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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 几个无可辩驳的史实(第1页)

丹祖的大文《李鸿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羊城晚报》2003年6月14日),重述了流行多年的观点,读后的感觉是作者对有关史料和史实很不熟悉。作者也是中国近代史错误观点的受害者,不必苛责。思想和学术本来应该多元并存,定于一尊,窒息文化、学术,让中国蒙羞、中国人受难的岁月不应重演。史学应该用史实说话,拒绝不管出于什么动机的扭曲。李鸿章其人其事非常复杂,即使说清一个重大问题,也非一篇短文所能胜任。这里只能对有关问题略加评点,聊博有兴趣的读者一粲。

太平天国的“革命”

作者说:“李鸿章正是……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一个著名刽子手。”这里的要害在于太平天国是不是真的是一场“革命”。

时至19世纪中叶,以绝对平均主义加绝对专制的《天朝田亩制度》为纲领,无论从现代自由、民主的观点,还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上毫无疑义是反动的。实践呢?腐朽、荒淫、惨无人道地互相残杀……与历代末世暴君毫无二致。摆脱意识形态的扭曲后,要从中找到什么革命的气息,难度很大。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妇女的状况是文明的标尺。让我们看看半边天的遭遇,也许对“天国”实际生活可以略窥一二。“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自然连同母妻姐妹女儿。”在此基础上,出个把女将领本在情理之中。此外,还开过一次女科,傅善祥中了女状元,被任命为东王府簿书,成了杨秀清的秘书兼情妇。6除了这些被一再吹捧的所谓妇女解放外,还有一些绝对不能触犯的制度性的规矩:

1。罕见的男女隔离制度。男孩从4岁起,女孩从5岁起就要隔离,即使是兄弟姐妹和父母见面都要距离一丈以外。不管军民,即使是夫妻也要分别编入男营、女营,男馆、女馆,不能同住。

2。天王正式承认的妻有88个,编号为记,省得天王费脑筋;另有近两千妇女在宫中为他服务。其他文武官员则按级别配给几十至几个老婆。在1855年以前,除几个王爷外,其他官员和普通士兵、老百姓,如有男女交合或同性恋者一律砍脑袋!

3。坚决维护三纲。洪秀全的《天父诗》说得清清楚楚,妇女们:“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净,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洪秀全他们压迫妇女不限于打、杀,而且使用各种闻所未闻的酷刑。其中一种叫‘煲糯米’:一说系用硫磺火点天灯,即《御制千字诏》:‘淫乱秽亵,硫磺烧尔’,《天父诗》第四百九十:“‘面突乌骚身腥臭,喙饿臭化烧硫磺。’一说是将受刑者绑跪大锅水中,慢火煨水升温,至臀股煮烂而死。”7

有人愿意歌颂这样的“革命”,自然有他的自由。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觉悟不高,总觉得李鸿章剿平这样的“革命”,实在算不上是什么罪过!

“大投降派”证据:“不敢出兵救援”琉球和“放弃新疆”!

丹祖严厉谴责李鸿章是“大投降派”,为此列举了多条证据,证据之一是“不敢出兵救援琉球”。

琉球即冲绳,1372年接受朱元璋册封,成为中国的藩属;直至19世纪70年代,仍是向中国进贡的藩属国。它的特殊之处是同日本关系也很密切,从1609年开始,日本派兵入侵,迫它向日本朝贡。1975年6月10日,日本宣布派兵驻扎琉球;7月14日,日本内务大臣在硫球首府宣布禁止入贡中国,不再受中国册封,命令它奉行日本年号,遵行日本法律制度,允许日本驻兵。琉球于7月27日被迫答应了日本的要求。直到一年半以后,1876年12月4日,琉球才派遣使节向中国求援。如果中国当时有强大的海军,当然可以立即“出兵救援”。在此前后,清流派干将张佩纶气冲斗牛,提出要举兵东征,荡平日本,绝对是爱国楷模。假定让李鸿章等“大投降派”统统靠边站,让张佩纶那样的爱国志士统领一切,丹祖先生的救援主张当可顺利实施。不幸,当时清政府不但连一艘像样的铁甲舰都没有,而且周身蚂蚁,自顾不暇。如何飞渡重洋“出兵救援”?无疑是个难题。私心以为张佩纶之流的大话与“何不吃肉糜”实在是异曲同工。清政府确实不争气,到第二年6月才命即将出任驻日公使的何如璋同日本交涉,并打发琉球求援使臣回国。何如璋到任后,虽一再据理交涉,但日本置若罔闻,至1879年4月干脆宣布改琉球为冲绳县。以后两国虽然还有多次交涉,实际上中国只能徒呼奈何了。另外,此事主要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直接处理,李鸿章虽有参与,但他既不是主要经办人,又务求尽可能争得一些权益。怎样成了“大投降派”,也是令人费解的。

