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我向格里塞尔达建议绕道去一趟古墓再回家。我急于了解警方是否已经开始工作,如果开始了,他们是否发现了什么。可惜,格里塞尔达回家还有事要做,我只好独自前往。
我发现负责行动的是赫斯特警官。
“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先生,”他报告说,“不过,照理说,这里应该是唯一的藏身之处。”
他把“藏身之处(cache)”念成了“抓住(catch)”,我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这个词,但我几乎立刻明白了他其实想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先生,从那条路走进森林,那个年轻女人还能去哪儿?这条路通向教堂旧翼和这里,情况大概就是这样。”
“我想,”我说,“斯莱克警督会蔑视这种单刀直入向这位年轻女士讯问的简单做法。”
“不想让她担惊受怕,”赫斯特说,“她写给斯通的任何东西,或者他写给她的任何东西都可能会说明一些问题——一旦她知道我们盯上了她,她就会像那样闭上嘴。”
究竟怎样闭上嘴,依旧是个谜团,但我本人怀疑格拉迪斯·克拉姆小姐是否会像他所说的那样闭上嘴。无法想象她不口若悬河的时候是什么样。
“如果一个人是骗子,你就想知道他为什么会是个骗子。”赫斯特警官说。
“当然。”我说。
“这个古墓里能找到答案,否则他瞎掺和什么?”
“这就是他在这里徘徊的raisond’etre[1]。”我说,可是这点儿法语把警察难住了。为了报复我说了他不懂的法语,他冷冰冰地说:
“这是外行的观点。”
“总之,你们还没找到那只手提箱。”我说。
“我们会找到的,先生,不用怀疑。”
“我不太确定,”我说,“我一直在想,马普尔小姐说,没过一会儿,那个姑娘就空着手回来了。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她不可能有时间到这儿来再回去。”
“你不要理会老太太说的话,她们看见一个新奇的东西就会焦急地等待,哎呀,对她们来说,时间过得可真快。不管怎么说,女人都对时间没什么概念。”
我经常感到纳闷,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喜欢归纳总结。一概而论的推测很少或者从来没正确过,而且往往是完全错误的。我的时间观念也不怎么样(所以才会把时钟拨快),我得说,马普尔小姐对时间非常敏感。她的时钟分秒不差,无论去什么场合,她都会准时到达。
然而,我无意与赫斯特警官在这个问题上争论。我向他道了午安,祝他好运后就离开了。
快到家时我才有了这个想法。完全是毫无来由。它只是作为一个可能的方案在我的头脑中闪过。
你一定还记得,事发第二天,我第一次搜查那条小路时,发现某处的灌木丛被人动过。结果证明,或者我当时认为是,那是和我想法一致的劳伦斯干的。
但我记得,后来他和我一起行动时,突然又看到另一条有些微痕迹的小径,是警督走过留下的。再次想起这件事时,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条路(劳伦斯那条)比第二条路显眼得多,仿佛不止一个人经过那里。我推断,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劳伦斯的注意。倘若最初是斯通博士或克拉姆小姐动过呢?
我记得,或是隐约记得,折断的树枝上有几片枯萎的叶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条小径就不可能是我们去搜寻的那个下午踩出来的。
我带着疑问走近这个地点。我一下子就认出了那条路,再次奋力穿过灌木丛向那里走去。这次我注意到了几根新折断的树枝。在我和劳伦斯来过之后,有人走过这条路。
我很快来到了遇到劳伦斯的地方。那条若隐若现的小径伸向更远的地方,我沿着这条路向前走。突然,路变宽了,形成一片空地,并显示出隆起的迹象。我说这是一片空地,因为树下的灌木稀疏了,但树枝在头顶上交错遮挡,整片空地宽约几英尺。
另一边的灌木则生长得很繁茂,很明显,最近没有人从那里走过。不过,有一个地方还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我走过去,跪在地上,伸出双手将灌木扒开。一个褐色的箱子皮面闪闪发光,这是对我的奖励。我激动极了,把一只胳膊插进去,费了很大力气才将一只褐色的手提箱拉出来。
我欢呼了一声。我终于成功了。尽管在赫斯特警官那里遭受了冷遇和斥责,但结果还是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克拉姆小姐提的那只箱子。我碰了一下搭扣,但箱子是锁上的。
起身时,我发现地上有一颗小小的闪光棕黄色晶体。我随手把它捡起来,塞进口袋里。
然后,我抓着我发现的这个东西的把手,顺原路返回小路。
当我翻过梯磴,来到小路上时,附近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
“哦!克莱蒙特先生,你找到了!你可真聪明!”
我立刻想到,在看见别人却不被人看见这方面,马普尔小姐天下无敌。我把手提箱放在隔在我们中间的木栅上,放稳。
“就是这只箱子,”马普尔小姐说,“在哪儿我都认得出。”
我想,这么说未免有点儿夸张。和这只廉价闪亮的手提箱一模一样的箱子有好几千个。在月光下,而且离得这么远,谁也无法辨认一只箱子。但我意识到,马普尔小姐在箱子这件事上大获成功,就这一点而论,她有权夸口,也是可原谅的。
“克莱蒙特先生,我想箱子上了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