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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页)

凯伦是罗伦在工作中结交的唯一一个朋友。其他人也都很好。安东尼娅很可爱,就是有点儿奇怪,她会在大家聊着天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些不相干的话题(比如她妈妈的脚动了手术、市议会选举、接待室新来了保安)。戴丽话太多,不过总的来说还算比较友善。汉娜比她年轻不了几岁,但总感觉跟她不是一代人,罗伦永远都无法理解她聊的那些话题(狂欢派对、社交媒体、罗伦从来没听说过的各种乐团)。克里斯汀一说话就用问句,倒不是多大的毛病,但是罗伦听着很烦人,只不过现在她对克里斯汀比较宽容,因为要不是克里斯汀休假,罗伯就不会出现在办公室了。玛丽·贝斯和米兰达是她的上级,因此不能看作朋友,不过那两个人她都挺喜欢的。玛丽·贝斯穿着打扮朴实无华,反而让人觉得魅力四射:她用黑色搭配海军蓝,耳朵后面夹着钱币走来走去,头发里夹杂着几缕银丝。玛丽·贝斯对穿着打扮毫不在意,反而让她看上去优雅大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们办公室也不例外。美术编辑们对摄像部门很友善。上级跟上级共进午餐。

罗伦和凯伦置身于这样的环境里,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不过她们运气不错,罗伦挺喜欢凯伦,凯伦也喜欢罗伦。凯伦比罗伦小两岁,但是老气横秋的,倒像比罗伦大十来岁。她似乎看透世事,对这个世界深感厌倦,所以从来不把烦恼放在心上:不管是上级的小毛病还是下级的讨好。罗伦意识到自己这个年龄对这个等级来说有点儿老——作为“助理”编辑大了两岁,她心中的厌倦有时候感觉更像痛苦。

罗伦努力不让自己受这种痛苦的影响。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职业生涯出现什么特殊的转折点,所以没有晋升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这其实是自欺欺人。她依旧心怀憧憬,依旧规划着未来,依旧在给自己留后路,尽管她也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她保留着选择的余地,缴纳保险,偶尔买一个巴黎世家的包包。

“还不错,不过算不上好吃。”凯伦筷子用得很顺溜。这是新开的一家餐馆,菜单上全是饺子,凯伦说得没错:东西吃着不错,但是算不上特别满意。

罗伦知道自己的弱点:她不喜欢一个人去餐馆吃饭。她觉得,作为一个人类,作为某种人类,作为已经进化的人类,这是她的失败。如果你不能独自坐下来,一边看《纽约客》,一边蘸着小塑料碟里漆黑的酱油吃东西,那你怎么能宣称自己悠然自得呢?不能。或许她不能。不过话说回来,回忆往事,十一二岁的时候,我们大家谁不曾端着塑料托盘,在食堂里到处寻找友善的面孔?罗伦一直都需要朋友。十一岁那年,刚到新学校的她有点儿惶恐不安。

谁不是这样呢?老师并没有让她站在全班学生面前做自我介绍。老师才不会这么做呢,对吧?其实,十一岁的孩子已经知道很多事了。报到那天早上,罗伦看到排成长龙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就知道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那天,妈妈牵着她的手,后来把她放开了。妈妈知道,千万不能影响女儿在同学们心中的印象。显然,有很多家长,很多爸爸和妈妈都抱着同样的想法,觉得应该给孩子的社交开个好头。不过,也有很多孩子没有家长来送:他们在这所学校上了六年了,不是新生报到,只是返校上课。罗伦走到他们中间:他们自觉排着队,走进那所学校的大门。校园的墙壁覆盖着真正的常青藤。罗伦什么都没说。有个胖乎乎的女孩跟她搭讪,说她们的书包是一个牌子的,她也没搭腔。她需要朋友,但是也需要加以甄别。她看出了那个女孩脸上流露出的急切和窘迫,不想被她拖入同样的境地。

罗伦和沙拉都记不起她们是怎么开始说话的了,也记不起是谁先找谁说的话了。不过,两个人都觉得,她们当时一见如故。沙拉人很好,但性格和她那个圈子的人一样,也是个急性子。十一岁的女孩,哪有不是急性子的?那个时候罗伦虽然渴望朋友,焦虑不安,但也十分谨慎。因为心中对朋友的渴望,到了午饭时,她的心防就已经打开了。中午她们就成了朋友。当时,她们聊得很投机,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二十一年后,她们仍然是这样。

