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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第1页)

重,被自己的鲜血骨骼压碎而死。也种近乎残忍的手法用在一群可爱的绵羊身上,难怪百慧灵会不高兴呢。

在是活了几万年的亡灵,归根究底她还是女人,对一些特别可爱的东西无法免疫。

凌云可没有这么多歪歪肠子,可爱放在他的面前就犹如一堆狗屎一般。别说他现在已经魔怔到了不见精山不回头的地步,即便是没有魔怔的时候,一群莫名其妙冲出来攻击他的东西,也一律都没有过什么好下场——在仙界是这样,在天风大陆也是这样。除了被戮仙剑切成肉丁之外,火麒麟这个打手可以非常喜欢一巴掌把物体拍扁的。

这群绵羊长期运动在大荒原上,活动量极大,想来肉质应该是非常鲜美的。

看着周围横七竖八倒着的奴隶们,领主大人怒从心中起,一下就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这种武器他以前是不喜欢,或者不屑用的,不过最近他越来越发现这个武器的好处了——如同跟卡夏他们上课一般,这种武器的好处就是极端的隐蔽,最适合这些有身份的贵族使用,哪天跟谁吵红了脸,那就可以抽出来抽冷子捅上一刀,然后再把凶器藏进自己的衣服里。

匕首体积小,如果当场抓不住证据,是没有谁去搜一个贵族的身的。

凌云打量着那只最大的斑马绵羊,举起了双面开刃带着夸张锯齿的匕首,狠狠的朝它的脑袋上扎了过去。按照凌云的一身蛮力,这别说是个脑袋,便是一块钢铁,只要匕首的质量够好,也完全能扎出一个透明窟窿——就在所有人这么想,想着可以为死去的兄弟报仇的时候,领主大人的匕首接触到绵羊脑袋的一瞬间忽然偏离的方向,在这只已经有出气没进气的绵羊脑袋上划出了一溜火星之后,深深的插在了泥土之中。

还没等凌云有所反应,这柄匕首就犹如一块瞬间耗尽了能源一般的魔法石一般,叮当几声轻响,碎成了几十块。

淬火之后光亮的匕首碎成了碎片,在地上反射着草原的阳光,异常刺眼。老流氓将匕首拔出来的时候,当场傻了半天,不仅仅是他傻了半天,后面的一群奴隶跟两个美女也傻了好大一半天。

“咦~”凌云看着只剩了个柄的匕首,眉毛聚了聚。

星翰的所有兵器都处自于霍斯比矮人的手笔,他们虽然比不上暴风矮人武器大师那样,每一件作品都被捧为传世极品的铸造功力,不过经他们手打造出来的武器也绝对称得上是锋锐无伦。一般的破铜烂铁之流用他们打造的兵器去砍,简直就犹如热刀子切牛油,一点不带含糊。

领主大人对自己的蛮力还是有点自信地。

虽然这把匕首没有使用出他所有的蛮力,但五六百斤的力气还是有的,这连个羊脑袋都扎不穿,不免感到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了。

原来羊脑袋也可以硬到这种地步,以前怎么就从来没发现呢?不知道那些皇宫大厨们烹饪的沙葱全羊是用什么东西把羊脑袋敲碎的?难不成这些皇宫里来的长得跟猪一样胖的厨师们一个个身怀绝技?

看到百慧灵在旁边指着自己捂住嘴“咯咯”偷笑,那边精灵小公主一个劲盯着自己,老流氓的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一股强烈的表现欲望油然而生。

凌云出门的时候搜刮了不少武器,这是他的嗜好之一,除了近身的肉搏之外,他的飞剑情结一直抛之不去——现在能力受限的缘故,没有办法玩飞剑了,飞刀倒是玩的越来越顺溜。他从芥子空间里找出一把质量比较好的时候,大吸了一口气,咬着牙就是一个俯冲动作,从手开始,连带整个人都直接扑了上去。

