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反正也来不及推荐理由 > 伟大的吃货(第1页)

伟大的吃货(第1页)

北宋初期,有个宰相赵普,就是陈桥兵变的时候起哄的那个。此人气狭量窄,阴狠歹毒,为了整老对头卢多逊,不惜搭上一个魏王赵廷美,给他扣了一顶大帽子,送了他的性命。我们知道,一般来说,这种神经病都有某一方面的偏执。比方说,赵普的偏执就在吃上。据野史载,赵普爱吃羊腿,为了吃到正宗的小山羊腿,甘冒奇险,与当时正在跟宋朝打架的契丹(辽)进行贸易,走私小山羊。一国宰相,千金之躯,竟然在战时通敌买小山羊,只为了吃人家的腿,这像话吗?赵普走私了小山羊之后,就在自家后院用炭火烤羊腿吃,结果招来了其他的吃货。史料记载,赵匡胤活着的时候,有一回听说赵普家的小山羊不错,事先也不通知,就直接跑到人家里来吃。赵普一看太祖来了,吓了个半死,正要解释山羊的来历,只听太祖说:“你不要慌,先别开饭,我还约了晋王(即太宗赵光义)。”赵普用一条走私羊腿招待了两代国君,这种伟大的吃货,正是古今一般同。

如今吃货很多,当中大部分都标榜自己有着赵普这种“钓我馋虫者,虽远必吃”的精神。我认识这么一对夫妇,每逢周末月底三节两寿,辄驾车远游,或山西,或陕西,或辽东,或河南,只为了去吃一口当地的美食。到了地方,开车找到吃饭的地方,吃吃吃。吃完也不游玩,回酒店一睡,晚上吃夜宵,第二天吃早饭,绝不落(là)空。赶回北京的时候,还得带回点儿小吃来。这么一趟,光加油、保养、过路费就得多少钱?每问之,拊掌笑曰:“人活着,不就是一天三顿喂这张嘴吗?”你无法反驳。

有关喂嘴这件事,让我想起一个几年前听说过的人。当时她是个姑娘,我是个小伙儿,现在我已当了爹,她还是个姑娘。她将永远是个姑娘,一个爱说爱笑,爱玩爱闹,更无比执着地爱吃的姑娘。她是我听说过的最伟大的吃货,也是最倒霉的吃货。

这个孩子是我在游戏圈时,接触过的一家网游媒体的编辑,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只知道她有一个让人说不出口的网名。大多数网名都说不出口,这也没什么新鲜的,她这个网名叫“缘枉衾衫”,一听就是从网络小说里摘的,估计还是后宫一类的小说。我不认识这个姑娘,所以没直接问过她,后来我还是从她领导那里得知了这个名字的出处,很有意思,这是后话,一会儿再说。现在先说说这个姑娘一生的故事。她的一生很短,很快就能讲完,反正她领导用了一顿饭工夫就给我讲完了。

在游戏圈,不少人认识这个姑娘,因为她的网名太矫情,大家叫不出口——其实圈里所有人都这样,包括我——于是每个人都另有一个“花名”,说白了就是绰号、小名儿一类的东西。这个小名儿一般是从其网名或真名的一部分演化而来的。一开始,大家叫她圆圆,大概是取其首字。她嫌土。然后大家又叫她姗姗,约取末一字。她又嫌怯(qiè)。后来大家叫了一阵子亲亲,结果这个词因为某个不雅视频,衍生出一些性行为的意味来,她急眼了,大家只好又给她改名。网名一共四个字,用了三个都不行,最后大家只好叫她汪汪,她欣然接受了。

汪汪从小爱吃,视美食如生命。她根本不需要朋友圈(她没能活到朋友圈时代)里转的那些养生教材来告诉她早饭的重要性。对她来说,一天三顿饭是基础,五顿是正常水平。如果因为加班耽误了早饭,她就要怒提离职,领导还得好言安慰,因为她工作能力强,一个顶十个,走不得。

现在我们需要补充的是,为什么说她是一个最倒霉的吃货。

据说,八九岁的时候,她得了哮喘。哮喘这种病很烦,不能剧烈运动,不能粉尘作业,不能接触花草,不能吃咸腥食物。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得了病还得忌口!这太要命了。现在我有了儿子,我渐渐了解孩子从多么小的时候就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了。到八九岁上,小孩子已经有非常鲜明的口味上的喜好了。一般来说,一个人一生爱吃什么、不吃什么,在这个时候早就完全形成了,甚至其中隐藏了间接影响到现在还没吃过、以后才会接触的东西的因素。

得了哮喘唯一的好处是不用做值日,因为扫地会有粉尘。但代价也是惨重的:不能吃咸菜和咸鸭蛋。据汪汪姑娘自己交代,小时候她跟姥姥一起住,姥姥是讲究的北京老太太,早饭必是粳米粥,六必居的好咸菜(疙瘩、螺蛳、咸菜丝或酱八宝),半个冒油的咸鸭蛋连壳切开,用筷子一点一点挖着吃。多年以后,跟同事加班吃夜宵时,汪汪曾经给大家讲过:六必居的酱货里,最妙的是咸菜丝。必须腌得恰到好处,切两寸来长,色泽棕红,薄如蝉翼;挑起一根对着光一看,两头厚,当间儿薄,微微透着些亮儿;撒上白芝麻,调几滴大名府小磨香油,使筷子一拌,香味儿立马出来了。这东西能就粥,能就豆汁儿,还能下馒头包子,妙用无穷。而咸鸭蛋呢,切的时候必得连壳儿一起,一刀下去,咔嚓带响,接着蛋黄儿里的油就顺着刀口滋滋往外冒。金圣叹云:“咸菜丝与鸭蛋黄同嚼,有火腿味道。”同事听了,诧异道:“不是豆腐干跟花生米吗?”汪汪拍桌道:“咳,都是穷人吃的东西,差不多一个意思。”

