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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别跟不要命的人斗(第2页)

拳王请了最好的律师,保证打赢这场仗。

小女生则像只小鸟,把脸转过去,不看拳王射过来的狠狠的目光。

报纸的消息发的更大了,还有漫画家画了“大黑金刚”的手上站着一个小小的美女。

但是每个人都猜,这穷人家的小女生,怎么可能打到身价上亿的拳王?

“何不拿点钱,和解算了?”

“难道还把拳王判刑?他不打拳,是全国的损失啊!”

许多读者投书,劝小女生。

“No!”小女生摇头,“已经没有和解的可能,我要他接受制裁!”

当电视播出这个换面,不知有多少观众,点了头,又摇了头。

大家都怨她傻,也都佩服她的勇敢。漫画出来,画的不再是大金刚和小美女,而是大象和小老鼠。

宣判前,有电视做民意测验。大部分人猜--拳王赢。

因为在这个国家,谁都知道,既然派对之后,跟着单身的男人去“他家”,就表示愿意“跟他上床”。

否则,何必去呢?

何况不久前,才有个名人相似的案子,“那女人”硬是输了。

***

陪审员一一就位,有男也有女,又白也有黑,由其中一位代表宣读判决。

那是为位灰白头发的女士,她缓缓站起身,看了看拳王,又看了看小女生,说出两个字:“有罪!”

***

〖想一想〗

上面的故事,是用前几年一个轰动美国的新闻改编。

拳王被关了三年,才假释出狱。

那三年,原该是他的黄金时代啊!一个拳王的巅峰能有几年?他却栽在这么一个小女生的手里。

他有名、有钱、有势,为什么输?

很简单!他就输在有名有钱有势。

他因此而自大,先用钱打发小女生,上了小女生的自尊;又坚持不道歉,不认错。

不要说他没理了,就算有理,如果把两个人放在一起,看看那“以大吃小”的画面,只怕有理也说不清。

***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在男女斗争的情况下,同情女性,也是人的天性。

人们会想,弱者明知打不过强者,为什么会反扑?当然是被逼急了!被逼迫的人,理当获得同情!

这就好比,当一只小猫扑向大狗时,无论小猫是不是在撒野,总能得到喝彩。

同样的道理,当比你弱小的人决定拼命,即使你的实力强得多,又有一百二十个道理支持你,也最好不要跟他正面冲突。

不错!你很强,你是可以一刀砍下他的头,而他顶多只能砍你一条腿。到头来,你一定赢,他一定死。

问题是,你非但赢得不光荣,而且当你断了一条腿之后,还能称得上英雄吗?

***

我有一个朋友,在地铁车站被抢。抢匪拿尖刀对着他,要他交出皮夹子,又脱下他的项链,再抢走他的手表,但是当抢匪吼道:“还有那个戒指!”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没立刻摘。

“好!你可以留下戒指。”抢匪居然主动说,接着转身跑了。

不久之后,抢匪被捕。当我朋友去警局的时候,顺便好奇地问了抢匪一句:“你为什么没坚持抢走我的戒指?”

“因为我看你犹豫了一下。那戒指明明不值什么钱,你却迟疑,表示对你有特别的意义。”抢匪说,“我知道你会为它拼命。我只要抢你的钱,可不要跟你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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