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这种侮辱性的提议就不应该答应,但谁让李梦龙心善呢,再说他确实有这么一手功夫,当然仅限于少女们的签名。
这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秘密吧,基本上成熟的艺人团队里,一定会有个人擅长这么一手的。
毕竟艺人每到发专辑或者作品宣传的时候,几乎都要送出些签名的礼物来展现诚意。
虽然不能说有多累,但艺人嘛,一个个伴随着名气的增大,脾气也是愈发的娇贵。
在镜头前签几个意思意思就好,后续的签名多半都是由工作人员代理的。
甚至工作人员会借此多弄出一些来拿去贩卖,总之在艺人签名的领域,除非是亲眼看到艺人签下的,否则里面的水分不要太大。
这点作为娱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面这帮人自然是知道的。
所以面对各种亲戚、朋友的请托,他们实在是不好意思去打扰少女们,于是乎就只能集中到李梦龙这里了。
反正对方就是要求艺人签名嘛,李梦龙勉强也算是艺人了,她们可没有在骗人哦。
至于说为什么李梦龙签下的会是少女们乃至刘在石等人的名字,可能是他写错了?
在众人的强烈要求下,李梦龙最终还是妥协了,作为一名领导,为下属排忧解难,这难道不应该被表扬吗?
望着手边那厚厚一摞的签名卡片,李梦龙真的有点担心呢,会不会有人来起诉他啊?
别人先不说,少女们那边就脑后有反骨呀!
毕竟她们一项都是标榜本人真实签名的,这倒也没有在骗人,只不过有些欺负人罢了。
她们签名可不是一张卡片上签九个人的名字,而是每个人单独签一张就好,相对于工作量直接分成了九份。
如此一来她们确实没有必要找人代笔呀,那样一来还需要同时养九个人,这工资都是笔不小的费用呢。
至于说李梦龙为什么能同时模仿她们九个人的笔迹,只能说他确实下过苦功呀,这对他来说都是钱!
学会了少女们的签名,就等于可以自己印钱,他怎么可能学不会?哪怕不眠不休也要去钻研呀!
可惜的是他这项能力还没有大肆发挥的场合,主要是当少女们发现这一点后,就对他开始严防死守。
平日里小打小闹也就罢了,像是这种大批量、公然模仿她们签名的行为,少女们是可以做得很极端呢,比如说报警把他给送进去。
一想到这些,李梦龙虽然不怕,但也觉得有些犯不上。
他全程可一分钱都没有拿啊,他就是在给对面这帮人打白工,而且还要自行承担风险,这是不是不大合适?
当李梦龙提出自己的疑惑时,他的本意是让对面这帮人写下点东西,例如他们清楚的知道这是假签名,也不想拿去当真签名出售。
但对面这帮人却会错了意,他们选择了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多少钱合适?一张签名一万怎么样?”
“都是自家同事,你们和我提钱?”李梦龙还打算坚持一下,但对方给得实在是太多了:“仅此一回,下不为例!”
于是乎李梦龙开始了自己愉快的代签之旅,而且签下的名字愈发离谱。
起初还只是少女们的签名,毕竟李梦龙模仿起来是真的像。
而后续则进阶到刘在石等公司的艺人,好歹公司都有实物,李梦龙对比着模仿起来也有几分模样。
到了最后,这帮人干脆就随便给李梦龙个组合名字,他都不认识对方啊,却要以对方的名义来签名?
为了赚钱,李梦龙算是把自己的良心彻底出卖了。
当然工作结束后,他这才警觉:“你们送人的时候可千万别提起我,被发现了就说是你们自己签的!”
对于李梦龙这后知后觉警告,众人都懒得搭理。
他们可都是付过钱的,为什么还要替李梦龙承担风险?
再说这些担心大可不必,哪怕被人发现了,以他现如今的地位,谁还会不开眼的过来求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