这把匕首果然幸不辱命,“叮”地一声脆响,从绵羊的脑袋捅了个对穿对过,只露着个柄在外面。

在老流氓的双面锯齿、倒钩、淬毒匕首以及一身蛮力的摧残,这只大绵羊终于再也挂不住了。在老流氓下一个翻搅的动作中,大脑被搅成了一摊稀泥,在使劲的抽动了两下之后,停了,彻底的嗝屁着凉。

这一次没有插歪,不过那一串火星和金铁交鸣的声音还是将每个人的耳膜都刺的生疼。这到底是脑袋还是铁块?在凌云拔出匕首的时候带出的那一阵更加刺耳而且让人牙齿发酸的声音让每个人都在想这个问题。没听说过匕首捅人能捅出这样的效果,领主大人不愧是领主大人。

等领主大人把这匕首扯出来才发现,这绵羊的脑袋硬到什么程度。

一把全新的打着瑟雷恩黑色麒麟标志,使用优质的精钢铸造的匕首,粹了火开了刃打了锯齿甚至还淬了毒,就这么短短所以瞬间,两个锯齿已经在绵羊脑袋的坚硬和老流氓的蛮力下拉变了形。深深的血槽上面更是夸张,包了三层精钢薄皮的血槽上深深的四条斑驳的斩痕,活象跟纬京战士们用的巨斧砍过了一样。

虽然这柄匕首比不上凌云当年的戮仙剑,不过质地算也是不错的,虽然奥林匹克不知道安的什么心,但是他送来的钢锭却真是好东西,连霍斯比矮人们都称赞货色纯度高,这能差得了么?

“我操你大爷的!”凌云抚摩着微微发烫的斩痕,心里暗骂了一句,他就是没弄明白,这绵羊的脑袋怎么能硬成这样,难不成着之精金的脑袋?就说这片大荒原地下有精金,总不能随便来只绵羊都是用手术换上了个精金脑袋吧。

“这羊脑袋肯定是精金做的。”百慧灵从后面飘过来看着凌云手里这把看上去质量特别低劣的匕首发表评价:“要羊都能长成这样的话,按我们以后都被吃羊肉了。”

“大概只有一部分羊是这样。”百慧灵仔细观察了一下那只脑袋已经开了窟窿的倒霉绵羊,评价依旧十分中肯。“我第一次看见羊脑袋是金色的。。。。。。”

“金色的!?”楚公主激动了。“哪呢哪呢?让我看看!”

“你干嘛激动成这样?”凌云非常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又换了一把崭新的匕首,顺着绵羊头皮小心翼翼的切割,他再也不想在这个绵羊身上浪费武器了。

用优质精钢加上霍斯比矮人的手艺打造的匕首在这个时候才显示出它的不凡来了——超强的切割力切割绵羊极具韧性的皮肤简直就犹如热刀切蜡一般,领主大人亲自在绵羊的天灵盖附近划出一个十字刀口之后,几个奴隶非常自觉的就过来了,一人一边拉着绵羊的头皮一使劲,“呲”的一声轻响之后,一个黄灿灿的头盖骨露了出来。

葛尔蒙撕裂兽的脑袋就跟一个成年人的脑袋差不多大小——唯一不同的就是它们的颜色,这个脑袋金光灿灿的,除了凌云捅进去那个对穿的窟窿之外,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艺术品。

众人看着这个黄金一般的脑袋,傻了半天。一个胆子比较大的奴隶捡起一块匕首碎片,上去轻轻的敲了敲这个金子一般的头骨,果不其然,敲击之下竟然会发出金属接触时候的轻响。

这个胆子大的奴隶一双眼睛迷茫的望着凌云,然后看了看他身边的米所布达里亚精金大剑。

凌云点了点头,那个奴隶先是敲了敲葛尔蒙撕裂兽的头骨,然后又敲了敲精金大剑,然后一群人更是不知所已了。

不同金属由于密度不同,所以发出的声音也不同。密度越高的金属发出的声音就越清脆,越短促。精金的重量是所有金属之冠,所以它的声音则最为清脆短促,一般的金属根本达不到这个效果——可是这个奴隶刚刚敲打了两件东西之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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