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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正向强迫与逆向强迫(第1页)

我慌乱地放下笔,用食指堵住双耳,拇指用力地按摩耳根,但接下来的十几秒内,那种怪异的嘶鸣声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加响亮清晰。我低头闭眼,急促地深呼吸,几秒后意外地平静下来,感觉那嘶鸣声就来自前方不远处——叶秋薇所在的位置。

我抬头看她,嘶鸣声瞬间消失。她依旧平静地站在窗边,左手捏着细边的黑框眼镜缓缓晃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

我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拿起笔问:“可以继续么?”

她迟疑片刻,微微点头,缓步坐回藤椅上,简单整理了一下衣裙,问道:“刚刚说到哪儿了?”

“刘向东的强迫行为。”我不假思索地说,“强迫行为象征着强迫思维,任何强迫思维的根源都是恐惧,只要能找到这种恐惧——”说到这里,我突然一阵头疼,大脑短暂地陷入空白,随后用不确定的的语气问,“是、是这样么?”

“是。”叶秋薇说,“如你所言,强迫行为源于强迫思维,强迫思维的根源则是恐惧。所以,只要找到这种恐惧,就能通过暗示将其无限放大,从而使人产生极端的强迫思维,进而导致极端的强迫行为。而极端的强迫行为,往往就是致命的。”

我沉思片刻:“请说说具体过程。”

“想做成一件事,就必须清楚其原理及规律。”叶秋薇看着我,“张老师,我先问你,什么是强迫症?”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表述。

她顿了顿说:“强迫行为和强迫思维——即所谓强迫症,根源都是恐惧。所以,任何强迫症,无论其表现如何怪异、复杂,归根结底,都是心理为消除恐惧而进行的抗争,是心理自我保护机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默默点头,详细记录下来。

“按照对待恐惧的不同态度,强迫症可以分为两类。”她接着说道,“第一类,是通过自我安慰消除恐惧,称为正向强迫,或者叫积极强迫,这种强迫症,绝大多数由仪式化行为发展而来。举个最常见的例子:一对特别爱干净的父母,向孩子过分强调‘细菌无处不在’、‘细菌会致人生病、死亡’等观念,并对孩子的卫生习惯进行严格甚至苛刻的要求,那么在成长过程中,孩子就很可能产生对于细菌、肮脏等事物的深刻恐惧。一开始,孩子会通过避免接触脏东西、勤洗手等行为消除恐惧,并逐渐产生相应的仪式化行为——即通过这些行为获取轻松、自信等积极情绪。一旦仪式化行为遭到破坏,相关恐惧就会爆发并蔓延,从而导致强迫症的出现。比如孩子某天不小心弄脏了手却无处清洗,就会认为细菌已经进入了他的身体。之后,无论如何清洗,他都会产生无法彻底清除细菌的潜意识心理,并因此产生不受理性控制的焦虑。为了消除恐惧、获得安慰,他会更加频繁地洗手,每次洗手带来的安慰只能维持一小段时间,时间一过,潜意识导致的焦虑就会席卷而来,强迫他再次洗手。成年后,潜意识中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成为本能的一部分。心理具有惯性和惰性,对抗本能已经足够痛苦,更不必说改变了。所以,尽管孩子成年后已经懂得了足够的健康知识,明白频繁洗手毫无意义,但潜意识中的恐惧不会轻易因意识而改变。正向强迫就是如此形成的。”

我简单地记了几笔:“正向强迫不难理解,逆向强迫怎么说?”

叶秋薇盯着我,沉默了将近十秒才开口道:“强迫症的第二种情况,是试图通过消除恐惧载体本身,达到彻底消除恐惧的目的,称为逆向强迫,或者说消极强迫。这种强迫症十分极端,绝大多数只停留在强迫思维的阶段。依然举例说明——嗯——张老师。”她突然问道,“你有没有产生过不切实际的、龌龊或是邪恶的想法呢?比如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或者杀掉自己的孩子之类的?”

我惊恐地看着她,她的话触到了我的内心——我确实产生过和男人发生性关系的幻想,但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我对同性都完全没有性欲望,甚至一想到就恶心。我也的确不止一次地产生过想要杀掉儿子的念头,儿子一岁多时,喜欢让我把他举到半空,每次举起他,我都会产生松开手、把他摔到地上的想法。儿子四岁时,喜欢爬到窗边玩,每当如此,我都会产生把他从窗口扔出去的冲动。但我明白,我是爱儿子的,虽然有类似想法,但绝对不会付诸行动。

细想之下,类似的可怕想法还有很多,我一直认为那是我内心深处的恶在作祟,叶秋薇为什么会猜到我有这样的想法?她如此发问,又有什么目的呢?

