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