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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去吗(第1页)

四周静得出奇,萧韧忽然很生气,生气他的剑拿在别人手里,生气被人叫他“小孩”。

从未有过,也从来没有,没有人胆敢摸他的剑,没有人胆敢用剑指着他,更没有人胆敢叫他小孩。

他是萧韧,他是十二岁就统领三千精兵的萧韧!

萧韧挺起胸膛迎上沈彤手里的剑“死丫头,有本事你就单挑。”

话一出口,萧韧有些后悔,上一次他这样说的时候,好像是七岁。

“噗,单挑你就能赢吗?我看你是记性不好。”沈彤轻笑,是啊,在护国公府里咱们单挑过,否则你也不会和我击掌为盟,这才几天啊,你就忘了?

萧韧肃容,他没忘,他也不会忘,所以他心心念念要把沈彤带回西北。

“这次是我败了,我认栽!”败了就是败了,以多胜少也是败了,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他赢得起,也同样败得起。

“那我们说好的那件事呢?”沈彤笑靥如花,萧韧第一次发现,这死丫头笑起来时居然是软绵绵的,咧着嘴露出门牙,那嘴牙才换完没多久吧,像兔子似的,真丑。

“我答应,不过这只是我答应,王爷那里”

“王爷那里还有你呢,对不?”没等萧韧把话说完,沈彤就笑嘻嘻地接了过去。

屁话,真是屁话波!

萧韧瞪着沈彤,气如斗牛。

先是背后的两把刀收了回去,接着沈彤把手里的软剑卷了卷,递到萧韧面前“你的,还你。”

“我不要了!”萧韧说完就走,这把剑已经让死丫头用过了,他才不要,死丫头喜欢就给她好了,他不希罕!

看着萧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沈彤耸耸肩,抖抖手里的剑。

“这软剑可是可遇不可得的好东西啊,果然是被秦王当儿子养大的,这么好的东西说不要就不要了。”路友啧啧称奇,拿过软剑抖了抖,然后又交给许安,“这玩艺可不好使,力道不好把握。”

之所以用软剑的人很少,一是软剑打制不易,二来也是软剑不容易练,擅剑者有之,以软剑防身者有之,但也只是防身,以备不时之用,真正用软剑做兵刃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前世时,沈彤与萧韧交手时,萧韧用的并非软剑。

许安也试了试软剑,摇摇头,交还给沈彤“既然这位萧七少说他不要了,沈姑娘不如做防身之用。”

沈彤接过软剑,摆弄了几下,几个人便说起方才之事。

“沈姑娘,听萧七少的口气,你和他一起去过护国公府?那位太太”许安问道。

沈彤摇摇头“去过,人没有救出来。”

听她说的是“人”,而不是“我娘”,许安心里便猜到几分,他们几人刚刚认识沈彤时,就曾经说起过当日在柳家湾的事,那时便已经怀疑飞鱼卫带走的女子并非是沈太太了,因为早有心理准备,现在反而没有感到吃惊。

“那我们真的跟着姓萧的去西北吗?”阿治问道。

沈彤微笑“还有比西北更好的安身之所吗?还有比萧七少更好的保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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