我沉思许久,漫不经心地摸摸脖子,最后捏了捏鼻尖,摇摇头说:“没有,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你不坦诚。”叶秋薇平静地说,“但也可以理解,对正常人来说,这样的想法实在难以启齿。”

“真的没有。”我抬起左手,用食指的第二节摩擦人中附近的皮肤,思索片刻,又放下手,坦然地说,“不过,我倒是接触过有类似想法的人。”

叶秋薇说:“那好,就说说这个人和他的想法。”

我点头,给她讲了这么一件事:

2010年春天,我在市女子监狱采访了一个名叫赵冬梅的年轻女人。她是本地人,家住西郊的一个乡镇,自己和丈夫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她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具体情况是:她在2009年9月的一个傍晚,把自己四岁半的儿子扔进了河里,导致儿子溺亡。

见面时,她一直低着头,不时地咬着手指,偶尔发出几声阴冷的笑。主管干警告诉我,这种状态算是好的了,赵冬梅平时经常发神经(发疯),不是跟狱友打架,就是拿头撞墙,还总是寻找机会想要跳楼。监狱不止一次地向法院提出对她进行精神鉴定,但法院的态度很明确:入狱前,赵冬梅已经接受过多次精神鉴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服刑的精神问题。

当时,我和她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交流,大部分时间都是我说她听。被问到为什么要淹死儿子时,一直沉默的她突然开了口,说,不为啥,我就是想把他扔到河里。我问,你很讨厌你儿子么?她情绪顿时激动起来,挥舞着双手说,他是我孩子!是我的命根啊!我咋会烦他!咋会不爱他!我反问,既然你爱他,为什么还要杀他?她疯狂地抓着凌乱的头发,大声嚎叫道,我也不知道为啥,就是想把他扔到河里!

后来,我想办法查到了和赵冬梅杀子案有关的资料。无论是面对警察的审讯,还是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质问,赵冬梅的说法都完全一致:她爱自己的儿子,但就是控不住想要把他扔到河里淹死。从孩子两岁半时开始,这种想法就一直困扰着她,她努力抗衡了两年,最终付诸行动。

同样一致的是,无论警方、法院还是监狱方,对赵冬梅匪夷所思的说法都不予采信,认为她意图掩盖真正的杀人动机。

听完我的讲述,叶秋薇说:“就以赵冬梅为例——张老师,你相信她的说法么?”

我说:“她说话倒是带着诚恳,我是想相信她的。可是,她既然爱儿子,为什么会产生淹死儿子的强迫思维呢?这真的让人难以理解。”

“因为恐惧。”叶秋薇说,“她是不是有过险些失去儿子的经历?比如儿子遇到过生命危险,或者遭遇过拐卖?”

我一愣:“对、对,她儿子曾经被拐卖过,后来被解救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秋薇又说:“她儿子被解救的时间,应该在2007年9月左右。”

我深吸了一口气,眉头紧皱。

当年,因为赵冬梅的说法过于怪异,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因而对她的案子及其个人进行了深入了解。关于她儿子被拐卖的经历,我至今仍印象深刻:赵冬梅的儿子出生于2005年3月,于2006年10月遭到拐卖,又于2007年8月末被警方解救,回到母亲身边。

紧接着,叶秋薇又问了一句:“出事的那条河,应该在赵冬梅家附近吧?她儿子肯定经常到河边玩。”

她的说法,和实际情况完全吻合。我一时无语,只是默默点头。

“我基本明白赵冬梅的问题所在了。”她不紧不慢地分析道,“对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失去孩子更可怕的事。失去儿子近一年的经历,在赵冬梅心中埋下了深刻的恐惧——她一定非常害怕再次失去儿子。失而复得后,她一定对儿子更加疼爱和珍惜,这并非纯粹出于母爱,也是出于对失去儿子的恐惧。所以她说自己非常爱儿子,绝对是发自肺腑。”

我依然默默点头。

“回到母亲身边时,孩子已经两岁半,正好进入了男孩最顽皮的年龄阶段。”叶秋薇继续分析,“他一定经常跟村里其他孩子到河边玩,或许还见过大孩子们下河游泳,内心对河水充满好奇。正因如此,赵冬梅应该也不止一次地见到儿子出现在河边,并因此对儿子的安全产生严重忧虑。她一定尝试过对儿子进行安全教育,但一来,农村地区的安全观念相对薄弱,二来,小男孩顽皮起来,父母是很难管的——更何况,孩子还有过被拐卖的经历。所以,赵冬梅的安全教育几乎起不到作用,孩子还是毫无顾忌地去河边玩耍。孩子随时会掉入河中出事的事实,加剧了赵冬梅对于随时可能失去儿子的恐惧。这种恐惧愈演愈烈,等她无法承受,就会催生出一种十分微妙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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