沙拉把罗伦介绍给了她认为罗伦应该认识的那些女孩——是沙拉给她做的介绍!告诉她谁是谁,跟她解释周围的一切是怎么回事,只不过当时她们不可能握手吧?在以前的学校,罗伦从小就认识所有的孩子。你很快就认识谁是谁了,你可以按照首字母的顺序去认识他们。三个星期后,放学后罗伦会跟沙拉回家。到了放秋假的时候,罗伦还跟沙拉去了她家在康涅狄格州的住宅——一套豪宅,只是偶尔去过个周末或者度个假,这样的事情罗伦以前连想都没想过。妈妈让罗伦寄了一张感谢卡,后来她再去沙拉家的时候觉得很难堪,她寄来的那张感谢卡被钉在厨房电话旁边的软木板上。

罗伦的妈妈曾经很可怜沙拉没有兄弟姐妹,觉得两个女孩之所以这么快就这么亲密,是因为沙拉是独生女。当然,沙拉其实不是独生女,不过贝拉不认识露露,也不可能知道沙拉曾经有个哥哥。罗伦从来不觉得沙拉孤单。她有点儿嫉妒沙拉:没有弟弟冲她打嗝、冲她歇斯底里地大笑,不用忍受男孩子身上散发的那种浓烈而恶心的气味,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因为自慰。

不管怎么说,沙拉从来都没有孤单过,所以她不可能觉得孤独。她总是跟女孩子们结伴在一起。沙拉很有权威,她很有气场,天生就有领袖风范。她有一种明星气质,这跟她的父母是谁没有关系,跟他们有没有钱也没关系——除了罗伦,每个人的父母都是大人物;除了罗伦,每个人的父母都有钱。沙拉的气质是天生的,就像天气潮湿她的头发就会打结一样。

七年后,在另一座陌生的自助食堂吃第一顿饭的时候,罗伦看到露露那张愚蠢的脸和胡克那颗威严的脑袋,终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她才不在乎以后同学们是否会谴责他是战争罪犯。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露露拿叉子去捅沙拉;看着胡克吃一块烤芝士三明治,感觉似乎既不协调又完全适合。因为他这么热爱美国,诸如此类。在陌生的环境中,在富丽堂皇的大楼里,沙拉没那么容光焕发了。那栋楼受制度调整的影响,为了节能,装上了刺眼的荧光灯,从而失去了自己的特色。说不定这跟胡克和露露有关。罗伦的爸爸妈妈把罗伦送到学校就走了。罗伦跟他们道别,假装难过,其实激动得胸口都要炸开了。她终于摆脱了大人的束缚。看着父母钻进停车场外面那辆紫红色的客货两用车里,罗伦感觉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她在夏日下午的空气里自由飞奔。她这一辈子都在等待即将发生的事情。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经历这样的事情。现在十四年过去了,回头看看,她似乎觉得既不太可能,又十分滑稽。

接下来,她们一起吃了四年的饭。早餐:沙拉喜欢吃早餐,罗伦不喜欢吃,只喝一杯咖啡。午餐:如果安排得过来就一起吃。晚餐:大部分时间都一起吃。还有消夜:她们是大学生,经常熬夜,到了夜里11:00,什么都不想,就想来一盘泰特土豆。一边吃夜宵,一边讨论《米德尔马契》:没有人喜欢读《米德尔马契》,但是读那本书让人受益良多。当时她和沙拉要是不一起吃饭,就会觉得很难想象,或者非常别扭。其实现在看来,那时候天天腻在一起才叫别扭呢。这就是生活,生活真是有意思。

凯伦头发微微发红,笑起来很尖刻。她对所有的事情都很尖刻。她在俄亥俄州长大,说话发音很奇怪。她的揶揄挖苦入木三分。她们第一次一起吃午饭,是凯伦主动邀请罗伦:“嘿,一起去吃午饭。”听着很自然,所以罗伦就自然而然地答应了,只不过如果换了她,她绝不会主动去约凯伦。那次吃饭,凯伦用自己对上级细致入微的观察取悦罗伦。她指出,玛丽-贝斯两条腿不一样长,而且差很多,看她走路就能看出来。罗伦比凯伦早两年进公司,却从来没留意过。她不怎么留心别人生活中的细节。凯伦模仿玛丽-贝斯的步态给罗伦看——倒不是嘲弄,只是很客观地模仿,罗伦非常吃惊。凯伦很善于观察。或许,善于观察比天资聪明更重要。

“对了,那个临时工怎么样了?”凯伦漫不经心地问。

“什么怎么样了?”罗伦用筷子的样子很狼狈,所以用的是叉子。

“他挺帅的。”凯伦有男朋友,叫埃文,是个插图画家。听上去不像正规职业,但他以此谋生。埃文人不错,但是留着山羊胡子。去年有一次下班后,他们三个人去喝过一杯。他的除臭剂喷得不够多。

“是啊,挺帅的。”罗伦说,就仿佛她们在谈论天气。

“我靠,就好像你没注意似的。”这是凯伦的又一大特点:爱骂脏话。

“我注意了啊。”罗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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