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镇北军粮饷问题以及建设强大北疆,提出如下七策供参考
1。建立步兵营兵制。(实际应该叫府兵制,但在汉代府还没演化到唐代的那种含义。所以用府字不太合适)将以黄巾为主的步兵集体转为营兵。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授田百亩。边耕地边训练,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以充作军饷,但多余的粮食要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作为军粮。自行购置弓一张、矢五十和刀一把。长矛、盔甲、强弩等在训练或出征时才由镇北军府统一配发。每年定期组织武艺考核,考核以射为主,开弓一石七斗(五十公斤),百步(汉一步1米38)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蹶张强弩六石七斗(约200公斤),二百步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超过有赏,不合格者除营。
参考的唐代府兵制度,可以说是合理的,而且负担比唐代府兵负担还要轻,唐代府兵除弓刀外还要自备军粮。这里不自备军粮,不过种出来的粮食都必须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卖出或作为军粮。不过改革兵制不在镇北将军职权范围之内。
2。改革军制。汉代军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改革之后,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耕种驻扎和作战,各营授予荣誉称号,并由镇北军府直接领导,校尉以上有中郎将,视情况需要调拨数营指挥。
都尉和中郎将本不该出现,但书中已经出现了,按书中情节便宜从事。军制改革本不属镇北将军职权,但之前改了无数次,只能继续下去。
3。游牧骑兵募兵制。迁阎柔为护乌恒中郎将(六郡乌恒),徐荣为护鲜卑中郎将(鲜卑舞叶部已经很充实了),张燕为护羌中郎将(领东羌和狂风沙部落),领护北疆境内各少数民族。游牧骑兵平时也无需训练,根本不用纳入发饷的常备军,只有征募作战时才发军饷。每战则各征发一万游牧骑兵出战,按民族编组,徐荣领一万鲜卑骑兵,鞠义领一万匈奴骑兵。阎柔领一万乌恒骑兵,张燕领一万羌胡骑兵,如此就是四万游牧骑兵,还可临时调拨步兵营兵指挥。游牧骑兵有饷可拿,必然为一万名额争相应募,有利于提高游牧骑兵素质。如此平时无养兵之费,战时则有四万游牧骑兵可用。
这个基本跟当时情况符合,只是当时征发游牧骑兵而不发饷,出战征发,战后即罢。李弘仍然是征发,但改为拿饷的,而且由于战争不停一直背井离乡,该找空隙让他们回次家了,有军饷可发,不愁没人应募,且战后即罢免去离家之苦。现在变为拿饷的自主的临时应募兵。
4。建设辎重营,以田重为辎重校尉,领兵辎重兵五千,平时保养维护数万辎重车。辎重车很有必要建造,一马的运力是民夫的2。5倍,且粮草消耗只多66%,不到两名民夫的量,而且还不用发饷,省钱省粮,一定要大量推广。如果是配上辎重车,马拉车比马直接负粮更省力,拉的会还要多。这是个节约的好办法。一定要制作大量辎重车。十万民夫可抵4万匹马,4万匹马可能就顶1万五千辆二马拉的辎重车。而且辎重车还可充当武刚车用。战车营的弩车也可以改装到辎重车上,两马拉进行机动。一个辎重兵可管理三辆马车六个民夫六匹马。
辎重车其实是很结实的,不容易被破坏,象我们日常所见的一般木匠所制作拖板车,拆开破坏就很不容易了,作为军用的辎重车,用料更好,结构也更坚固。
5。马政由北疆游牧民族负责,向游牧民族临时征调战马,战后即归还,且出钱给予补贴,战损给予补助。如此则游牧民族乐于养马,且乐于接受征调,不愁没有足够数量的好马可用。如此则平时无养马之费,战时有数十万军马可用。
6。精骑制度。汉军骑兵必须常备,而且不事农耕,是专门拿饷进行训练的精兵。迁鲜于辅为度辽将军,一万度辽骑兵由其直接领导。如此则平时只养一万精骑,战时有以度辽骑兵为核心的五万骑兵可用。另外镇北军府直接领导一支常备骑兵黑豹义从。
汉军骑兵不能不常备,度辽营骑兵也不是李弘可以撤消的,再说也是大汉的王牌,撤消编制了可惜。
7。军械制度。古代军械一向由国营作坊提供,加上原料铁等专卖,没有任何商业成本在内,只有极低的人力成本,主要是工资,成本极低,可以大量生产。一般靠在兵器上刻制作人姓名追究责任的制度以保证质量。目前是向私人作坊购买,成本有所上升,应该改过来。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我在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干什么事,基本上跟个米虫一样,也该行使职能了。
营兵制修改补遗:
营兵制修改补遗:
兵制修改补遗四原则:首先要淘汰老弱病残,其次要淘汰部分黄巾士兵和将领,再次要彻底控制黄巾士兵和征发的游牧骑兵,最后完善镇北军(边军)、军屯、民屯三级体系。
