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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头花瓶(第1页)

很多年前,我住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群峦所围,合抱为谷。

我住的屋子很小,不过周围却有很多空地。我猜这些地大约都是没有主人的,即使有,也不会跑来和我理论租金,因为他们都死了。我曾有过父母,一早也都死了。对他们的印象,后来都不太清晰,我只记得父亲总是随风飘荡,没有形体,母亲是脚踏实地的,却也从不说话,对着空中微笑叹息,后来,我只剩下我自己,还有周围这片坟地。

不错,那是坟地。整整一大片,一大片的乱葬坟。寥寥几块墓碑竖立在无数鼓起的土包中,那假面的矜持分外凄凉。有一块上面写着:陈氏。就这两个字。陈氏。也许这是个姓陈的少妇,也许是个姓陈,叫氏的男子。也有可能在这墓碑下面,其实埋了一大群同姓的人,他们在生的时候就觉得取名字麻烦,下葬时想法仍然没有变。无论如何,它留了很多可以猜测的东西给我。为了这猜测的乐趣不要太早失去,我规定自己一天只许去看它几分钟。

春天的时候,我总是起得很早,去开垦我的土地。大多数时候我会在地下挖出残留的骨骸来,白森森的,看上去不是太高兴。一开始我会跟他们聊聊天,诉说一下最近天气暖和,可以下种了,不然到秋天的时候,我的口粮就没有保证。要不就问问他们地下的生活如何,阎王有几个老婆,争风吃醋是否也难以幸免?我曾经很期待他们会开口应我,不过,期待是用来落空的。四周仍然是千秋万代的沉默。后来,我只是把他们埋到另一个地方去,也许有天再见面的时候,会有点奇迹出现。

我种了很多东西在地里,土豆,萝卜,西红柿,芋头,还有一棵枣子树。看着植物生长是一种美妙的经验,生命倘若是幻觉,最少这些幻觉可以拿来吃掉。我很喜欢西红柿,因为它是红色的。成熟的时候一颗一颗挂在那里,不知为什么,从我眼里看上去很像是人的心。最冷的秋夜里,我拿着一颗西红柿在坟地中慢慢地走,我想,如果我的心可以这样拿在手上的话,那多好。我可以捏碎它,也可以洗净它,可以埋葬,也可以遗弃。我将可以离开这里。

有一天,终于有一个人经过这里。

他问我,给口水喝行不,好渴。

那天是清明。我正在坟地里溜达着,死人是怎样过节的呢,我一直都很有兴趣知道。我的求知欲如此旺盛,无论他们答不答我,我都很执着地问个不停。不过当真的有声音从背后传来的时候,我难免吓了一跳。

转过身来。视力一向是两点的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命运,在这一秒钟露出温和的笑容。

那是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高高的,很结实,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牵着一条非常老的狗。他们的头向同一个方向歪着,眼睛都眯缝起来,兴高采烈的看着我。好像我不是一个站在坟地里自言自语的怪人,而是杨贵妃再世,脚边还跟了一大堆金银珠宝一样。我看了他半天没,终于回答道:“你不喜欢喝雨水的吗?”

是的,对话的时候,天正在下大雨。浇在我头上,跟被人用棍子打一样疼。

他说:“我喜欢喝雨水,不过我喜欢喝热一点的。”

他走进我从来没有人走进过的屋子,给我烧了这辈子第一锅热水。

他给我烧过很多次,很多次热水。

他对我说:“你跟我的狗一样脾气暴躁,不过一样好养,给什么都吃。”

他是谁。

那感觉如此亲切熟悉。

我认得他,我这辈子认得的第一个人,他是猪哥。

以上一段,是山狗脑子中,突如其来的梦境。

当猪哥那张熟悉的脸在脑子里徐徐浮现,山狗立马一个激灵,眼睛就睁了开来。眼前是撒哈拉湛蓝而深远的夜空。他盯住头顶上那颗最大的星星努力思考了两分钟,终于想起刚才是在做梦,而做梦以前,好像有什么东西敲过自己的脑袋。

到底是谁敲的,这不算什么悬案,因为肇事者——银灰蚯蚓就站在一边,正哼着歌东张西望,抠耳朵眼儿,手里还掂着一根木棍。发现他醒过来了,立刻喊了一嗓子:“别动,别动。”山狗正想问什么别动,猛然觉得头上有东西凉凉的,还在蠕动,登时一阵寒气从背心上冒起,直着声就喊:“喂,你们干啥呢,干啥呢。”

桃红蚯蚓在他头后面很不满意:“刚才谁给的那一棍子?也忒温柔了吧,这才晕几分钟啊,我都没把活干完。”

银灰蚯蚓争辩:“你知道他脑子本来就不好使的嘛,万一下重手打傻了怎么办?我们养他吗?他吃得可多了。”

