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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5 高歌 19631967年 第四十章(第1页)

探雷犬累了。

充当探雷犬的是个只穿着棉布短裤的越南男孩。加斯帕觉得,男孩大约十三岁,不够机灵,在号称“亡命连”的D连正准备出发执行任务时闯进了丛林,被抓个正着,充当了探雷犬。

他的双手被绑在背后。绑着他手的带子用一根三十码长的绳子连在一个上校的腰带上。男孩走在亡命连前面的小路上。但路很长,探雷犬还只是个孩子,此时他的脚步已开始有些不稳,跟在后面的美军很快就赶上了他。每当快赶上他时,史密斯中士就会往他的头或背上扔颗石子。男孩会凄切地叫上一声,马上加快步伐。

丛林里的小路被通常叫作“查理”的越共埋了雷,挖了陷阱。他们的地雷都是改装过的:由美军炸弹改制的地雷、美军的老式跳雷、哑弹改造的地雷,甚至还有五十年代法军留下的水压雷。

尽管回美国没人会承认,但使用越南农民当探雷犬其实并不鲜见。有时充当探雷犬的东方人知道哪里埋了雷,哪里没埋雷。有时他们可以看出外人看不懂的警示标志。如果探雷犬没看出地雷或陷阱的话,被杀的就会是他们。说到底,用越南人当探雷犬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加斯帕对此非常厌恶,但在越南的六个月里他已经见过了太多比这更糟的事情。在加斯帕看来,所有国家都会施加暴虐,尤其是他们害怕的时候。他知道英军在肯尼亚就犯下过惨无人道的罪行:加斯帕的父亲去那服过役。现在每当提到肯尼亚,父亲都会脸色苍白,用听不太清的声音说,那时两边都很残暴。

但D连是一支特殊的部队。

亡命连是别名为“飞虎队”的101空降师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军司令威廉·威斯特摩兰骄傲地称之为“我的消防队”。亡命连不穿军服,而是穿着没有明显标志的豹纹作战装。他们可以留胡子,用手枪。他们的特长是和敌人讲和。

加斯帕一周前加入了亡命连。这次任命很可能是一次错误——他根本就不属于这里。但飞虎队从各个不同的单位里吸纳成员。这是他第一次随他们去执行任务,这里有二十五名成员,基本上一半是黑人一半是白人。

他们不知道加斯帕是英国人。大多数美国兵从来没有过英国战友,他也烦透了成为大家好奇的对象。于是他改变了口音,故意用加拿大或其他地方的腔调和连里的人说话。他不想一遍一遍地跟他们解释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披头士的人。

他们这天的任务是“清扫”一个村庄。

他们正在南越北部的广义省,军事上这里被称为“第一战略区”,或干脆被称为“北方区域”。和南越的大部分地区一样,这里不归西贡政权管辖,而是归南越游击队管,他们组建了农村政府,甚至开始征税。

“越南人不理解美国人的做法。”和加斯帕并排行走的士兵说。他叫内维尔,一个说话绵里藏针的得克萨斯高个子。“这里被越共占领时,还有许多未开垦的荒地。这些土地归西贡的富人所有,那些富人却懒得对这些地方进行开垦。于是‘查理’把这些地都分给了当地的农民。当我们夺回这些地以后,西贡政府就把这些地还给原先的所有者。所以越南农民把气都撒向我们。怎么会有这种事呢?他们一点都没私有财产的概念。太蠢了。”

一个被叫作多尼的黑人下士约翰·多纳兰偷听到他们的谈话,说:“内维尔,你这个该死的共党分子。”

“我才不是共党分子——我投的是戈德华特的票,”内维尔温和地说,“他说不会动摇黑人上层的地位。”

听到他们谈话的士兵都笑了:他们就爱听这种斗嘴。斗嘴有助于士兵们驱除恐惧。

加斯帕也喜欢听内维尔的冷嘲热讽。上午第一次停下来歇脚时,他看见内维尔卷了支大麻烟,在大麻里混了些被称为“黄糖”的未经提炼的海洛因。即便内维尔以前不是个瘾君子,他很快就会是了。

游击队员像海里的鱼一样在人群中出没,威斯特摩兰将军对付越南游击队的策略就是把他们的海挪走。三十万广义省农民被集合起来分送到六十八个加强了戒备的集中营。这样,广义省的农村就只剩下游击队员了。

但这个策略没有起效。如同内维尔所说的那样:“这些人啊!他们像是觉得我们没权来他们国家、命令他们离开家园住到集中营似的。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许多农民避开了集合,留在自己的家园附近。有些人去了,但马上从到处是人的肮脏集中营溜回家。在美军眼中,这两种人现在都是正当的打击对象。“离开了并且不在集中营的人,对我们而言就是赤化的激进分子,”威斯特摩兰将军说,“他们是共产党的支持者。”连里的中尉把这点阐述得更加清晰。“这里没有友军,”他说,“你们听明白了吗?这里没有友军。这里不应该有人。所有移动的物体都可以进行射击。”

