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在房子的大门口
高高地悬起
像一首歌
更像一面旗帜
尔后 回到房子中
房子里什么都没有
……
……
因为这间房子
我从容地走来
又从容地消灭
……
又是许多年以后
我终于听见了敲门声
有一位老人
捧着一坛酒
站在门我看见酒坛里
浸泡着一颗人头
老人说这是千年老窖
功能醒世
白痴也能开口
而我清楚地认得
那是我久违的
天使的头颅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杀人情节
诗歌中表现了那么真实的杀人情节,令人震惊,更让人怀疑王连辉创作这样一首诗歌是处在什么疯狂的状态下写出来,诗歌所表现的,是否可以说是他真实经历的。刘吉昌法医看了这一篇令人震惊的诗作之后,分析到,王连辉能够写出这样一首绝无仅有的描写杀人的诗歌,显然他的心灵一直都是极度孤独与苦闷,他的肉体迷失与心灵飘荡表现得如此尖锐。他被隔离于一个寂寞的世界,无人了解他心灵的伟大,他在诗中用粗放的笔触构建了一个能看到外界却与外界隔绝的空房子,他躲藏在这样的一个“空房子”内,究竟是为了做什么?诗中提到“空房子”真实存在的吗?如果是,会不会就是杀害分解覃小青的第一现场,可是诗中提到的“空房子”位于何处?
这正是专案组想要知道的答案。
随着工作深入,突然传回一条峰回路转的线索,24小时监控的王连辉的刑警发现了他的一个异常的举动,原来27日上午,王连辉买了酒菜、香火与冥币,独自来到青川大桥上游江边的一个城中村,进入一家两层砖混楼房的农舍,一整天都呆在里面,监控的刑警甚至听见农舍里传出外国的摇滚音乐。一直到第二天早晨,王连辉才悄然离开那里。
这栋两层砖混楼房的农舍有重大嫌疑,经杨杰夫队长细致的调查,农舍乃当地农民租给自称作家的王连辉使用,根据屋主透露,王连辉租下之后,曾经简单的装修楼上卧室,搬进了一套音响设备,他并不常来这里,每次来,大多数将音响播放的很大声,据说是为了取得创作的灵感,杨杰夫队长询问他说,最近来不来,屋主说,他有半个月没有来了,而且他借了一辆28寸的旧单车一直没有归还。听到这里,杨杰夫队长眼睛一亮,意识到王连辉具有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刻封锁农舍,进入里面进行取证调查。然而杨杰夫队长他们在农舍中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楼上是一间卧室,地上铺了地毯,窗户拉上了窗帘,屋内除了一张双人床外,便是一套高级的组合音响,地上擂满的各种CD光碟,杨杰夫队长查看了一下,大多是进口的外国音乐,有一部分是打口碟。走进卧室中的卫生间,杨杰夫队长闻到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之外,并没有什么异样的地方,显然卫生间被人细致的冲洗过,刘吉昌法医利用吸尘器在地毯上寻找证物,终于,他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遗留的微量物证,找到了几根女人的长发,在CD印套上取指纹,取得了三十多枚有效的指纹,经过对比,有三枚是覃小青留下的,对头发DNA的结果也很快出来,正是覃小青本人,一切迹象表明覃小青曾经在农舍里面呆过,专案组由此确定张海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实施抓捕。2月3日早晨7点,专案组敲开王连辉在富骏庭小区租住屋的房门,将他擒获。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爱无从后悔
审讯初期,王连辉矢口否认认识覃小青。就在审讯陷入僵局时,专案组在城中村王连辉租下的农舍里发现一本未完成的小说手稿,起言说到是写给“天使”的书,内容充满了忏悔,手稿中说“我把天使的头颅埋了……爱无从后悔……”等字句。
“天使”是指覃小青吗?他为什么无缘无故地对一个人忏悔?围绕这两个问题,又联系到这手稿与王连辉最新发表“空房子”诗作之间的关联,而王连辉的家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也表示,王连辉最近情况不大对,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他很沮丧,有精神崩溃迹象,而且吃饭前,他洗手要洗半个钟头,即使用去半块香皂嫌不够干净。综合种种疑点,专案组加大审讯力度,王连辉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以及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最终承认手稿中的“天使”就是覃小青。并交代说1月7日晚,覃小青被他奸杀,分解尸体后将尸块投掷青川大桥下,而覃小青的头颅被埋在农舍院中的一棵树下。按王连辉交代的情况,警方来到农舍的院子里,在树下,挖出了一个酒坛,打开酒坛,找到了被浸泡在酒坛中的覃小青的头颅。至此,覃小青碎尸案终于水落石出。
王连辉是个性格怪癖的人,从外表看,他很斯文,甚至带着圣洁的气质,实际上,他是个被人生的幸运给宠坏的人,小时候,他在文学上极具天赋,而且家庭非常富裕,他做任何事可以随心所愿,而他母亲又很宠爱他,总认为儿子是天才,他爱写诗,自以为不是凡人,因而他*不拘,当他长大后,文学的天赋却消失了,可他更痴迷文学,总以为自己必定能写出绝世不朽的作品,可他在文学上一直一事无成,写了数百万的作品,却从未有人承认他的才气。有一次,他爱上一个女人,突发奇想,便送了一把锋利的匕首给那女人,那女人吓得够呛,自然任他摆布,结果他很快厌倦。轻而易举就获得爱情使他私欲极度膨胀,幻想着他是天下最有才气的人物,能够获取许多女人的宠爱,这种的误解在促使诗人私欲膨胀的同时,也使他失去了基本的生活能力和面对挫折时的心理承受能力。所以当他看到年轻的覃小青并不因为他才情而委身与他,他便开始抓狂,他越想得到她,却无法得到她,于是他采取暴力,却无意杀死了她……
真搞笑
王连辉是半个月之前刚刚结识覃小青的,有一天,天气有些阴冷,下着小雨,那一天王连辉的情绪不是很好,便冒雨出了家门,来到街上闲逛。那一段日子王连辉很不顺利,对生活有些绝望,他写了许多神志混乱不堪的诗句,那时他精神很颓废,认为世间的一切东西都失去价值、意义,包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他经常提到死这个可怕的字眼,在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一步步在向死亡临近,他还以为自己在追寻着完美与神圣,他无力改变这个世界,却想用一种诡异的爱使自己在浑浊不堪的生活里保持一抹神启的光辉,他幻想永恒于世,迫不及待找到这种成功。然而上帝无意开了一个玩笑,竟让覃小青在这样的一个雨天结识了这个狂妄不羁的诗人,让他完成了一次奇异的“行为艺术”,他一直以为要在文学上取得突破,必然需要残忍血腥的手段来刺激他的灵感。因为诗人天生就有对“恐怖美学”的敏感。当他第一眼看见覃小青是,便想到,“一种恐怖的美已经诞生”,他把自己幻想成一个极度恐怖的杀手,一个将自己隐藏得太深的神秘人物。
他在*路的一条小巷买了几张打口碟,走出巷口,雨有些大,他便躲进公交车站台,雨棚下站满了人,他挤不进去,身体的一半露在外边被雨淋着,可他却觉得身体的一半被雨淋挺有意思,便站在那里,抱着打口碟,傻傻的思考着一瞬间涌现在他脑海的的天才般的诗意词句。恍然中,他突然发现雨丝不再漂在身体上,一抬头,一把雨伞撑在了他的头顶上,再转头,一张俊俏的容颜冲着冲他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