩着,他这双眼睛在她看起来怎么样。他竭力把自己想象是她,紧瞅着自己这双眼睛,可是这法术失败了。他能够成功地把自己放进别人的心灵,不过必须熟悉对方的生活方式才成。他可不熟悉她的生活方式。她是一个奇妙的谜,他怎样猜得出她的念头呢?哪怕一个也不成。哦,他认为,这双眼睛是正直的,里头既没有微贱也没有卑鄙的神情。他那被太阳晒黑的脸色叫他惊讶。他想不到自己竟这么黑。他卷起衬衫袖子,把胳膊下面的白皮肤跟自己的脸色作比较。是啊,他究竟是个白种人。可是这两条胳膊也被太阳晒得黑黑的了。他把胳膊扭过去,用另一只手把二头肌推向一旁,望着胳膊下面他身上最晒不到阳光的地方。那块地方很白皙。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紫膛色的脸蛋,想到它本来也跟他胳膊下面的皮肤一般白皙,不禁笑起来了;他也万万想不到,世间能自称皮肤比他更细、更白——比他身上没有被太阳晒黑的地方更白的苍白的、天仙般的女人,是绝无仅有的。

他的嘴,要不是这两片富有美感的厚嘴唇在情绪紧张的当儿老是会紧紧地抿起来,锁住了牙关,很可以说是一个小天使的嘴。有时候,它们抿得那么紧,这张嘴看上去又严峻又冷酷,简直像一个苦行者的嘴。那是一个战士的嘴唇,又是一个恋人的。这两片嘴唇能够津津有味地饱尝生活的甜蜜,也能够不去尝这种甜蜜,而来支配生活。他的下巴和牙床也挺坚强,带着一丁点儿坚决的咄咄逼人的样子,使这两片嘴唇能更好地支配生活。力量和美感保持了平衡,产生了一种鼓舞的影响,驱使他去爱健康的美,使他对有益身心的感情起共鸣。在两片嘴唇之间,有副从没得到牙医生照料而且也不需要牙医生照料的牙齿。他看着这副牙齿,心想,它们生得真洁白、坚硬、齐整。可是他一边看,一边开始烦恼起来啦。他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藏着这一个模糊的印象:有些人是每天刷牙的。他们是上流社会的人——跟她同阶级的人。她一定也是每天刷牙的。要是她知道了他一辈子没刷过一次牙,她会怎样想呢?他打定主意去买一把牙刷,养成刷牙的习惯。他要马上开始,明天就开始。他不能指望单靠成就来赢得她。他必须把自己来一次全面的改造,连刷牙和戴硬领都在内,尽管浆硬的领圈给他不自由的感觉。

他抬起手来,用拇指球擦擦长着老茧的手心,望着深印在皮肤里的污垢,那是用任何刷子刷也刷不掉的。她的手心可多么不同呀!他一想起来,就乐得心里卜卜跳。真像一瓣玫瑰花,他想;又凉又软,像一朵雪花。他万万想不到一只女人的手竟会软得如此叫人心醉。他发觉自己在想象这只手爱抚起来的美妙味儿,就像干了亏心事似的红起了脸。这个念头对她未免太下流了。就某些方面说起来,这似乎亵渎了她那崇高的神性。她是个苍白、纤弱的天仙,崇高得超脱在肉身之上;虽然如此,他还是尽惦念着她那柔软的手心。他一向摸惯的是女工和劳动妇女们的扎手的老茧。他明知道她们的手为什么粗糙;可是她这只手……它是柔软的,因为她从没用它劳动过。想到一个人不需要劳动就可以活命,想到这桩可怕的事实,她跟他之间的那道鸿沟就猛的张开了大口。他突然看到那种不劳动的贵族。只见这贵族就耸立在他面前的墙上,一个傲慢自大、威风凛凛的黄铜铸就的形象。他自己可一向劳动;仿佛他最早的记忆就是跟劳动分不开的,再说,他一家人全劳动。譬如说葛特露。她那双手,不是给永远干不完的家务弄得又粗又硬,就是为了洗衣裳,给弄得又红又肿,活像煮熟的牛肉。还有他妹妹玛丽安。她上一年夏天在罐头厂里干过,一双纤巧、漂亮的手被切番茄的刀弄得满是伤疤。还有,上一年冬天,她被纸盒厂的切纸机轧掉了两个指尖。他想起他母亲躺在棺材里的光景,她的手掌是僵硬的。他父亲干活一直干到最末了的一口气;他去世时,手上的老茧准有半英寸厚。可是,她的手是柔软的,她母亲的手、她弟弟们的手也一样。这末了的一点叫他吃了一惊;这充分说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多么崇高,说明了伸展在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是多么大。

他带着苦笑,又坐在床上,把皮鞋脱掉。他是个傻瓜;他刚才被一个女人的脸蛋儿,被一个女人的柔软、白皙的手弄得心醉神迷。跟着,他眼前那堵肮脏的粉墙上一下子出现了一幕幻景。他站在一幢凄惨的租房前面。那是晚上,在伦敦的东区,他面前站着玛吉,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工。一年一度老板请客吃饭后,他送她回家来。她就住在这幢凄惨的租房里,这地方真比猪圈还不如。他一边说再会,一边伸手去握她的手。她噘起了嘴唇,等他亲吻,可是他不打算亲她。不知怎么着,他见她怕。跟着,她一把抓住他的手,狂热地握着。他感到她的老茧摩擦着他自己的老茧,于是一阵深沉的怜悯涌上心头。他看着她饥渴的眼睛、营养不足的女儿家的身子,这身子从童年时期匆匆地进入叫人心惊的残酷的成熟时期;于是他伸出胳膊,怀着宽大为怀的心情搂住了她,低下头去亲她的嘴唇。她乐得小声叫嚷起来,这声音在他耳朵里震响着,他感到她像头猫似的偎在自己身上。这可怜的挨着饿的孩子呀!他这会儿还是眼睁睁地望着这幕许久以前所发生的事的幻景。他皮肤起着鸡皮疙瘩,跟那天晚上她偎依着他时一样,他心里呢,怀着怜悯,感到激动。这是一幕阴暗的场面,灰暗而油腻腻的,连落在人行道石板上的毛毛雨也是油腻腻的。接着,一片灿烂的荣光照耀在墙上,于是穿过那一幕幻景,代之而来地闪现着她那张苍白的脸蛋,一头皇冠似的金发,遥远非凡,高不可攀,像一颗明星。

他把椅子上那两本勃朗宁和史文朋的诗集拿起来,亲了一下。他想,反正她不是跟我说过,叫我下次再去的吗?他朝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再看了一眼,十分严肃地出声说:

“马丁·伊登啊,你明儿一起来就上公共图书馆去,好好儿看些讲礼节的书。懂吧!”

他扭熄了煤气灯,弹簧床垫被他身子压得吱吱叫。

“可是你得不再诅咒才行,马丁老弟呀;你得不再诅咒才行,”他出声地说。

跟着,他就睡着了,梦到的梦,就疯狂和大胆的程度来讲,跟抽大烟的人的梦不相上下。

【注释】

(1)东区,伦敦的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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