今早他们的目标是一个曾经攻下,但又被南越人民军夺回的村庄。他们的任务是把人民军清洗出这个村庄,把它夷为平地。

首先他们必须找到这个村。因为地标稀少和视线受阻的,在丛林里定位是件难办的事情。

游击队员可能在任何地方,甚至可能只有一码远。因此亡命连的战士们时刻保持着警觉。加斯帕已经学会了在层层叠叠的植物中识别物体,通过找到与周边环境不一样的颜色、形状和地质特征识别出敌人。不过人在疲倦、流汗、被蚊虫叮咬的时候很难保持警觉。但一旦在需要警觉的时候放松了,就有惨遭杀害的危险。

丛林也分很多类。尽管最高统帅部不承认,但竹林和象草地几乎是不可穿越的。因为阳光不足导致生长缓慢,灌木林反倒更容易穿越。橡胶种植园最为理想:橡胶树排列成行,小型灌木依附在橡胶树上,大树之间的道路完全可供通行。这天加斯帕行进在一片菩提树、红树林和菠萝蜜树的混合林地中。绿色的大树中夹杂着美丽的兰花、菊花和各种叫不上名字的热带花卉。加斯帕想,地狱应该不会有这般美丽吧。这么想的时候,一颗地雷爆炸了。

“砰”的一声巨响,加斯帕被气浪冲倒在地上。他很快定了定神,从地上爬起来,藏在一丛小型灌木后面,端起步枪四处查看。

队伍的最前面躺着五具一动不动的尸首。来到越南以后,加斯帕在实战中几次看到过人死,但他就是无法习惯。前一刻站在队首的五个人还在一边走一边聊家常,后一刻他们就变成了泥土地上血肉模糊的尸块。他们中有的给他讲过笑话,有的给他买过酒,有的把他拉出过陷阱。但一瞬间,他们全都灰飞烟灭。

他能猜测出发生了什么。一定是有人踏上了隐藏的水压雷。为什么探雷犬没有引爆这颗雷呢?男孩一定看见了这颗雷,但他却打定主意不说,并悄悄绕过了这颗雷。现在男孩已经不见了。最终他战胜了捕获他的美军。

另一个人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蓄着一把黑色大胡子、外号“疯子”的中西部人杰克·巴克斯特大嚷:“那个该死的亚洲人故意把我们引到这儿来!”他冲上前,端起步枪朝林地里开火,恣意浪费着子弹。“我要杀了那个狗娘养的!”他尖叫道。弹夹里的二十发子弹打完以后,他停止了射击。

所有人都很生气,但一些人还保持着理性。史密斯已经开启无线电呼叫医疗队了。多尼下士蹲在地上,乐观地希望在躺在地上的人当中找到一个还有脉搏的。加斯帕注意到直升机无法在如此狭窄的林间小道上降落。他跳出灌木丛,对史密斯大喊:“我去找一块空地!”

史密斯点点头:“麦凯恩和弗雷泽,你们和默里一起去!”

加斯帕从身上摸出了一对白磷弹,然后带着两人动身寻找空地。

一路上,加斯帕一直在寻找丛林哪里有变成山地和沙漠的标志,以便找到一个植被稀少、直升机能够降落的空地。他仔细地记下所有能记住的地标,防止回来的时候迷路。过了好几分钟,他们从丛林里探出头,走到一块稻田的边缘。

加斯帕看到稻田那头站着三四个穿着单薄棉衣的农民模样的人。还没来得及数清楚,这些人就看见了他,逃进了丛林。

他不知道这些人的村庄是不是他们要打击的目标。如果是的话,他已经在不经意中提醒了他们。尽管要优先抢救伤者,这还是太糟了。

麦凯恩和弗雷泽跑到稻田的另一边。加斯帕扔出了一颗白磷弹,白磷弹点燃了稻谷,但因为稻谷很潮湿,火焰很快就熄灭了。好在一股白烟腾上了天空,标志出了他所在的具体位置。

加斯帕看了看周围。“查理”的人很清楚,美军被伤员和死者分神的时候,正是打击他们的最佳时机。加斯帕双手端着步枪,观察丛林里的动静。准备一旦有人开火就马上趴到地上开枪回击。他发现麦凯恩和弗雷泽也摆出了相同的姿势。事实上,他们很可能根本就找不到趴下的机会。树上的狙击手有大把时间进行瞄准,给他们致命一击。加斯帕心想,在这场该死的战争中,事情总会朝这个方向发展。“查理”能看到我们,我们却看不到他们。他们总是打了就跑。前一天狙击完美军,后一天狙击手就变成了一个在稻田里拔草、完全不知道卡拉什尼科夫步枪哪头能开枪的普通农民。

等待急救直升机的时候,加斯帕想起了英国。他想到,如果没来越南的话,我现在也许已经在《西方邮报》工作了。如果在地方小报工作的话,他很有可能在议会舒适的会议室,趁某个议员唠叨街道照明不足的危害性时偷偷摸摸地打个小盹,完全不用像现在这样,在稻田里挥汗如雨的同时,还要担心下一秒会不会被越共的子弹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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