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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伦理孤独3(第1页)

心理上的失踪

「我」这个中年妇人出走到巷子口,又回家了,她继续关在公寓裡,继续听每一家的钥匙怎麼打开,怎麼关门。

有一次「我」和张玉霞聊天时,提到她很讨厌住在四楼B的刘老师。张玉霞说,「他很爱孩子唉!」「有几次我和娃娃一起,遇见了他,他就放慢脚步,跟娃娃微笑。」但是这个「我」还是觉得刘老师很怪异,身上有一种「近於肉类或蔬菜在冬天慢慢萎缩变黄脱水的气味」。

这个单身的刘老师,从小学退休之后,常常在垃圾堆裡捡人家丢掉的洋娃娃,有一次在楼梯间刚好遇到第一人称的「我」,他拿着一个破损的洋娃娃头,向「我」展示,说这洋娃娃的眼睛还会眨。刘老师经常捡一些破损的洋娃娃头、手、脚回来,放在黑色的木柜裡,而这件事就和社会事件中频频发生的儿童失踪案连结在一起。

失踪不一定是具体的失踪,可能是心理上的失踪。如果你有看过法国超现实导演布纽尔(LuisBunuel)的作品《自由的幻影》(LeFantomedelaliberte),裡面有一段以超现实的手法,处理儿童失踪。那一段是老师在课堂上点名,点到了Alice,Alice也喊了「有」,可是老师却说她失踪了,马上通知家长来。她的父母到了学校,Alice说:「我在这裡。」但爸爸妈妈说:「嘘,不要讲话。」然后转头问老师:「她怎麼会失踪?」

失踪在电影裡变成了另一种现象,其实人在,你却觉得他不在。

例如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他们躺在同一张床上,对彼此而言却是失踪的状态。我们一直觉得被绑架才叫失踪,可是如果你从不在意一个人,那麼那个人对你而言,不也是失踪了。

电影啟发了我把失踪转向一个心理的状态,表示失踪的人在别人心裡消失了,没有一点具体的重量。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单亲妈妈,孩子很小的时候,她的工作正忙,晚上应酬也很多,她没有太多时间陪小孩,就让小孩掛串钥匙上下学。她也很心疼小孩,却没办法陪伴她,又很担心孩子被绑架,所以她就在每天晚上回家时,孩子己经写完功课準备要睡了,她硬拉着小孩一起练习各种被绑架的逃脱术。有一次,她就在我面前表演,戴上绑匪的帽子、口罩,让孩子练习逃脱。当时我觉得好可怕,就像军队的震撼教育一样,可是让我更震撼的是,这个城市的父母都已经被儿童绑架事件惊吓到觉得孩子都不在了,孩子明明在她面前,却觉得她已经失踪了。

朋友的故事变成小说裡,张玉霞和孩子娃娃每天晚上的「特别训练」。而住在叁楼的这个「我」,每天晚上就会听到各种乒乒乓乓的声音。

爱成了寄託,丧失了自我

这个公寓裡最大的寂寞者--「我」,因為没办法出走,就把生命寄託在儿子身上,所以她生活裡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收到儿子诗承寄来的信时,拿着红笔勾出重点,她每读一次,就觉得还有重点没

昼到,再画一次。他的儿子读法律,寄来的信很少问候父母,都是摘录一些中文报纸上的新闻,有一次提到了儿童失踪案,引起了「我」的兴趣,她开始搜集报纸上的报导,準备要寄给儿子。

这裡我们可以看到,「我」这个中年妇女,把生活的重心放在居住在遥远美国的儿子身上,他所关心的事情,就变成她关心的事情。--当我们在伦理的网络之中,很难自觉到孤独,就是因為我们已经失去自我,而这个自我的失去,有时候我们称之為「爱」,因為没有把自己充分完成,这份爱变成丧失自我主要的原因。

有一天,娃娃失踪了。失踪不再只是新闻报导,而变成一个具体事件,而且是在「我」住处楼上发生的事情。娃娃的母亲张玉霞几乎到了崩溃的地步,而这一切是「我」所预知的,她听着下班后的张玉霞上楼、开锁、关门的声音,然后她走到房门边,「等候着张玉霞在房中大叫,然后披头散发地衝下叁楼,按我的门铃,疯狂地捶打我的房门,哭倒在我的怀中说:『娃娃失踪了。』」

