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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然而,一九五O年六月,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战争便突然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这一事件爆发之突然可与珍珠港事件相比,但究竟采取何种对策却没有珍珠港事件发生时那样清楚。一九四一年,我们唯有采取一种体面的行动。而在一九五O年,杜鲁门总统本来或许可以对这一问题采取回避的做法,这样,社会压力就会减少到最小的程度。但是,总统采取了断然措施迎接对方的挑战。他决定,我们必须战斗。这一决定使他流芳千古。

我们的人民获得分析形势的时间之后,他们没有多久便同意了总统的决定。美国从道义上讲决不会容忍朝鲜遭到蹂躏。真正的威胁是好战的共产主义,他们赤裸裸地使用武力进行扩张的企图已经暴露无遗。这是对我国安全的直接挑战。如果任凭其一意孤行而毫无反应,那我们就会一步步走向第三次世界大战。

然而,我们对敌人的回答虽然非常迅速,但事先在我国政府的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内部以及联合国内部还是经过周密考虑和认真研究的。因为,眼前的问题还牵涉到另一个充满了我们几乎无法估量的危险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与其他国家共同行动呢,还是单独进行这场战争?

战争期间,当我们考虑要扩大海上封锁和空袭规模时,这个问题又使我们感到非常棘手。但是,杜鲁门总统一开始就坚信,如果我们能在我们赞同其原则的联合国旗帜下作战,我们决定在朝鲜使用武力的正义性就会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得到维护。采取这样一个步骤要求我们在战略上与盟国进行磋商,或者至少也要考虑到他们的利益和可能作出的反应。或许可以说,这个要求妨碍了我们的作战行动,而事实上它也确实对我们的作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它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们在军事上的冒险行动,否则,我们有可能因此而越来越深地陷进亚洲的泥潭之中。

当然,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情,即当仁川登陆的胜利使我们处于可以越过三八线向北推进的有利态势时,我们最初的目标(抗击侵略,将侵略者赶出南朝鲜并恢复南朝鲜的和平)曾发生过急剧的变化。我们当时悄悄地将自己的任务改变成占领和统一整个朝鲜。这是李承晚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目标,也是对麦克阿瑟诱惑力很大的目标。

中国的参战迫使我们对目标又进行了修改,以至到最后我们再次决定,只要能使南朝鲜保持独立,不受共产党的控制就算达到了目的。但是,除取得第一次胜利之后不久和从鸭绿江撤退之后这两次外,我们从未在任务不明或者没有具体的政治或军事目标的情况下作过战。我们总是将目标限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或者说,限制在我们认为自己的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内。我们的最高当局从未认为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地使冲突升级,或者可以在没有明确的政治、军事和地理目标的情况下使冲突升级。我们不曾追求过概念含混、大小不明的胜利。我们之所以同意在恢复战前状况或类似状况的前提下维持一种相持局面,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可以给朝鲜带来和平。我们清楚,我们当时所能调动的兵力是有限的。我们的文官政府也十分明了,我国人民不会同意进行一场有可能波及大半个亚洲并且需要我们付出千万条性命的战争。我们终于在最后认识到,军事上的胜利已不再是以往那种东西。如果我们借以赢得胜利的手段给世界带来浩劫,或者使我们走进与国际道德准则背道而驰的死胡同,那么,军事上的胜利甚至会永远与我们无缘。

正如我们在前面的一个章节中所了解的,是由文官政府还是军界来控制我国的对外政策,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决定对外交政策时军界应处于何种地位,似乎通过杜鲁门总统与麦克阿瑟将军之间的较量已经得到了解决。当人们头脑冷静下来之后,当真相大白之后,当有时间进行清醒的分析、总结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宪法中关于文官政府拥有制定对外政策的最高权力的明确规定是会得到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尊重的。可是,艾森豪威尔将军在总统任期届满时还是感到,需要告诫全国提防可能出现一个军事与工业结合的集团,这个集团有可能在我国人民尚未察觉之际夺取制定与执行我国对外政策的权力。一九六四年总统竞选期间,居然还出现过军事领导人不应受文官政府干预的建议。我相信,这种极端的观点只能得到极个别美国人的支持。但是,在君主制国家,在实行寡头政治的国家以及在其他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军人夺得统治权的情况是很多的。除军人之外,我们自己的一些普通公民也一再主张,仗一旦打起来,就应当由军事当局单独计划和指挥。这表明,军人控制我国事务的事情(尽管从目前看这种事还不大可能发生,而且,这与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也是格格不入的)是“有可能在这里发生的”。

