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9月(即父亲去世后一个月)开始撰写这部回忆录,整整写了两个季度,直到2009年夏天才正式完稿。
那时候,我把稿子放到一边,开始继续我大部分职业生涯中所做的那些事:拜访公立学校、采访教师、在大学做演讲和写关于城市贫民区孩子们的作品。我用这种忙碌的生活慢慢消除内心的悲伤。很久之后,我才做好准备,再次翻开这部手稿。
如今,再读这个关于我父母的故事,并在他们去世后以我的这种方式缅怀他们,我并没有太多需要修改的地方。但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我还是可以再补充几件重要的事。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相继失去父母,加上对父亲最后一年的状况念念不忘,我真是没办法在那般紧张的情况下鼓起勇气再多说些什么。我曾经提过,有时我会无意中伤害到父亲,他偶尔也会让我难过,但我并不想对此多说什么——我甚至不愿再想起那样的时刻。
事实上,我俩之间的紧张气氛,并非每次都如我暗示的那般微小或容易消散。我们也存在分歧——大部分都跟我的职业生涯有关——在某些场合,这种分歧几乎还会转化为对抗。每当此时,他那一向颐指气使、发号施令的架势,都能多多少少把我打压下去。
从我早期对父亲影响别人生活的观察来看,我肯定他对我思想状态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例如,我记得八九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带我去麻省总医院旁观他的同事为他的一名病人做神经外科手术。我记得,当时我就跟他站在作业区上方某个类似阳台的地方,那名医生一边替病人切除脑瘤,一边跟我父亲交流。
父亲和那名医生用微型麦克风交流(我们站的地方与手术台隔着一道玻璃墙)。父亲提供给那名医生的判断和指导,似乎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的病人是否能完好无损地挺过整台手术。我想,这一过程不仅让我如所有小孩那样,觉得神经外科这个领域充满魅力,更给我留下了深刻而持久的印象,让我为父亲的直觉、那名病人的脑电波,还有我们下方那些戴着白手套、行动起来谨慎又果断的手指惊叹不已。我想,应该只有上帝一般的人,才能拥有这种力量。
我不知道父亲是否能猜到这件事对我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但我知道,这件事和之后数年里其他类似的经历,让我对父亲产生了一种崇敬感,使我在进入少年,乃至大学时,比其他孩子更渴望得到他的认可。但我很快便发现,要得到他的赞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例如,大一下学期,哈佛大学按成绩为所有学生排名。[1]我的室友在班里名列前茅;我的成绩虽然也不错,排名还是要比他低一些。父亲对此做出的评价或许在其他人看来不过一句玩笑话,我却不那么认为。事实上,我很努力地想要忘记那句话,因为我从中明确地感受到了他的失望。和很多哈佛学生一样,我在中学时也是班上的第一名。父亲希望进入大学后,我也能继续保持这个势头。他责骂过很多对孩子抱有不切实际和不健康期望的家长,却无法控制打着为我好的旗号,强迫我勇于竞争,这一点着实令人费解。
大三时,我开始了追随在诗人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身边学习的两年时光。我很感谢麦克利什。我拙劣地以“小说”的形式,写了篇讲述一个雄心勃勃的父亲如何对自己儿子期望过高的故事。看过这篇习作后,麦克利什对我说,我应该“放轻松”,允许自己在大学时找点儿乐子。从那以后,我才开始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再受父亲压力的影响。我们班有两名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生,发现我对其中一名学生着了迷后,麦克利什甚至还鼓励我勇敢去追。
不过,我依然努力学习。大三的春季学期,我便提前一年成为班里加入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的8名代表之一。指引我们加入学会的一次晚宴上,按要求我们得选出一名代表,在一年后的毕业典礼上担任我们班的“第一司礼官”[2]。我有个叫贾里德·戴蒙德的朋友当时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从中学起就是朋友。我觉得,贾里德是我迄今为止认识的男孩中最聪明的一个。他个性谦逊、讨人喜欢,还很有幽默感。我认为,这个代表应该由他来当。
