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生涯中认识很多有权势的人物,但其中唯一真正具有天生权威感的,只有一个—他只要轻声说句话,就可以把其他人压下去。现在他就在走廊上,朝我走来,跟旁边的刑事鉴识小组说他们得等一下:消防局想先把那些强酸抽出来,免得有人被化学物灼伤。
“不过呢,你们的塑料手套先别脱下来,”他建议道,“你们可以在走廊这里,互相做个免费的前列腺检查。”每个人都大笑起来,只有那些刑事鉴识小组的人没笑。
那个有权威声音的人,就是负责这个犯罪现场的凶案组队长班·布瑞德利。他刚刚一直在楼下的经理办公室,想找到经营这个旅店的混球。布瑞德利是个高大的黑人,五十出头,双手很大,身上穿了件裤脚反折的迪赛牛仔裤。他老婆最近说服他买了这件牛仔裤,指望他的形象更年轻一点,但结果希望落空。他自己说,这件裤子让他看起来像是史坦贝克小说里的角色—来自尘暴灾害地带的现代流民。
一如其他常出现在这类谋杀现场的警察,布瑞德利对于刑事鉴识专家没什么好感。首先,纽约市警局的刑事鉴识工作几年前已经外包出去,于是这类索价昂贵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出现在现场,身穿笔挺白色连身工作服、背后印着比方“刑事鉴识生物服务公司”的字样。其次—而且令他忍无可忍的—是两部以刑事鉴识工作为主题的电视节目爆红,搞得这类鉴识人员全都自以为是名人。
“耶稣啊,”他最近曾抱怨,“这个国家还有哪个人不梦想要上真人秀的吗?”
他看着这些想当名人的人员收拾起公文包型的迷你实验室时,也刚好看到了我—默默靠墙站着,只是观察,我好像有半辈子都是这样。他没理会那些找他的人,径直朝我走过来。我们没握手,不晓得为什么,反正我们不来这一套。我甚至不确定我们算不算朋友—我向来都是局外人,几乎任何你能想到的阵营,我都不在其中,所以我大概也没资格评断什么。不过硬要说的话,我们都很尊重对方。
“谢谢你过来。”他说。
我点头,看着他裤脚反折的牛仔裤和黑色工作靴,很适合充满血和粪便的犯罪现场。
“你是搭什么车过来的?牵引机吗?”我问。他没笑;班很少笑,他大概是你见过最扑克脸的人。但这不表示他没有幽默感。
“你四处看过了吧,拉蒙?”他低声说。
我的名字不是拉蒙,他明明晓得。但他也晓得,直到不久前,我还是这个国家最隐秘的情报单位里的一员,所以我猜想他指的是拉蒙·贾西亚。拉蒙是联邦调查局探员,他把美国的机密卖给苏联时,曾费尽千辛万苦隐藏自己的身份—但是用来装他偷窃文件的塑料垃圾袋上,却印满了他的指纹。拉蒙几乎可以确定是史上最无能的间谍了。就像我老在说的,班其实有幽默感。
“是啊,看了一点,”我告诉他。“住在这个垃圾堆的人,你们查到些什么了?她是主嫌犯吧?”
班可以隐藏很多事情,但他的双眼藏不住惊讶的表情—一个女人?!
好极了,我心想,“拉蒙”反击了。不过,布瑞德利是个冷静的警察。“真有趣,拉蒙,”他说,想搞清我是真的发现了什么,或只是故意语出惊人。“你为什么这么认为?”
我指出书桌上那半打啤酒,还有冰箱里的牛奶。“哪个男人会这样?男人会把啤酒拿去冰,让牛奶放在外头馊掉。再看看那些DVD—一堆浪漫喜剧,连一部动作片都没有。你要不要出去问问,”我继续说,“看这个破旅馆里有几个男人会在垃圾桶里面先套上垃圾袋?女人才会这么做。而且她不属于这种社会边缘人的地方,无论她是扮演什么角色。”
他思索我说的话,双眼盯着我看,但是看不出他是否相信我的说法。我还没来得及问,两个年轻警探—一男一女—从消防局装着有害化学物质的大桶后头出现,两人慌忙地停在布瑞德利面前。
“我们查到一些数据了,班!”那个女警说,“是有关房客—”
布瑞德利冷静地点头。“嗯,是个女人—说点我不知道的吧。她怎么样?”
我想他相信了我的说法。那两个警察目瞪口呆,不明白他怎么会晓得。到了明天早上,他们上司的传奇将会变得更伟大。我?我想这家伙还真无耻—他就这样眼睛都不眨地把功劳抢过去?我开始大笑。
布瑞德利匆匆看了我一眼,我本来以为他也要大笑响应,但是希望落空。不过他又把注意力转回那两名警察身上时,懒洋洋的双眼似乎闪现着笑意。“你们怎么知道房客是女人?”他问他们。
“我们拿到旅馆的登记簿和所有房间的档案。”那个男警探康纳·诺里斯回答。
布瑞德利忽然警觉起来。“跟经理拿的?你们找到那个混球,让他打开办公室的锁了?”
诺里斯摇头。“那家伙有四宗贩毒的逮捕令;他大概正在逃往墨西哥的途中。不,是这位阿佛瑞兹—”他指着旁边的女搭档—“她认出有个盗窃通缉犯,就住在楼上。”他看着旁边的搭档,不确定还要说多少。
阿佛瑞兹耸耸肩,希望自己能平安脱身。“我提出条件,请那个小偷帮忙挑开经理办公室门上和保险柜的那些锁,我就让他不必坐牢。”
她看着布瑞德利,很紧张,不晓得自己会惹上多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