为防止出现这类悲剧,我们一定要坚持文官政府在战时应象在平时一样掌握制定对外政策的权力。不过,在今天的条件下,由于人们掌握着能够使世界沦为一片废墟的武器,军政目标必须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免由于某些失误而突然使我们丧失拯救我们许多文明业绩的机会。因此,文官当局在确定可达到的目标时,在选择实现这些目标所使用的手段时,需要与军事当局密切合作。没有目标的战争是极端危险的;一场只有某些诸如“胜利”、“免遭侵略”、“人民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一类模糊目标的战争,也是很危险的。这类笼而统之的东西听起来很响亮,但今天的当局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具体面准确地提出我们准备达到的目标以及为达到这一目标打算付出的代价。否则,战争的整个指挥权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落到这样一些人的手中,他们认为只有胜利才是合理的目标,他们从未用全世界人民所理解的乎直明白的语言给胜利一词下过定义。

从前,军人的目标常常只是彻底消灭战场上的敌人,他们无权制定我们力求通过军事行动来取得的政治目标。

可是,考虑到今天的复杂战争,必须给他们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分的机会,让他们在我国的最高会议上就文职领导人所考虑的方针政策问题大胆地直抒己见。不过,政策一旦确定,一个格守誓言、忠于职守的军人要么应坚决贯彻这种政策,要么就退出军队。

麦克阿瑟将军则采纳了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信条。一九五一年七月,在对马萨诸塞州法院(州的立法机构)的一次讲演中,他试图说明,一个军人对自己统帅表示忠诚和服从与对“国家和宪法”表示忠诚这之间是有区别的。

“我发觉,”他说,“存在着一种新的、迄今尚不为人所了解的危险看法。这种看法认为,武装部队的成员主要应该忠于暂时掌握行政大权的人,而不是他们誓死要保卫的国家及其宪法。再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主张了。再没有什么主张更能使人们对武装部队的忠诚表示怀疑了。”

我们不妨将这段讲话与他在被任命为联合国军司令时向杖鲁门总统所作的保证作一比较。当时,亦即一九五O年七月十一日,他给总统发了如下电文:“我已收到您任命我为联合国军司令的通知——我谨再次向您保证:我本人对您绝对忠诚(着重号为作者所加),对您为争取世界和平与亲善所进行的卓越斗争我将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我希望自己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和期望。”

使我惊讶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正是将军本人采取了一种“迄今尚不为人所了解的看法,”一种不仅与文官政府的而且与武装部队的最基本的传统格格不入的看法。陆军军官们立誓要捍卫的国家宪法没有任何关于忠于某个人的内容,倒是在一开始就明确表达了我国人民支持文职政府拥有统帅权的决心。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应在考虑参议院的建议并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之后任命各军种的所有军官。每个军官在接受任命时都规定要服从总统或其继任者的命令,而决不要求对总统个人表示效忠。宪法丝毫也没有暗示过,除“那些暂时掌握行政大极的人”之外,还允许有什么部门或个人行使授予总统的权力和职责。可是,麦克阿瑟将军及其追随者们似乎就是这么干的。

由文官政府掌握统帅权的传统长期以来一直深深地植根于我们的政治生活之中,以至于连最狡猾的诡辩家对此也无可挑剔。由宪法赋予美国总统的这种巨大无比的权力伴随着中种相应的责任。在今天这个时代,由于我们手中掌握着一种能在一瞬间使数亿人消亡、数亿人无家可归和贫困落魄的武器,因而这种责任十分令人敬畏。可是,责任不同于权力,它不能委托给其他的个人,不论此人是穿军装的还是不穿军装的。有关我们武装力量的许多决定,如它的编成、维持、部署、任务等等,其中任何一个决定都可能给人类的未来带来重大影响。允许任何人面却不允许我们当选的最高领导人制定这类决策,这种理论还真是一种闻所未闻的崭新理论。它带有极大的无法预料的危险。

不管某些公众对麦克阿瑟的行为是如何地迁就,我们军官团要求每个成员遵循的原则,却是不允许象将军在波士顿州议会会堂中发言时那样将忠诚置于一个错误的位置上。在军队,职责这个概念现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面服从合法当局的领导则是履行职责的起码要求。征何一个军人,不论是小兵还是五星上将,都无权擅自判断一项命令是否符合自己的看法。诚然他对上级的忠诚需要由上级对他表示忠诚才能换得,但他对上级的权威则是要绝对服从的。

此外,我决不同意有位作者的无稽之谈,说麦克阿瑟曾面临“一个军人所碰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他怎能做到既忠于自己对宪法立下的誓言并为美国的最大利益服务,又忠于当权的政府——他无法做到在同时服务于宪法和政府的情况下对两者都承担义务。”

(《杜鲁门与麦克阿瑟之争和朝鲜战争》第234页,约瀚。斯帕尼尔著,哈佛大学贝尔克纳帕出版社,1959年出版。——作者)从麦克阿瑟一次值得一提的很干脆的讲演中或许可以看出他最终还是懂得了上述的道理。他是在一九六二年五月在接受西尔韦纳斯·塞耶奖时向西点军校全体学员发表的这次讲话。他说:“让公众去评论我国政府在施政中的功绩吧……这些国家大事不是你们应当参与的。”