我也邀请了父亲来参加这个晚宴。看到我提名贾里德后,他显得非常失望。我已经忘了最终当选“第一司礼官”的是贾里德,还是团队中的其他人,但我清楚地记得,父亲非常不高兴。晚宴后,我送他到车边时,他对我说:“无论如何,要是当选的人是你,我会感到很骄傲的。”我记得,当时我就陪他站在奥本山大街的一个拐角处。那离哈佛广场只有一个街区。他打开车门时,依旧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看着他开车离开,我真后悔邀请他前来。
父亲寄托在我身上的雄心壮志虽然消减了几分,但这种消减也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大四时,我获得牛津大学的罗德奖学金。(我一直坚信,我之所以能被选中,都要仰赖麦克利什有力而慷慨的支持。)结果,牛津大学的课程设置让我觉得很无聊。分派给我的那名导师告诉我,她不允许学生将精力集中在现代英国作家身上,更是让我大失所望。因为如此一来,我想写关于还在世的诗人威斯坦·休·奥登和爱尔兰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论文的愿望,无疑就落空了。然后,无论本科生圈子,还是研究生圈子,阶级意识都比在哈佛大学强烈得多。逐渐体会到的这种感觉,也让我极不舒服。
我趁寒假去了趟巴黎,在那遇到几位较年长的作家。于是,我决定留在那里。当时,威廉·斯蒂伦和他的朋友——同为小说家的詹姆斯·琼斯——也在巴黎。我把自己的作品给这几位新导师看,并在他们的帮助下,将其中的一则故事卖给了一家欧洲杂志。此类微薄的收入和我那年秋天出版的一本少年读物的版税收入,勉强让我养活了自己。
麦克利什虽然帮助我取得了前往牛津的奖学金,但听说我决定放弃在那儿的学业后,并没有丝毫不悦;相反,父亲却说我“大错特错”。他写了几封十分可怕的警告信,说他希望我能立刻返回英国,在“发现一切都太晚之前”,靠奖学金继续学业。
对于我的同龄人,他给出的是鼓励,告诉他们不要害怕中断学业、尽可能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四处看一看。他捍卫他们渴望独立的需求,毫不畏惧可能引起的后果,正如他对我之前提到的那位病人所做的一样。然而,无论那些人会如何,他的这套做法显然都并不适用于自己的儿子。在一封表示反驳的回信中,我提到了他当年放弃哈佛法学院,给自己时间徘徊,寻找未来方向的事。而且,他不仅在成为医生前做过类似决定,成为医生后也依然如此。他在回信中说,我用他之前的经历表示反抗虽然“很有趣”,但并不能“让他买账”。
“我不是个获得罗德奖学金的学者,”他直截了当地表示,“你我的情况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我认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承担什么样的风险。”
他说,我的决定让他“相当烦恼”。
返回波士顿后,我告诉他我打算回哈佛大学,继续在之前那些老师的指导下攻读博士学位。这让他大大地松了口气。然而,局势随着民权运动的高涨越来越混乱之际,我又突然改变主意,决定到罗克斯伯里黑人社区的一所小学任教,这又让父亲重新焦虑起来。他虽然没有公开表示反对,却告诉母亲,我这个看似并未经过深思熟虑的突然决定让他很担心。
当他越来越明显地意识到,这个被他视为一时冲动的临时决定,竟成为我最终选定的事业时,他才开始重新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反对我。又过了几年后,当他发现对我来说,这个选择不仅并非临时性的,还将我引回写作之路,并最终出版了一本书时(书中写的是我正在教的那些孩子们;他非常喜欢那本书),他似乎才终于不那么担心我了。
幸运的是,父亲十分推崇的一位社会评论家兼心理医生——罗伯特·科尔斯——在纽约《时代周刊》上替这本书写了篇非常棒的评论。父亲告诉我,这让他“备感欣慰”。第二年春天,我荣获国家图书奖后,他带我去哈佛俱乐部共进晚餐。在那场只有我们父子的晚餐上,他不仅说“总而言之”,他“非常高兴”,甚至还做出让步,说:如今他终于相信,对我当初想当老师的做法持保留意见,是个错误的决定。
然而,我还是忘不了我第一次冒险进入罗克斯伯里时,他那抹冷酷又不祥的眼神。尽管他忍着没对我说,只是告诉我母亲,他担心我会“忍受不了”,后悔做出这样的决定。那一年,几乎每次谈话,我都能从他声音里听出那种警告之意,并让我挥之不去。
直到5年后,即20世纪70年代,我发现自己依然没有完全摆脱父亲的掌控。此时,我投身其中的民权运动开始瓦解。因为该运动里那些最活跃的领导人要么死于暗杀,要么因年迈而精力大减,而剩下的人则成了自我毁灭的个人行为的受害者。当我看到越来越多熟识的活动家和较年轻的领袖们,尤其是那些动机早已深植于其意识形态的人,竟然放弃从大学时代就选定的理念,让我表现出些许不安。父亲不仅用身为临床医生的敏锐读懂了我的心思,还察觉到了我的这种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