李鸿章成为“大投降派”的又一证据是“要求清政府放弃新疆”。丹祖提出这个问题,可能由于没有读过第一手资料。1874—1875年间,清廷内部曾因日本入侵台湾引发一场如何抵御外敌的争论。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是海防优先还是西北的塞防优先?朝廷要求大臣发表意见。李鸿章认为:“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当时的情况是:“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兵力饷力万不能逮。可否密谕西路各统帅,但严守现有边界,且屯且耕,不必急图进取;一面招抚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等回酋,准其自为部落,如云贵粤蜀之苗瑶土司,越南、朝鲜之略奉正朔可矣。”8根本没有简单地“要求清政府放弃新疆”。主张塞防优先的左宗棠倒认为两种主张“皆人臣谋国之忠,不以一己之私见自封者也”9。政府内部的讨论,无论谁是谁非,都不能乱戴帽子;否则,大家只能察言观色,谁也不敢讲真心话。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些史家从中嗅出爱国、卖国投降两条路线的斗争,不过是当时以“路线斗争为纲”、讲错几句话就大祸临头的不正常的政治生活的折射。时至21世纪,丹祖仍然坚持左毒泛滥时期提出而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的观点,殊堪惋惜。

中法战争的几点史实

关于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丹祖写道:“继马尾海战,台湾、镇海保卫战连续取胜后,由爱国老将冯子材率领的抗敌军,又于1885年取得了镇南关大捷……一意主降的李鸿章不顾抗法爱国军民的愤怒抗议,1885年代表清廷同法国驻华公使签订了屈辱的《中法和约》。”

要弄清此事的是非必须了解当时的全局。当时的越南是在腐败的专制王朝统治下,越南军民虽曾英勇反抗侵略者,但大片国土已逐渐沦亡。全境三十省中,法国通过1862年的法越《西贡条约》,割去南圻三省及康道尔群岛;1867年又强占了南圻的另外三省,南圻大部归其所有,并设总督于西贡治之。此后,法国侵略者处心积虑攫取整个越南。阮氏王朝在刘永福的黑旗军支援下同法国交锋,互有胜败。至光绪九年(1883)终于被迫同法国签订《顺化条约》,确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刘永福最盛时麾下也只有几千人,根本就没有力量外抗法寇,内抚全越。而作为宗主国的大清帝国自顾不暇,也无力帮助越南扭转全局。

面对这样的局面,李鸿章的主张是:“法之图越已数十年,中朝向置不问。至上半年,形象大著,始与力争,其何能及!”“越王老悖无后,无可久存之理。河内以南断非我力所能图存。将来能照实议划存北圻近边一带,已为幸事。滇商不得不通,究之通商非病,通商而办理不得人,则祸机潜伏也。”10即同意法国在云南通商的要求,力争把河内以北的地区仍在中国保护之下。这是两害相权求其轻的对策。光绪十年(1884)四月间他主持谈判缔结的《中法简明条约》就是这些思想的体现。一年后所订《中法新约》基本上是简约的翻版。这个新约是清廷通过海关的洋员赫德、金登干在巴黎已同法国谈妥,李鸿章在天津同法国公使的谈判只是条文的最后敲定。

《简明条约》订立后,由于双方的原因,没有签字,结结实实地打了几仗。其中镇南关大捷确实打得漂亮,局部地区也击退了法军的入侵,但是基本局面没有变化。中国的部分领土反而被法军侵占(如澎湖、基隆等地),损失十分巨大。例如,马江不但没有像丹祖同志说的“取胜”,苦心经营了18年的中国主要造船基地——福州船政局受到严重破坏,“我国被击沉之军舰计七艘,舰中军官士卒及办事人员等计一千五百余人,又艇船中士卒亦有五百余人,统计约二千余人,生还者只有十一人”11。被击沉者包括福建水师旗舰,此外还有两舰逃出后自行凿沉,龙槽船十余和一大批小船被毁。福建水师主力丧失殆尽。仅舰船和工厂设备的损失在二百万以上。已耗官帑六七十万的台湾基隆煤矿也于战火中被迫炸毁。此外,还额外支出军费三千余万两,相当于全年财政收入的一半,主要靠借外债(近2200万)填补这个窟窿。总之,损失比北洋海军购买军舰的全部费用大几倍,也比慈禧修颐和园的花费多。有的史家甚至说:“所蒙经济损失,估计在一万万两以上。”12究竟是李鸿章那样主和而挨骂对国家有利,还是张之洞那样主战博得一片赞扬对国家更为有利?今天的读者应该不难作出判断。

甲午战争后的“卖国”与“贪污”

在19世纪大清帝国的内外战争中,李鸿章真正应该对失败负重大责任的是甲午战争。众所周知,限于篇幅,不必赘说。但要看到,这不但是两国之战,而且是两种制度之战,是不思改革的宗法专制帝国与新兴资本主义强国之战。李鸿章不过是无法挣脱极端腐朽的旧制度的牺牲品。问题是多年来不少人冀图超越这个基本框架,从李鸿章的人格缺陷中去寻找失败的原因,仿佛要是由其他品德高尚的大臣当政,历史就会改写,这就失之肤浅甚至误入歧途了。指控李鸿章是巨贪就是其中常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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