碧绿蚯蚓啧啧赞同,就是就是。

山狗一听很是不满,咦,我吃得多你们有什么不满意的?平时去食堂打饭也没见你们掌勺。正想就此抗议,那凉凉的感觉却提醒他,此时重点而紧急的问题,和食量没啥关系,真正有关系的是,你们这些家伙在我脑袋上干什么。

听他问得口气那么严肃,蚯蚓们也不好再遮遮掩掩,就听得桃红蚯蚓很委婉的应道:“也没什么,我们就是往你脑子里种了点东西。”

山狗一口气没转过来,几乎昏厥在当场。虽然说在下智力不高,也不至于就土地化到可以往里面播种插秧吧?难道过一些时候,我要顶一脑袋枝枝叶叶到处走?那还要看你们种的是什么,万一种的是结果子的,秋收时候我还哪都去不了了,得天天待在家里等果子熟。另外,这里面容积有限,浇水施肥该怎么办?

三条蚯蚓听他啰啰嗦嗦,大约是想起了当初在沙漠里被他大声公一战搞定的伤心事,乃齐齐叹了口气,银灰自言自语道:“他妈的,心肠软害死人,早知道拿秤砣砸。”

就这当儿,桃红把尾巴一摔,手上飞快的舞动几下,一拍,说:“好,收工了,缝合部分马虎一点,以后下雨下雪记得带帽子,不然会进水。”

头上的进风感觉果然随着蚯蚓的跳开而消失,山狗一个鱼跃起身,动作干净利索,矫健有力,结果跃到一半被三条蚯蚓一窝蜂上来按住,银灰正在化人形都顾不得了,剩着条尾巴在地上啪嗒,死死抓住他的肩膀,往地上按。山狗没好气:“干吗?我要叫非礼了。”碧绿低声下气的叫他:“别,别,你脑子刚动过大手脚,别乱动,慢点来。”

带着真正满脑子的雾水,山狗慢慢慢慢起身,跟被人下了定身法一样,每在物理高度上移动一定距离,就往蚯蚓那边看看,看它们的手脚跃跃欲试的程度如何,如果动静不大,说明可以继续,如果猛然刮起一阵迷你平地风,证明它们又要扑上来了,就得赶紧打住。就这样花了半小时,站起身来以后,山狗就在对面的温控中心玻璃墙壁上看到了自己的新模样。

从前,有个人名字叫吹牛大王,他以樱桃核为子弹,射中过一只麋鹿的脑袋,第二年春天,一个叫做樱桃鹿的全新物种诞生在世上。这只麋鹿的命运最后如何,不得而知,不过没事为它祈祷的时候,我们就希望它千万不要到中国来,否则它最可能遭遇的下场,就是被人抓住,做成一道叫做“原只鹿头炖樱桃”的绝妙好菜。

适才被人在头上大变戏法,这个故事就模模糊糊在山狗印象中闪过一闪,心理学上,这叫做危险预警,提醒自己,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自杀不够杀,一定要挺住。

可惜,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心理预警不够劲,效果比没有还糟糕,在山狗终于瞻仰到自己大好头颅此刻尊容的那一刻,他整个下巴自动脱了臼。

他变成了一个花瓶。

茂盛黑发之上,香水百合之斑斓,火鹤花之热烈,迷你墨竹之清雅,情人草之柔媚,错落有致,疏影横斜,颜色相衔,端的是高手所为,远远望去,令人为之心旷神怡。完全顾不得理会其下四肢百骸,尚能活动,绝非合格的插花容器。

如果只有这盆插花,山狗的反应就不应该那么大,因为这一切都没有超过樱桃鹿所代表的想像力高度,可是,就因为中间多了一根含羞草,无端端的,就毁掉了他的下巴。

说起含羞草,故事有一匹布那么长。撒哈拉之眼建设之初接收不到电视信号,任何信号转接器,任何高性能的电视机,都统统无济于事,大家在实验室或工地上劳动了一天,一饮一食粗陋,工装不够时尚,科研人员里恐龙青蛙成灾,都可以将就将就,回到宿舍居然还要对着四墙发呆,则是可忍,孰不可忍,没过几天就鼓噪起来,纷纷辞工不做,要回自己家去看电视连续剧。眼看为山九纫,一下就毁在几部肥皂剧上,HSC当局实在不甘心,就跑去找美国太空总署,要人家想办法装个超强功能的军用转播卫星到撒哈拉上空来,支持大家每天可以看到八点半黄金大档。这么为员工着想的贴心要求,最后以HSC负责人得到一头口水而告终。眼看撒哈拉要散伙,幸亏几条蚯蚓们苦心孤诣,潜力大爆棚之下,居然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娱乐方式,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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