1。营兵制。以自愿为原则,招募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其家属称为营户授田百亩。由于并州现在已经实现了人人有田,授田百亩可能实际意义不大,故而改成保障有田百亩,且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而军械自备改为官给。营兵不耕自己的私田,专心训练,故而汉族步骑兵都可入营,游牧民族不种田,另外考虑。军粮平价收购不提,或许余粮收购制可成为整个北疆的政策,而不局限于营户。黄巾士兵都是活不下去才出来造反的,当兵打仗并非其意愿,只是不得不打。如果能不打仗就填饱肚子,会有很多人不愿意当兵,以及被收编都并非出自自己的意愿。特别是现有军屯兵,很有些不情愿,除选为营兵的外,按自愿原则转为民屯。或许他们可以为大汉抗胡出战,但未必愿意以当兵为职业。所以一个自愿原则基本上能把包括军屯在内的黄巾士兵淘汰个大半,也能使黄巾士兵不再私有,因为黄巾士兵是自愿向镇北军应募,谁都不好阻止。原黄巾军官也按自愿原则进行处理,黄巾小帅成分太杂,绝大部分并不跟张燕杨凤李弘一条心,开出优厚的遣返条件,反正北方四郡会有不少地方都尉县尉的空缺,也算手下有兵,再给钱,给地,给宅,给官,把那些喜欢享福的都踢出去,到地方上去,不让他们上战场,在如此优厚的条件下,估计留下的只是孙亲王当等少数张燕杨凤的死党,腾出位置可以安置原镇北军的军官。孙亲王当等少数不但要留下而且还要转为正式的军官,以作为榜样,李弘应该有任命都尉以下的军官的权力,都尉和都尉以上要由朝廷任命。
除镇北军府直属的主力步兵营外,营兵还应该分出边军。
营兵中间有两万为边军,以部曲为单位分散驻扎在北方边境的各个要点及雁门关上,收回四郡后,雁门关可能连一个营都不要,几个部就够了,派个中朗将坐镇雁门关,统一指挥北部边防军。边防军在边境组织屯田,解决自身生活需要。和主力营兵的区别是,在驻扎地区组织军屯(官田而不是私田),目的是实现粮食自给,不靠内地输送,明代就是如此。
原有军屯太苦,如果按自愿原则,人人都会转为民屯。重整军屯,以在民屯中自愿招募为主,一郡一营,不脱乡、不脱产,三时在家务农,一时集中教战。同样是耕官方田地,但接受招募者要比民屯减免两成的上交粮食,只交三成,寓军屯于民屯中,而不属于营兵。现有两郡和北方四郡共六营三万。一个典农中郎将总领,一个地方都尉管一个营,地方都尉等各级军官专门负责训练,只向主力部队补充兵员,不补充军官,随时保持固定人数,都尉等军官位置安置享福的黄巾军官,不让他们上战场。边军和军屯中一营至少要有五分之一的骑兵。
民屯是重中之重,军粮主要靠民屯提供,民屯有一百六十万,足够了。民屯是招募的流民屯田,田地是镇北军的,不能象营兵一样划到他们自己名下,屯田的粮食要有五成上交,而不是全归己有,以保持营兵的吸引力。
三级当中,民屯没有自己的田地,耕官田,上交五分粮。军屯没有自己的田地,上交三分粮,但要接受训练。营兵有田百亩且田中所产皆归己有。只有边军营兵除有私田外,还在驻屯地区屯田自给军粮。
根据历代屯田资料,曹魏的民屯是一人十五亩到四十五亩,明代军户屯田有耕牛和农具,是一户五十亩到百亩(注意二者区别,分别是一人和一户)。根据这个推算,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在有耕牛和农具的情况下能耕田五十亩,一户没有健壮的成年男子的也应该在此水平,如果还有一个男丁或有请亲属或别人代耕的,百亩当不成问题,多了耕不过来,少了没有意义。
2。游牧骑兵募兵制。详见七策部分,这里再次说明。阎柔领护乌恒、徐荣领护鲜卑(把北部鲜卑也迁过来),张燕领护羌胡(把东羌收进来),鞠义领护匈奴。东汉境内本有不少归附的鲜卑部落,只不过一般都划入乌恒由乌恒校尉管理。现在单列,加上舞叶鲜卑和北部鲜卑以及俘虏,也是一支不输于南匈奴、羌胡、乌恒的力量。游牧骑兵改为单个招募制,而不是部落征发,那么其中的军官就由镇北军来临时任命了,而不是部落小帅充当,征发过来的游牧骑兵控制在小帅和首领手里,而征募过来的控制在镇北军手里。两种编制方案,一种是游牧民族的十进制,因为游牧民族长于骑射游斗,所以多编制松散而灵活,千夫长及以下由镇北军任命招募而来的人充当,之上为汉族军官。一种是汉军骑兵编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汉军骑兵长于格杀冲突,所以编制多严整而对士兵控制力强。采用这种编制的话,部司马以上军官将由汉族军官充任,而且这样的话各中郎将府还要准备两个校尉和两个都尉,中郎将府只是个架子,五个人平时不管事和兵,战时一经动员迅速补充士兵和中下级军官。我个人比较倾向前一种,后一种只是备用,一是怕黄巾为主的营兵中安置不了那么多军官。二是胡汉骑兵便于按擅长分工,度辽营居中突击,胡骑两翼游斗。这样,使匈奴中郎将鞠义将本部匈奴骑兵一万,护鲜卑中郎将徐荣将本部鲜卑骑兵一万,护乌恒中郎将阎柔将本部乌恒骑兵一万,护羌胡中郎将张燕将本部羌胡骑兵一万,加上度辽将军鲜于辅的一万度辽骑兵和镇北将军的本部黑豹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