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戴克写了一会儿,抬起头说:“对于那个拇指印,在辨认方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这个不会有问题的,”鲁克先生肯定地说,“警方将那张纸带走,交给苏格兰场指纹部门的专家进行鉴定,结果发现上面的那个指印竟然与他们以往搜集的所有罪犯的指印都不相符,它是一个相当罕见的指纹,而且指腹纹路的图案十分清晰,上面还有一道深深的割痕——这是一个独特且明显的特征,奇怪的是这一切都与诺柏先生的指纹相符。说句实话,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指印,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现在怀疑,”桑戴克疑惑地问,“那张纸会不会是谁故意放进去的?”
“不会的,”鲁克律师肯定地说,“这不可能。因为那张纸是霍比先生的备忘录上的一页,而且纸上还有他用铅笔记录的一些与那包钻石有关的事项,最重要的是这张纸是放在包裹上,被锁进保险柜的。”
“那么霍比先生打开保险柜时,身边还有别人吗?”桑戴克问。
“没有,当时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鲁克回答道,“霍比先生打开柜子,便发现钻石不见了,但是这张纸却还在柜子里。于是霍比先生立刻关上保险柜并且把它锁上,立刻报了案。”
“这就奇怪了,难道那个窃贼就没看见那个显而易见的拇指印吗?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不,这并不奇怪,”鲁克先生解释道,“因为那张纸是面朝下放在保险柜底部的,霍比先生只是将它捡起翻过来时,才看到上面有个指印。很明显,那个窃贼在拿起包裹之前,那张纸本来还在包裹上,然后才正面朝下掉下去的,或许是他把包裹递给同伙的时候……”
“你刚才说,”桑戴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苏格兰场的专家已经辨认出那个指印是诺柏先生的。那么我想知道,这专家怎么有机会进行这个比对呢?”
“啊!”鲁克先生说,“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有趣的巧合了。由于警方具有简单准确地辨认指纹的方法,因此他们想对公司里的每一个员工都做指纹鉴定,包括霍比先生的两位侄子,但是霍比先生却拒绝接受鉴定。就我个人认为,他拒绝的理由是十分迂腐的——他竟然说他不希望自己的侄子蒙受不白之冤。事实上,警方对他的这两位侄子最感兴趣。想想看,除了霍比先生,能够拥有保险柜钥匙的就是他们俩!所以取指纹这件事使霍比先生面对了极大的压力。
“总之霍比先生十分顽固,坚决反对那些怀疑他的侄子涉嫌的说法,毕竟霍比先生是看着他们长大的,而且对他们是这么的信任。如果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儿发生,那么这起案子就要变成一起被人谈论的奇闻了。”
“我想你大概在书报摊或者商店的橱窗里看过一种叫‘指纹模’的东西,就是一小本空白的、很薄的像本子一样的东西,用来搜集身边的朋友的指印,另外还有一个墨板。”
“是的,我看到过这种鬼玩意儿,”桑戴克略带讽刺意味地说,“事实上我还有一个呢,在查林十字车站那儿买的。”
“我记得几个月前,霍比太太——约翰。霍比的老婆,也买了一个。”
这时诺柏插话道:“其实那个东西是我的堂兄弟华科买给她的。”
“噢,这个无所谓。”鲁克先生说。但是当时我看到桑戴克将诺柏说的那句话记在了本子上。反正霍比太太有这种东西,然后她便搜集亲戚朋友的拇指印了,其中自然包括她那两个侄子的。
“昨天,负责这起案子的探长到霍比先生家拜访他,可惜当时他出去了。于是这名探长便利用这个机会,说服霍比太太,希望她能够让霍比先生配合警方的工作,搜集他两个侄子的指印。这名探长说这样做是十分必要的,不仅为了警方,更是为了这两位年轻人好,因为目前他们是最大的嫌疑人,只有将他们的指印进行比对后,才能还他们清白;更何况,这两位年轻人早已表示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指纹,可他们的伯父总是横加阻拦。这时,霍比太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她想到了她的那个指纹模,那里面可是有诺柏先生和他堂兄弟两人双手的拇指印。当时这名探长随身带着罪犯指印的照片,他可以当场比对。结果发现诺柏先生左手的拇指印与那张纸上的完全吻合。你可以想象,当时霍比太太是多么的惊讶、恐慌。
“正巧这个时候霍比先生回来了。当他看到这一幕时,他大为震惊。霍比先生原本想认赔了事,但这样做就将因为构成金钱行贿而被诉讼。所以出于无奈,霍比先生只好起诉了。因此今天早上,警方便下令逮捕诺柏先生,将他带到包尔街[1],以盗窃罪起诉。”
“还有什么证据吗?”桑戴克试探地问。
“没有了,但仅这一项证据就够警方拘捕诺柏先生的了。后来两位保证人为我的当事人各付了五百英镑的保释金,一个星期后还押。”
听完鲁克的话,桑戴克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陷入了沉思之中。从这位律师的语气中,我想桑戴克和我一样,并不满意这位律师的态度,感觉他的心里好像早就认定他的这位当事人就是那个盗贼,但是就眼下的情况而言,这起案子并不是完全没有申辩的余地。
“我想知道你对你身边的这位当事人有什么建议?”桑戴克盯着鲁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