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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贼汉贼(第1页)

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治贪,大到“副国级”,顺延数去到“副股级”,佐亲未入流的弼马温之类,杀却了的,关起来的恐怕要算是“历史之最”。据我掌握的历史资料,唐宋元明清,这些法统清明的历史时代,没有哪个能和我们的“力度”相比。

但其实效,我却以为“一般般”,杀掉的多,仍在前仆后继;关掉的多,冒出来的似乎更多,有点“野火春风”味;更遑论逃出去的,——算得是太阳山上的撤溜,捞够了,或是见势不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三十六计走为上,到外国作寓公去了——报端介绍,这群贪官在美国仍是阔气得不得了,让世界首富国的公民惊羡不已。

写到这里,我竟无端地想起《红楼梦》里的话,套起来叫“看破的遁人了美国,痴迷的断送了性命……乱轰轰,你暴露了我来干,且把国家当我家……”如果说这是一群贼,也堪称历史之最,史载所无的一大群——剿不完、杀不灭、打不死、训不顺的“悍贼”。

也可以称为“汉贼”的。也许这样称更贴切一点。他们既是民族的贼,也确实与民族不两立。

建国初毛泽东杀张子善、刘青山,可以说整个官场为之悚然变色,颤栗惊心。现在搞一个“厅级”已经是“毛毛雨了”,除了他身边几个有关的人或有余悸余悲,“他人亦已歌”,大家都很无所谓的了。

什么原因搞成这样子呢?

A。整个风气坏;

B。整治措施无力;

C。官员都是建国之后的人。

这需要作点解释,中国的腐败风,正规地起于青萍之末,应该是从“走后门”那辰光滋生,这个腐败小小的:要办事,弄个炸药包(点心)手榴弹(酒瓶),把后门弄开……其来也渐,其入也深,浸润也广,——从“文革”的禁锢中走出来,那种苦行僧的生活一下子消失,有酒可以喝得昏天黑地,有肉可以胀得脑满肠肥——尽吃尽喝愈弄愈大,且是上下一致“与时俱进”,血糖指数达三十,阳性到四个加号,尿糖试纸:黑色。

就整治情形来看,我认为当局决心和腕力都是颇有可观的。但明摆的事实是措施含糊,缺乏制度支持。武则天肃贪,是弄一些密告箱,用私人特务网巡察,确实冤杀了不少人,但这不失于一种制度,就治贪本身,也还是起到了很大作用。雍正治贪,是用密折制度。他不设内阁,躬亲朱批这些私人奏折,对各地各要员的情形相当熟稔,这种制度我以为对官场的“他律”儆戒,确实有极大震慑。我们呢,“文革”之前有“三反五反”等运动,其它的政治运动也连带有肃贪力度,是“运动治贪”。后来没有了运动,其它措施跟不上去,贪风也就渐炽渐烈,成燎原之势。“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这只能说是办法。世界整个历史没有哪一个国家团体,“发现”了危害自身的异类而仍“不查处”的。问题本质是在“怎么发现”,而不是发现了“追究不追究”。就“办法”而言,我的看法也是少了又少的了。

而贪官那队伍呢?却是不断“成熟壮大”炽盛得成了气候。现今的干部队伍已经没有了“新中国的缔造者”。很简单,这江山不是他打的,也就是说这家业不是他创的,他敢情就不爱护、不心痛。负责任的少了,巴结者混混儿“上去”的人也就多了。再就是贪官本来就有较高智商——纪晓岚说过类似这般的话:君子未必有才,而小人莫不有才——他们都是念过大书的人,又都是积极的“唯物”者。好智商加之强大的心理素质,又遇上了制度不健全,又逢改革转型环境秩序剧变……这一切一切,为贪风的滋长造成了千古良机。这悍贼的出现与发旺,实在有着它的社会深层因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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