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七杀简史 豆瓣 > 崔斯坦菲利普斯(第1页)

崔斯坦菲利普斯(第1页)

我看见你刚用那种眼神看我了,阿历克斯·皮尔斯。不,不是你现在这个眼神,不是猫头鹰瞪大眼睛变成手电筒的那个眼神,而是你十五秒之前的眼神。我见过那个眼神。你一直在仔仔细细地打量我,有一段时间了对吧?多久来着,六个月?还是七个月?你知道监狱是什么样子,就算日历就挂在马桶上方,你也会忘记今天是几月几号。还是说你并不知道?实话实说,按照越战老兵吉米告诉我的,监狱和新兵训练营没啥区别。最痛苦的首先是无聊。除了看着等着,你无事可做。你没有任何需要等待的,你也明白你不用等待,你只是恰好在等待而已,等你忘了你在等待什么,除了等待你也什么都不能做了。你应该试试看。

现在我在数日子,算我再过多久就必须再拉出一包快克【219】,塞进某个看守的口袋,换取再留一个月发辫的权力。上周有个小子对我说,脏辫哥们儿啊,你在监狱里待了这么久,为什么还能留着发辫呢?他们肯定以为你在脏辫里藏了十五把简易小刀。我告他,对不起,告诉他——我总是忘记你在录音——我花了好几年才说服管理部门,假如穆斯林可以戴小白帽染红胡子,那我也有权保留我的脏辫。要是这个不管用,那我就说点他们愿意听的:发辫里到处都是虱子和跳蚤,碰一碰就会害他们染上莱姆病。你看你又来了,你那个表情。那个在说“要是如何如何”的表情。像是在说“要是我有那些机缘”——不,“机会”,那我就能成为另一个人,甚至是你。当然了,问题在于,假如我是你,我会等一辈子和我这样的人聊聊。别问我他妈的贫民窟里的生活,我早就忘光了那些日子。要是你不学会遗忘,你在莱克斯岛就活不过两天。妈的,来到这儿,你必须忘记你不该舔鸡巴。所以,不,假如你想问贫民窟里是什么样子,那你就找错人了。我又不是在那儿出生的。

1966年?同胞,你真的要问我1966年?不,哥们儿,咱不聊1966年,还有1967年。

但实话实说,阿历克斯,监狱图书馆真他妈太烂了。咱在牙买加去过许多图书馆,没有哪一个的藏书数量像莱克斯这样。其中有一本是《重访加勒比》。作者是个苦力人,V。S。奈保尔。同胞啊,他说西金斯敦这地方太他妈糟糕了,你都没法给它拍照,因为照片的处理过程中存在美,它会向你撒谎,让你看不清那里究竟有多丑恶。天,你读过吗?相信我,连他都说错了。他的写作之美也会向你撒谎,让你看不清那里究竟有多丑恶——丑恶得不该产生这么漂亮的句子。

假如你不知道战争是怎么开始的,又怎么可能了解和平呢?假如你不想知道背景故事,又算是什么记者呢?还是说你已经知道了?无论如何,假如你不知道一个叫巴拉克拉瓦的地方,就不可能了解和平与战争,甚至哥本哈根城的由来。

想象一下,白小子。两根立式水管。两个卫生间。五千人。没有厕所。没有供水。飓风撕碎的房屋像是被磁铁粘住似的勉强拼凑在一起。再看看周围的环境。邦普礼堂最大的垃圾场,原址现在是一家高中。屠宰场流出的血水顺着街道直排沟渠。最大的污水处理厂离上城区太近,屎尿直接送给我们。西印度群岛最大的公共墓地。停尸房,西印度群岛最大的两家妇科医院。加冕市场,牙买加最大的自由市场,差不多所有的殡仪馆、油库、火车和巴士车库。还有……等一等,阿历克斯·皮尔斯,你为什么会来这儿?你到底想知道什么,你为什么在用查询台就能回答的问题浪费我的时间?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你的方法了。你最后一次回牙买加是什么时候?不算真正的问题,但你像个从没去过或者不能回去的人。看上去怎么样?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我那么说只是想看看你会怎么样。现在我知道看上去怎么样了。一路来到莱克斯岛,皮尔斯,你到底动用了多少关系?等一等,别告诉我。我自己会查出来的,就像我看透你和牙买加那样。你问你的问题吧。

同胞,你知道我来自拉斯塔法里盛行的地区,为什么要问这么一个问题?你真的以为劳动党会帮助拉斯塔区域吗,或者巴拉克拉瓦的民族党?你怎么还是不开窍?总之,本叔大米硬得跟什么似的。但那一天?哥们儿,我操。

不过,有一点你知道吗?巴拉克拉瓦也不算太糟糕,当然了,取决于你住在哪儿还有和谁一起住。不是说每天都有婴儿死去或者老鼠啃掉人脸什么的。我的意思是说,日子过得不好,确实不好,但我依然记得有一些早晨,我走出去躺在草地上,翠绿的草地,我看着蜂鸟和蝴蝶绕着我飞舞。我出生在1949年。我总觉得我老妈生我的时候,她已经在去英国的路上了,一抬胳膊就把我扔下了船。我根本不在乎我老爸老妈抛弃我,但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一张半苦力的脸呢?连我的拉斯塔同胞都嘲笑我,说等黑星号来接我们去非洲的时候,他们必须把我劈成两半才行。哥们儿,你知道牙买加是怎么运转的吧?有时候我觉得身为半苦力比身为屁眼人还可怕。有一次,一个棕色皮肤的姑娘看着我,说太可悲了,上帝费了那么多麻烦给我漂亮的头发,却用这样的肤色诅咒我。臭婊子说我黑色的皮肤提醒她记住我的祖先是奴隶。于是我说我也怜悯她。因为你的浅肤色提醒我记住你的曾曾祖母被强奸过。总而言之,巴拉克拉瓦。

