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章阁待制韩周、文选司郎中范放……等十人,以论发行盐债不听,自请出外。诏可……”
这实是司马光入仕以来,最苦涩的事情之一。
韩周、范放等人,许多都与他关系极好,不料因盐债一事,竟然闹得割席断交。而在明面上,司马光却还不得不坚定的站在石越一边。发行盐债一事,对当今朝廷的财政来说,实是至关重要,不容有失。有了这笔钱,连司马光都觉得底气要足了许多。
以汴京为例,在蔡京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卖出六百七十多万贯盐债以后,太府寺旋即在曾布的主持下,与钱庄总社达成合作,钱庄总社每年向太府寺交纳其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并将其往来帐目抄送太府寺审查,以换取太府寺为钱庄总社下属之钱庄提供存款保证,即使钱庄倒闭,太府寺亦替所有储户提供上限为五百贯的赔偿——就此迅速平息了汴京钱庄的挤兑风波。而与此同时,交钞的购买力也稳步上升,虽然还很难与铜钱相提并论,但市面上的交钞,毕竟又渐渐多了起来。
这已是自交钞危机以来,司马光所见着的最好的状况。
然而这并不能封住反对者的嘴。司马光的许多老友,更关心的却是汴京渐渐多起来的开国男、诰命,甚至汴京还多了两个开国子,这是他们完全无法接受的。许多读书人的骄傲一夜之间荡然无存,对于读书人来说,他们十载寒窗,想的就是一朝成名,光宗耀祖,很多有节气的士大夫,并不在意自己的官位,却盼望能替自己的母亲讨个诰命,替自己的父亲要个封赠——但如今,这些在一夜之间打破,一个诰命只值二万贯盐债,一个开国男,只值十万贯!
这岂止是不利于淳厚风俗,简直可以称为伤风败俗。世风已经日下,被寄予厚望的司马光,却还要雪上加霜。
而且,发行盐债的过程也激化了矛盾。先遣王安石去杭州,已是令人感到侮辱;而封驳案中,石越更形同独断专行,不容异议;最后又在一片反对声中,强行推行——这与王安石当年简直如出一辙。
而结果也是一样的,蔡京在汴京发行盐债,已招致攻击,据说蔡京派开封府的公差、府兵,强行将汴京最有钱的一百多个富户——包括经常出入界身巷的豪商、熙宁蕃坊的大掌柜,还有凡是家里娶了县主的富人等等一起请到陈州酒楼吃了顿饭,然后便卖出了六百七十多万贯的盐债,超额完成了任务。
这与王安石当年推行新法时,有什么区别?简直形同劫掠。
又是一个青苗法。所不同的是,这次蔡京强行抑配的,只是那些有家藏万贯的豪富之家。但在汴京是如此,在其余州县呢?难免许多中产之家,只怕将要落得家破人亡。
但司马光却认为这样的批评,难称公允。
或许蔡京的发行盐债时,确实令有些富户不满,但是司马光也暗中遣人去调查了,在开封府超额完成任务后,还有些富户想方设法想要买一份盐债,以换回一个诰命或者开国男……而且所有的事情都有凭有据——陈州门附近有一唤作李阿三的,由寡母带大,辛苦攒下家产不过三万多贯,为了给寡母得到一个诰命,卖掉许多田宅,买下了两万贯的盐债;南薰门张家的小儿子,乃是小妾所生,虽善于经商,积下不少家财,但平时生母在家里却常受人欺负,此番为了替生母买个诰命,找人说项找到太皇太后身边的陈衍那里了……若说不能淳厚风俗,这弘扬孝道,难道不是淳厚风俗么?况且若无这些事情,蔡京纵想出风头,亦不必主动要求增加盐债定额到八百万贯。而且,在奏对时,蔡京亦担心中产之家的事情,还特别请求朝廷免去下县的盐债额——若说是劫掠,那也是劫富济贫,劫富济国,何况,这只是借债!这笔钱,朝廷是要连本带息归还的。
但是,司马光改变不了他们的想法。
连刘挚都斩钉截铁的认为这是恶法恶政,不仅开一坏的先例,败坏风俗,还将造成许多中产之家破产!
而司马光也认为,大多数反对的官员怒气难遏,不肯妥协的原因,实是因为石越的傲慢。这一点,让司马光心里至今耿耿,若是当日石越肯妥协一下,花点耐心说服梁焘、沐康,那么事情也许就不至于越来越恶劣,以至于最终要在一片反对的声浪中推行盐债,还要付出十几位司马光平素所欣赏的大臣因不合作而被迫同意他们出外担任地方官的代价!
这其中还包括一个勉强留任,但却并未妥协的御史中丞!
此事已然在朝中造成了巨大的裂痕,在旧党内部造成了公开的分裂。
司马光不愿意去怀疑石越,他不愿意猜忌他是否早有预谋。他只知道自己别无选择,他必须站在石越一边,先来挽救这个国家的财政。但他也可以预料到,随着盐债的推行,争议与反对不会减少,而只会越来越多。
他的目光在日记上停留了许久,反复思忖,终于还是提起笔来,用蝇头小字,在一页裁好的白纸上,详细补记下有关开封府发行盐债的种种事例,每写一页,便小心的放到一边风干。平常晾干墨迹,用线装订成册,都有下人来做,但他的日记,却都是他亲自动手。
虽然只是记叙普通的事实,但司马光每写一句之前,都要仔细斟酌,方肯下笔,这既是爱护物力,以免浪费笔墨,亦是尽可能让自己记叙时,下笔公允。史家都有自己的喜恶,而涉及到本身的事情,犹难做到公正无私,叙史原本有一定之规,哪些是记叙史实,哪些是史家的评论,都各有分野,但若不倍加小心,便会将自己的情绪带进叙事中,影响到记叙的价值。
没有人能做到完全公正无偏,但若因此而丧失对公正的追求,那却更非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