可是,正是此人在十多年前曾发誓,“只要我认为符合美国人民的利益,我就要经常地大声疾呼”。正是这个声音加入到了有关“我们的经济战线”、我们的生活水准可能降到“最普通的水平”、“国家通货的价值和私人所得日益减少”等等诸如此类问题的公开辩论之中。可以肯定,在他奉劝自己的年轻听众敬而远之、切勿涉足的“国内外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中,诸如此类的问题是其中的核心问题。

那么,他在指出军官不应涉政时是不是把自己作为一种例外情况看待了呢?是不是由于这些年来有了冷静地进行反省的机会而使他的思想发生变化了呢?或者,他是否确实象詹姆斯·赖斯顿一九五O年指出的那样,是“一个天生的唯我独尊、对自己的判断过于自信的人”呢?

与久负盛名的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不能相比的我们今天这些不出名的小人物以及明天的无数其他无名之辈,必须继续根据历史的事实耐心地探求伟大人物的是非功过。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指望人类的命运得到改变,才能指望避免或减轻人类的灾难。麦克阿瑟的事例有许许多多值得研究的东西。但是,我们必须肯定,从这件事应该汲取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军政当局之间应建立这种新的正常关系。

如果在麦克阿瑟一再拒不执行指示之后,在将军对批准通过的方针、政策公开制造舆论、表示不满之后,总统还不解除麦克阿瑟的职务,那总统本人就要犯玩忽职守的错误。就连麦克阿瑟早先也曾说过,作为一个总统,把自己的职权交给任何一个下级(例如麦克阿瑟本人)都“不能算是委托,而是放弃责任”。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总统并没有这样做。

甚至在今天还有人提出许多关于朝鲜战争的打法、关于实现停火应采取的手段等其他问题。这是一些与我们当前在亚洲面临的困难有明显联系的问题。譬如:难道真的只有在停战与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吗?对我军加入战争的规模加以限制的战略是正确的战略吗?我们未能使用包括原子弹在内的全部力量对中国人的干预作出反应,是否应归咎于毫无根据的恐惧心理?我们的子孙后代今后是否会被迫为这种悲剧性的让步付出代价?

停战谈判是不是只是共产党人把我们眼看就要到手的胜利果实抢走的一个花招?其中的一些问题将有待历史来作出判断。不论我们如何认真严肃地搜索古今某些相似的事例,我们都不可能准确地预言,如果不是作出了过去那种选择而是作出了别的什么选择,我们会得到何种结局。

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今日的某些误解是由于情况了解不够造成的,某些所谓朝鲜战争的“教训”总结得并不正确。我十分尊重许多人看问题的出发点和爱国主义精神,但我决不同意他们的看法。他们当真以为朝鲜战争是一次军事、政治和精神上的可耻失败,以为在这场战争中我们采取了不折不扣的姑息态度,丧失了国家的尊严。

正如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曾说明的那样,我当时的确很清楚:第8集团军的全体官兵深信,他们在一九五一年夏季是能够向前推进的,至少可以推进到鸭绿江西部流域,还深信,在联合国海、空军支援下,他们能够在战术上击败任何企图阻挡第8集团军前进的中共或北朝鲜地面部队。但是,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如果这样做,那就只会在我们的军事史上写下完全不同的一页。因为,这样做,我们可能还得面临无休止的游击战,而且,我们很清楚,南朝鲜地面部队是无力单独控制这些地区的。也许,美国人最后将被迫同意在亚洲大陆保持一支庞大的部队,执行遥遥无期的绥靖任务。无疑,今天还有某些人认为,我们当时应该封锁中国沿海,轰炸满洲基地,甚至投掷原子弹。

但是,不仅是我,其他人也认为,这类行动并不能保证我们赢得军事上的胜利。记录表明,总统、国防部长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当时都认为,我们暂时可能得到的东西根中无法补偿我们今后要长期失掉的东西。

当共产党中国在一九五○年十一月和十二月秘密派出大量军队向我在北朝鲜的部队发起突然进攻时,本来是有充分的理由向他们公开宣战的,甚至有充分的理由向其位于鸭绿江以南的部队和江北的军事基地投放原子弹。但是,我们对是否采取这类行动进行了慎重的辩论,最后,负责制定这种决策的美国政府否决了这个方案。最终的决定是,仍坚持最初规定的那些在朝鲜的目标(这些目标在仁川登陆后的一个短时期内有过变化),即粉碎侵略行动,赶走侵略者,恢复朝鲜这一地区的和平,以及防止冲突扩大为第三次世界大战。联合国中绝大部分非共产党成员国对这些决策都表示坚决赞同。

至于停战本身,我坚信(正如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出版的一期《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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