星期天。我的小床垫是医院扔掉的病床。咱醒了,吵醒我的似乎是隆隆声。别问我是先感觉到还是先听见的。就好像前一秒钟还啥都没有,下一秒钟忽然就多了隆隆声。然后咱的杯子从凳子上掉了下去。隆隆声越来越响,已经震耳欲聋,就像飞机飞得特别低。四面墙都在颤抖。咱在床上坐起来,扭头看窗户,那面墙刚好被砸塌。巨大的铁爪砸穿我家的墙,撕开,咬掉。我叫得像个小姑娘。我跳下床,铁爪砸穿铁皮,咬掉地上的泥土、我的床、我的凳子和半个我亲手搭建的屋顶。屋顶少了两面支撑它的墙壁,于是就散架了。咱在屋子彻底倒塌前逃了出来,但铁爪继续飞舞。

不,我不想回答有关瓦雷卡山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他妈都是从哪儿来的?

哥们儿,你到底更关心哪一个,1966年还是1985年?你拿个主意,别问你他妈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你来这儿谈乔西·威尔斯。自从去年五月,所有人都想谈的就是他。哦,等一等,你不知道?咱在莱克斯岛,咱却什么都知道,你号称是搞新闻的,却不知道?

我听说咱和威尔斯曾经住得很近,但我再过十年才会遇见他。可是,他是劳动党,把我赶出巴拉克拉瓦的就是劳动党,所以咱从来不和那些人打交道,直到和约缔结。总而言之,感谢塞拉西一世耶神拉斯塔法里,否则我也不知道我会干什么。总而言之,巴拉克拉瓦覆灭后没多久,哈哈明白吗?总而言之,巴拉克拉瓦覆灭后,巴比伦把我关了起来。已经不记得是哪个俱乐部了。转盘?海王星酒吧?有句老话说的是,谁更懂事谁混得更好。但问题是我口袋里只有五块钱和一瓶尊尼获加。我猜一块钱就是一年,对吧?

所以1972年我从总监狱出来?牙买加已经成了另一个地方。至少掌权的党派换了一个。连我听见的音乐都不一样了。不过区别也并不太大。但1972年,假如你是个年轻人,什么都想要,无论是工作、房子,妈的还有特定类型的女人,那就必须有两个人点头才行,他们就是邦廷-班顿和抹布。他们在金斯敦甚至整个牙买加都是民族党手下最顶级的唐。我是说,我出了监狱,看见的都是这种人,警长杀手——愿他安息、苏格兰佬、S90匪帮的托尼闪电,他们都打扮得像是顶级人物,身边围着许多火辣辣的妹子,咱问你们是怎么挣钱的?他们说,你最好投奔邦廷-班顿和抹布,去沟渠工程公司找个工作。至少能挣点体面的钱,甚至不需要动脑子。我是说,你只需要担心警察就行了。但那是警察杀死邦廷-班顿和抹布之前的事情。好玩的是枪手还在的时候,我能找到体面的工作,但枪手被杀死后,我就成了枪手。重点在于,尽管民族党的人很凶残,但他们根本没有野心。暴徒的问题在于眼界永远太小。警长杀手当上八条巷的唐,他以前的副手现在多半在管事了,我记得我们叫他乐小子。现在我都记不太清了。总而言之,这些人做的事情无非是保护地盘,不被劳动党的枪手抢占利益。但劳动党的粗胚啊,哥们儿,他们很有心机。早在哥伦比亚人想到可以放弃巴哈马人之前很久,乔西·威尔斯就开始接触哥伦比亚人了。天哪,有一点几乎没人知道。他会说西班牙语。我有一次听他打电话说过。上帝才知道他是怎么学会的。

两个阵营,民族党和劳动党,意识到他们有一点是共通的。巴比伦杀你就像杀畜生,无论你长着条纹还是斑点。绿湾事件之后,不只是枪手,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个道理。

假如你是民族党,上面不会太骚扰你。但警察和士兵,他们什么人都敢杀。我跟你说说咱是怎么撞见牛皮的吧。你不认识牛皮?你不是在写牙买加的书吗?牛皮是牙买加治安部队的一名警督,是重要政客的私人保镖。我不知道他的真名。那天我们在下城区的双友夜总会,非常下的下城区,已经到码头了,所有人都相处得很融洽,所有人都很酷,没有人惹是生非,没有人朝别人开枪,所有人只是喝酒、说理、摸姑娘,因为丹尼斯·布朗的新歌特别适合跳舞。谁会来破坏这一幕呢?只有牛皮。坏人和粗胚天不怕地不怕,但人人都知道牛皮同样天不怕地不怕。我的天,他大摇大摆走进来,打扮那叫一个时髦。他左右两边各挂一把枪,好像他的真名就是牛皮【220】,手里还拿着一把M16。

所有人都知道牛皮的规矩。他看见你有枪,你就死了。就这么简单。问都不问一声,直接干翻。我用两根手指从腰间拔出手枪,就好像枪是婴儿尿布,我用一条胳膊搂住我那个姑娘的腰,就好像我在和她跳舞,然后把枪塞到她的双乳之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