可惜这些她都只能旁观而不能下筷子。家里管得很严,说不能吃的,一口都不让吃。有多少回,她都想去偷咸菜疙瘩啃着吃,还让同学从家给带过咸鸭蛋,结果被老师发现没收了。老师在课堂上没收一个咸鸭蛋这种场面,我这种职业编故事的都想不出来。

尽管如此,从小学到高中,汪汪都是一个胖姑娘。她太能吃了,如果我把她写成怎么吃都不长肉的完美形象,不但读者看了气坏,对逝者也不尊重。至于她在九泉下是否愿意听到别人说她是个胖子,那我就管不了了,她又不认识我,我这都是听说的。

胖子的故事在高中时终结了。高二体检时,汪汪查出了糖尿病。

这种糖尿病跟现在我们身边常见的那种不同,被称作“I型糖尿病(青少年糖尿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疾病,无法治愈。查出来之后,汪汪问老师:“不能治愈就是要死的意思吗?”老师笑道:“不是,死不了,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有些小地方需要注意一下。”汪汪听了,向老师展示了酒窝,然后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在她看来,只要不死,就能继续吃好吃的,得点怪病算什么,又不是没得过。她这时候脑袋估计已经受到了影响,智商不太够用。正常人应该问问老师需要注意哪些小地方吧,毕竟不能治愈听起来还是挺可怕的。老师后来把这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告诉了她爸爸,汪汪听了之后,从此就不喜欢爸爸了。

因为爸爸跟她说:

“从今天开始,所有甜的都不能吃了,还有高热量的也不能吃。”

当然,这只是口头上的简略表达,实际上则有一张类似报纸的鸿篇巨制,上面清清楚楚分门别类地列出了什么不能吃。

这时候汪汪姑娘已经17岁了,出落得如花似玉,只是花有些丰满,玉有点圆润。世上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没有尝试,包括爱情。但这都不是最大的打击,最大的是:在她已经尝试过的无数种她愿意用一生去热爱的食物中,有一小半被列入了禁食清单。

在此之前,她是一个连吃荷包蛋都要放糖的姑娘。

她也不需要跟人争论西红柿炒鸡蛋放不放糖,粽子是甜是咸,她不争吵,不辩论,她嗤之以鼻。

结果她变成了她嗤之以鼻的那种人,什么都吃咸的,最后被逼无奈,连豆浆都喝咸的了。结果她发现,咸的也挺好喝,这是最让她沮丧的。

但是,以她的性格,世上没什么事能长久地让她沮丧。很快,汪汪姑娘就发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她觉得世界对她还不错,至少还能吃炸酱面吧!她愿意吃一辈子炸酱面。她还爱吃虾。年轻的她曾经天真地问一位政治老师:

“世界上有没有尊崇虾的宗教啊?或者说虾是主神,我愿意加入这个宗教。”

老师说:“据我所知,世界上没有哪个宗教吃自己的主神和偶像,一般都只有他们不吃的。比如,印度教不吃牛肉,相传牛是他们主神的坐骑,很了不起。”汪汪撇了撇嘴说:“那算了,我只要躲着点不吃虾的宗教就行了。”

后来的一年里,发生了三件事,彼此之间有一些关联,有必要在这里交代一下。

第一件事是,因为得了I型糖尿病,汪汪快速地瘦了下来。虽然瘦得不是很健康,但毕竟底子好,所以看起来骨肉匀称,配上天生的白皮肤和一头黑得像PS过的头发,梳上一对马尾辫,穿上白色运动背心、蓝色短裤,简直脱胎换骨。她拿一张那时候的照片给同事看过,一个动漫频道的男同事看完,一把抢过去,跑到厕所里不知道干什么勾当去了。

第二件事是,因为脱胎换骨变成了班花,她收获了一个男朋友,尝到了爱情的滋味。爱情这东西虽然不太容易找到良品,但只要找到了,就能享用很久,口感丰富,回味悠长,比所有吃的都美味。这是一般人的看法,但汪汪的看法有一点不同:“只能说,跟油焖大虾的味道差不多!”

第三件事是,她的男朋友不吃虾。汪汪第一次听说这事,马上就哭了,眼角撇成八点二十,流着眼泪问道:“为什么?虾是你们主神的坐骑吗?”男朋友哭笑不得,答说因为过敏,别说吃了,一碰虾米须子就要全身起大红包。汪汪不高兴了,甩着双马尾闹将起来,场面十分尴尬。不过闹了没多会儿,她就恢复了理智,一抹眼泪,用力握了握拳,对男朋友说:

“你真可怜,不能吃虾,这比我不能吃咸菜丝、咸鸭蛋和糖要可怜一万倍!我再也不觉得孤单了!”

后来在饭桌上,汪汪给同事们模仿了当时男朋友的表情,大家笑翻在地,可惜我不是她的同事,没有看到。

汪汪就是这样一个达观的吃货。她总能找到一个能让自己满足的点,只要这个东西还能吃,其他就都不叫事儿,说明世界对她还算公平。毕竟世界上还有不能吃虾的人。关于这件事,她跟男朋友讨论过几次。男朋友博闻强记,属于脑内植入了百度百科的那种少年,我们年轻时都多少见过几个这样的人。他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