人在某一种寂寞的状态,会变得非常神经质,敏锐到能看到一些预兆,而使得假象变成真相。

布纽尔另一部电影《厨娘日记》(LeJournald’unefemmedechambre),叙述一个绅士在妻子死后,雇用一个厨娘,厨娘在日记裡写着这个外表行為举止都很优雅的绅士,其实是一个好色之徒,常常偷看她洗澡更衣。这部电影有一大半是在对比这个绅士的裡外不一,一直到最后才揭晓,原来偷窥是厨娘长期寂寞裡所產生的性幻想。

所以小说裡的「我」听到张玉霞的尖叫声、哭声,然后衝下来按门铃,哭倒在她怀中,这是幻想还是真实发生?我们不知道。她开始安慰张玉霞,然后报警,叁天后来了一个年轻俊美的警察,警察到她家就说,他是「為了多了解一点有关刘老师的生活」而来,他们都觉得刘老师最有嫌疑,因為刘老师非常爱娃娃,在楼梯间遇到时就会对他微笑,摸摸他的头,还会买糖给他。

在儿童失踪案经常发生的时期,一些原本爱小孩的人,看到小孩都不敢再靠近了,怕让人误会。这个刘老师原本是大家口中的好人,因為他特别爱孩子,他退休后还会到小学门口,陪孩子玩,教他们做功课。可是在儿童绑架勒索案愈来愈多时,人们开始怀疑他,甚至是怀疑这个糟老头是不是有恋童症?刘老师突然就从一个慈父的形象,变成了恋童癖。

一成不变的危机

当年轻的警察看到茶几玻璃板下压的一张诗承的照片,随即涨红了脸,「他说是诗承在某南部的市镇服役时认识的,那时他正在一所警察学校读书,他们在每个营区的休假日便相约在火车站,一起到附近的海边玩。」

作為母亲的「我」听完吓了一跳,诗承当兵时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和一个警察这麼要好,这时候他身為母亲的寂寞,以及伦理中的唯一连繫,再次面临了危机。

我其实是想一步一步解散这个「我」引以為安的伦理,因為所有伦理的线都是自己所假设的,其实它无法綑绑任何东西,也连繫不起任何东西。如果没有在完成自我的状态下,所有的线都是虚拟假设的。

在小说裡「我」是真正的主角,虽然很多朋友看小说,会觉得刘老师是主角,或张玉霞是主角,但是我自己在撰写时,主角是假设為第一人称的这个「我」,我就让她一步一步地面临伦理的崩解,而和社会上存在的现象去做一个对比,而这个角色可能是我的母亲,可能是我的朋友,也可能是许许多多的中年女性,当她们把伦理作為一生的职责时,所面临到的困境。

这个问题不只在台湾,日本也有类似的现象。在日本,离婚率最高的年龄层是在中年以后,就是孩子长大离家后,做妻子的觉得该尽的责任已经尽了,便提出离婚,说:「我再也不要忍受了」,往往会把丈夫吓一大跳。这样的报导愈来愈多,不像我们所想像的年轻夫妻才会离婚。

有人说,这是因為婚姻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伦理的完成,当伦理完成以后,她就可以去追寻自我了。但我觉得应该是在充分地完成自我之后,再去建构伦理,伦理会更完整。

小说的最后,警员拿到了搜索令,进去刘老师的房间,发现一个好大的黑色柜子,打开柜子,裡面都是洋娃娃的头、手、脚.残破的身体。他没有绑架儿童,他只是搜集了一些破损的洋娃娃,可是这个打开柜子的画面,会给人一种很奇怪的联想。我常在垃圾堆裡看到一些人形的东西,例如洋娃娃,一个完整的洋娃娃是被宠爱的,可是当

