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都不大,谈不上价值连城,但怎么都可以买下代州城一个坊区了,还是最繁华的地段!
收获如此丰胜,贼首正要招呼手下撤退,他左面那个提着马刀,獐头鼠脑的御气境修行者,却忽然发出一声惊呼,旋即便笑容猥琐的走向前去。
“这是谁家的千金大小姐,竟然生得这般倾国倾城!只是看年纪怕是小了些,还不到出城私会情郎的时候吧?不如跟大哥回去,做个压寨夫人,保你一生快活!”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之前光顾着惦记钱财的贼首,这才抬头去看那个骑士,只一眼,他便惊艳得双眼瞪大。
马上的骑士是个女子,看起来正值豆蔻年华,衣衫华贵妆容清淡,身材娇小,一张姿娃娃般精致的面容,白嫩欲滴,就像是从皇宫里偷偷溜出来的小公主。
但其身段却是十分玲珑,怎么都应该已经成年了。
无论是谁,看到这个娇贵可爱的“小姑娘”,都会觉得看到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如雨后天空的那抹清新流云,黎明时驱散黑暗的第一缕晨曦。
“来来来,小姑娘,跟大哥走,大哥让你日日上云端。”
在贼首愣神的功夫,手持马刀的修行者,已经走到了骏马前,笑得更加令人憎恶不说,手已经向对方抓去。
众人的哄笑声更大了,还有人在夸张的吹口哨。
这时候,贼首和众人看到,那“小姑娘”的眼帘耷拉下来。一对原本娇憨秀气的柳眉,微微一皱,便成了一对利剑!
嘭!
贼首没有看清对方是如何出手。
他只看到自己的二当家,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炸开,鲜血混着脑浆飞溅如瀑!
陡然间,贼首感觉到如坠深渊般的刺骨危险,然而他连大锤都来不及举起,就觉得眼前虚影一晃,自己的身体霎时变得轻盈。
两颗眼珠子往中间一看,顿时亡魂大冒。
他的身体,被从中间切成两半,平滑如境的切面血肉模糊、白骨森森。随着两半身体向两侧倾倒,花花绿绿的脏腑、热气腾腾的肠子,哗啦啦的掉落。
下一瞬,贼首的意识开始被黑暗侵袭。
他听见自己的手下,发出了不似是人能发出的凄厉惨叫,他最后的视野,被横飞的断肢残骸与腥风血雨所充斥,染成了一片浓重的赤色。
天空的太阳,在红色渲染下,犹如一轮黑日。
临死前,贼首终于意识到,那个娇滴滴的,有着公主一样气质的“小姑娘”,根本不是什么流云、晨曦,而是一个魔鬼!
赵宁带着夏荷跟一队修行者,走在回赵家宅院的大街上,脚步并不很快,跟人流中普通行人无异。代州城不小,从城门不紧不慢的回去,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赵宁神态悠然,并不着急。
街面上胡人不少,有的是商贾,有的是护卫。有的身着绸缎,想来也是富贵之辈。但无论是谁,看到锦衣华服、佩饰价值非凡的赵宁,知道这是大齐显宦之家的子弟,皆是自动让开道路。
一些让路慢的胡人,一边不断行礼一边不停媚笑,似乎生怕惹得大齐贵人不愉快。塞北胡人对大齐的敬畏,在这些人身上显露无遗。
“公子公子,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