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康纳一步步走下阶梯,实际上他连律师资格证都不具备。
来到这里根本不是为了帮狄狛辩护,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而麦康纳的到来根本不会影响到这次司法审理的正常进行,因为他完全是门外汉,只会出丑而已。
杰西卡按照卢卡指示,只要全程一言不发,作为一个具体的受害人在法庭之上就行了。
摄像机调整着机位,从不同视角拍摄着这个金发男人,他缓缓坐到了狄狛的身边,任何沟通也没有。
胧本想给狄狛重新戴上狗嘴套,但看到两人一言不发,顿时心中有了考虑,这两人已经处于不同的立场。
sct和如今的狄狛,也不是一路人,狄狛的存在严重侵害到了sct的利益,也是必要的铲除对象。
之所以sct不让自己进行公开审理,很大程度上就要狄狛的影响力继续存在,一旦那种倒错的反抗被拔除,也会严重影响sct让潜渊症开枝散叶的计划。
而此时的狄狛也和在拘禁室中的表现一般,哪怕没有限制器,也一声不吭,为了让这种拔除更加有效,等他发作时再戴上也不迟。
狄狛过于相信他手底下的那些冲锋队了,殊不知所有执行爆破计划的寸头男都已经被逮捕。
随着狄狛的辩护律师入场,审理正式开始。
完全没有激烈,并没有影视剧中宏观的对错以及伦理纲常。
开庭,由法官所主导的法庭调查,之后再是法庭辩论,接着是被告人最后陈述,然后再宣布判决。
司法。
是拥有“神”性的。
人受到多种事物的支配,气候,宗教,习俗,习惯,全部汇合在一起彼此磨合之后的一股精神,就是孟德斯鸠所谓的,法的精神。
所以存在一些常人无法企及的逻辑,强奸犯为什么不直接阉割,贩卖人口为何不判处死刑,为什么会有律师为恶魔辩护。
因为这不是讨论是非对错,正义邪恶,过家家的地方。
司法和所有事物的关系,是事物本身产生的必然关系,是事物的内在规律,广义的法律。
就是。
世界的规律。
法官敲着法槌,无比的严肃和庄重。
“被告人狄狛。”
“你涉嫌在洛城展开了一系列恐怖活动,除联盟司法部由检察官卢卡发起的公诉,洛城公众也发起了联合诉讼。”
“洛城前任市长之女,杰西卡担任这次联合诉讼的代表人。”
法官看着案几上的文书,其中大多是卢卡对他的提示,这次审理的结果是必然的,重要的是过程,要由民事诉讼案件逐渐上升到宏观的事情,才能拔除这疯魔狂人的洗脑。
“在诉讼书中。”
“你被指控,在洛城公民薇薇卡和约翰逊的婚礼中,对新娘薇薇卡实施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