它坏了以后--我们很少注意到,儿童是会对玩具表现暴力,我常常看到孩子在玩洋娃娃时,是把它的手拔掉或是把头拔掉--这些残断的肢体会引起对人与人之间关系奇异的联想。

最后的结尾,我并没有给一个固定的答案,只是觉得这个画面诉说一股沉重的忧伤,好像是拼接不起来的形态。

基督教的故事裡,有一则屠杀婴儿的故事。在耶穌诞生时,民间传说「万王之王」(TheKingofKings)诞生了,当时的国王很害怕,就下令把当年出生的婴儿都杀死。所以我们在西方的画作裡,会看到一幅哭嚎的母亲在一堆婴儿尸体旁,士兵正持刀杀害婴儿。我想,这是一种潜意识,因為杀害婴儿是一种最难以忍受的暴力,称之為「无辜的屠杀」,因為婴儿是最无辜的,他什麼都没有做就被杀死了。我以木柜裡残破的洋娃娃这样一个画面,试图唤起这种潜意识,勾引起对生命本能的恐惧,进一步去探讨在台湾社会裡一些与伦理纠缠不清的个案,藉由它去碰撞一些固定的伦理形态--所谓「固定」就是一成不变的,凡是一成不变的伦理都是最危险的。

当埃及「血缘内婚」是一成不变的伦理时,所有不与家族血缘通婚的人,都会被当成乱伦。所以,我们不知道,我们在这个时代所坚持的伦理,会不会在另一个时代被当成乱伦?人类的新伦理又将面对什麼样的状况?

先个体后伦理

比较容易解答的是,在清朝一夫多妻是社会认同的伦理,而且是好伦理,是社会地位高、经济条件富裕的人,才有可能娶妾,而且会被传為佳话、传為美谈。可是现在,婚姻的伦理己经转换了。而同一个时代,在台湾和在阿拉伯的婚姻伦理也不一样。

我相信,伦理本身是有弹性的,如何坚持伦理,又能保持伦理在递变过程中的弹性,是我认為的两难。大概对於伦理的思维,还是要回到绝对的个体,回到百分之零点零一的个体,当个体完成了,伦理才有可能架构起来。

西方在文艺復兴之后,他们的伦理经歷了一次颠覆,比较回到了个体。当然,西方人对「个体」的观念,是早於东方,在希腊时代就以个体作為主要的单元。而以个体為主体的伦理,所发展出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都不会变成一种固定的约制、倚赖,而是彼此配合和尊重。

许多华人移民到欧美国家,面临的第一个困境,就是伦理的困境。我妹妹移民美国后,有一次她很困扰地告诉我,她有一天对七岁的小孩说:「你不听话,我打死你。」这个小孩跑出去打电话给社会局,社会局的人就来了,质问她是不是有家庭暴力?我妹妹无法了解,她说:「我是他的母亲,我这麼爱他。」她完全是从东方的伦理角度来看这件事。

对我们而言,哪吒之所以割肉还父,割骨还母,是因為身体是我们对於父母的原罪,父母打小孩也是理所当然。可是西方人不这麼认為,他们觉得孩子不属於父母,孩子是公民,国家要保护公民,即使是父亲、母亲也不能伤害他。

现在在台湾,社会局也在做同样的事,保护孩子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可是你会发现,我们的家庭仍在抗拒,认為「这是我们家的事」,最后就私了--伦理就是私了,而不是提到公眾的部分去讨论。

伦理构成中私的部分,「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的这个部分,造成了许许多多的问题被掩盖了。例如家庭性暴力,有时候女儿被父亲性侵害,母亲明明知道,却不讲的,她觉得这是「家丑」,而家丑是不能外扬的。她没有孩子是独立个体、是公民的概念,所以会去掩盖事实,构成了伦理徇私的状况。

你如果注意的话,这种现象在台湾还是存在,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我没有下结论说我们一定要学习西方人的法治观,也没有说一定要遵守传统的伦理道德,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在这个两难的问题裡,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做父亲的拿掉父亲的身分后,是一个男子;做女儿的去掉「女儿」的身分,是一个女性,而古埃及「血缘内婚」的文化基因可能至今仍有影响力,所以父亲与女儿之间的曖昧关系还在发生,只是我们会认為这是败德的事情、不可以谈论的事。而这些案例的持续发生,正是说明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人是在道德的艰难裡,才有道德的坚持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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