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使用墨水时不留心触到明信片的吧,明信片表面留有拇指指纹,背面有食指指纹。
4。其他尚有油渍等附着物,从此也可能验出指纹。
5。投函,利用市内邮筒。时间为二十八日(命案第二天)的下午六时间。
“这张明信片,鉴定正在加紧指纹的检定中。当然指纹也并不能立刻判明投书人之身分。总之,会尽快照会县警察局,以及各分局。”
说明完毕,分局长才点上烟看每个人的表情。
没有一个人立即发表意见。侦查好不容易才摸出顺畅道路之际,前面突然闯出个人物,将整个路标方向改变。而且,这个人物还手举具体事实,指定方向。侦查组全体面临了歧路……昏眩夺走了他们的语言。
木曾交臂,吸着房间里沉重的空气。
戴眼镜的人——穿滑雪衣的男性。是否真有这样的人存在?他由何处来,又往哪里消逝。他为何又让死者握洋娃娃?在空中回转的思考中,木曾的耳朵,似听到杂音般的闹响——警察,加油!
“假的,”突然,主任领头说道,“这张投书是假的!”
人人的视线都集中主任。他的圆脸涨红,人人等他往下说明。
“我到现场,首先查看四周。当时,面向巷子的玻璃窗全部都关闭着。玻璃是毛玻璃。投书者说他目击命案,绝对不可能。”
说得对,木曾想。在搜查凶器开始前,山野刑警对站在外面的他,打开窗户说过话。主任的观察没有错。
“可是,凶案发生时窗户有开着的可能……”
分局长话没有说完,主任便反驳道:“不自然。行凶时窗户不可能开着。如果是这样,凶杀后为何又去关窗。不是恰恰相反。那天晚上天气非常寒冷,被害人不可能开着窗户烤火炉。”
“透过毛玻璃也能看到影子。”
“影子,不能断定是滑雪衣。”
“靠近由窗户隙缝偷看的可能性也有。”
“投书说是路过看到。总之,这个投书者没有看到什么,也不可能看到。”
“不可能看到——?”分局长细嚼品尝似地慢慢念过道。突然以激动口吻说,“泷井君的发言,具有重大意义。那就是凶案不可能由外边目击这个事实。那么这位投书者,怎么能把看不见的事实写出来。答案只有一个……”
分局长只说到这儿环视了四周。主任垂下眼皮,木曾压住逐渐高昂起来的心跳。房间里弥漫沉重空气,每一个人都静静地交换着意见。
(杀人犯即投书者本人。木崎江津子并非犯人。)
走出分局大门,每一位刑警都双手插入口袋,一样地上身前倾,目视脚前地面走路。若是稍用心的观察家,由这些刑警们的走姿,一眼便能判断出侦查的进行状况。
路面仅仅表层干燥,少许风吹即卷起蒙蒙沙尘,但没有照到阳光的黑暗角落,则仍旧冰冻僵硬。刑警们没有光泽的皮鞋,踏在路面上缓缓移步。徐缓的速度,恰似表现出他们心底的迷离心思。
这个早上的会议,结果没有获得任何结论。没有一个人,全盘相信投书。但是,投书者的心意,却遥控着会议的进行。“戴眼镜、穿滑雪衣的男人”以奇妙的现实感,漂浮在每个人的心目之中。
回到刑事组办公室之后,大家也很少开口。
“总之,等待鉴定结果。此刻唯一线索是指纹。混帐东西!看到就说看到,为什么不敢出来见人。”
主任火冒三丈,在鉴定室与自己办公室间来回踱步。
刑警们最害怕等待,这样只有束手无策,唯有走出分局,才有靠近目标一步之感觉。若是以挖苦评论,此时的他们是走一步算一步。也是“多说不如拿出证据”和“乱闯乱碰也许能歪打正着”的信奉者。
证据在哪里,去何处歪打?
他们都走了。走的目的,是他们想在走路中,有自然获解决的希望之故。
——木曾刑警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