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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1页)

在靠近二千二百英尺的时候,裂缝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起初马汀并没有注意到有何改变。缺氧让他严重意识不清,他在半梦半醒之间缓慢地移动着,先是举起一只沉重的手,然后是另一只手;从一个危险的位置,到另一个同样危险的位置,一寸寸地移动着笨重的躯体——但他终究渐渐离目标越来越近。当他终于发现裂缝不太一样的时候,他已经太过疲惫,不知道什么是害怕;也因为太过麻木,而感觉不到气馁了。

他刚爬上一个狭窄的突起平台,并抬眼寻找另外一块突起的岩石,好把他的钢锥卡进去。借着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裂缝微弱地闪烁着光芒,有那么一刻,他以为是那逐渐消逝的光辉扭曲了眼前的景象。

因为,眼前已经再也没有突起的岩石了。

事实上,连裂缝也已然消失。之前那裂缝曾一度越来越宽,现在已经猛然呈喇叭状开展,变成一处往里凹的斜坡,一路延伸到峰顶。严格来说,从一开始就没有裂缝。裂缝让人联想到一个巨大的漏斗断面——他已经爬上的那个部分代表一条管道,而他还没有爬上的那部分,代表的是嘴。

那张嘴,他瞥了一眼,发现接下来的情况会变糟。坡面太平滑了。从他坐的地方望过去,看不到任何一个突起物,虽然这不一定排除了突起物存在的可能性,但他确实不太可能在那里用上钢锥。如果没有适合的位置,他是没办法好好把钢锥打进去的。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双手又开始颤抖了。他拿出一根烟,突然想起自己从早上开始就没有进食,于是从背包里拿了一片饼干当晚餐。他吃得相当缓慢,并喝了一口水,就着水把食物吞下肚。水壶几乎要空了。他疲倦地对自己笑了笑。到最后,他终于得到一个很有逻辑的理由可以爬上平台——他需要从蓝色的湖泊里补充水源。

他又拿出一根烟,这一次是用力抽出来的,接着他把烟点上,对着渐渐黯淡的天空吐了口烟,曲起腿,双手抱膝,温和地前后动了动身体。他柔柔地对自己哼起歌来,那是一首很老的、他幼年时的曲子。突然之间,他想起了自己是在哪里听到这首曲子的,也想起是谁唱给他听的,于是他愤怒地站起身来,把烟蒂弹到岩壁的阴影深处,转身朝斜坡走去。

他重新开始往上攀爬。

这是一趟值得纪念的旅程。斜坡的坡度就像看起来一样陡峭。要垂直上升是不可能的,他必须来回移动,以“之”字形的方式前前后后地往上攀登,而且只有如指甲一样薄的不规则突起可以抓着,来支撑自己的重量。但是短暂的休息和浓缩食物为他补充了一点活力,而且刚开始也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然而,渐渐地,空气又越来越稀薄了。他爬得越来越慢,有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往前进。他不敢仰头往上看,因为他手抓和脚踩的地方是如此脆弱,只要稍微失衡,他就会抓不住。再过一会儿天色就会越来越暗,这也是个要应付的问题。

他很后悔没有把背包留在上一处休息点。现在它成了一个奇怪的负担,每当他踏出一步,都感觉它好像越来越重。如果还有多余的手可用的话,他真想松开绳索,让背包从肩膀滑落。

汗水一次又一次地流进眼中。在花岗岩斜坡上,他曾一度试着要擦一擦汗湿的额头,但他只是再次抠破了额上的伤口,当鲜血与汗水交融着往下流的那一刻,他什么也看不见。他又开始想,这悬崖是不是永远没有尽头?最后,他试着用袖子擦一擦眼睛,但仍然看不到,这次是因为他的周遭已被黑暗彻底吞噬。

时间模糊了,而且停了下来。他还在纳闷,不知道星星是否已经升起,而当他发现一块可以手抓脚踩而且比起之前那些都更好使力的突起处时,他小心地把头往后仰,抬头向上看。但鲜血与汗水再度流进眼中,他什么也看不见。

当流着血的手指摸到这片突起物时,他很震惊。虽然自己的事先侦察只是走马看花,但他也依旧十分确定上面没有突出的岩架,然而这里却有一个。他颤抖着,缓缓把他无力的身躯一寸寸往上移,直到最后找到了一处可以让手肘紧紧抵住的地方,接着他晃动了一下,先把右腿甩到花岗岩表面上,然后再安全地把自己拉起来。

这片岩架很宽。当他滚到上面,让手臂垂落在身体两侧时,他感觉到了。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因为太疲倦而一动也不动。过了一会儿,他举起一只手,把眼中的血水与汗水抹掉。星星出来了,天空缀着上百座星系,如脉搏般一闪一闪地跳动着,十分美丽。就在头顶正上方,是他前一晚才看过的那个星座——提着长镰刀的骑士。

马汀叹了口气。他想永远地躺在这片岩架上,让星光柔柔地照耀在脸上。处女峰让他感到一丝抚慰,因为它就近在眼前,他想躺在这片极乐的和平里头,永远地悬在过去与未来之间,抛开时间感,不用再移动。但过去不让他这么做。就算他努力阻止,赛勒还是揭开了黑暗的帘幕,走向了舞台前方,而当帘幕在她身后融成一片,这出不可能的戏剧就开演了。

在他的第三部小说失败之后(第二部在第一部的好评之下同样畅销,而他也享受了短暂的成功),莱拉去香水公司找了份工作,好让他能继续写下去。接着,为了让他不被家务缠身,还雇了一名女佣。

赛勒是个外星人——一个从大熊座X来的外星人。住在大熊座X的外星人以两件事闻名:巨大的身体,还有极低的智能。赛勒也不例外,她站起来有七英尺高,但她的智商连四十都不到。

尽管她这么高,身材却相当匀称,甚至可说是优雅的。事实上,如果她的脸具备所有吸引人的特质,她就可以说是一个真的很有魅力的女人了。不过她的脸很平,眼睛大如牛眼,颧骨很宽,嘴唇又太过丰满,肉多到下唇都突出着往下垂。她的头发是一种无精打采的棕褐色,但如果好好地漂染,或许还能将她从乏味的外表中拯救出来。

当莱拉向他们介绍彼此的时候,马汀看了赛勒一眼,说了声:“你好。”接着脑袋里就再也没想起过她。如果莱拉觉得一个女巨人可以把家事处理得比他更好,那他也无所谓。

那年冬天,莱拉被调到西岸,因为不堪承受两栋没人住的房子的保养工作,他们放弃了康涅狄格州的房子,搬到了加州。加州就像旧约克郡一样人烟稀少,应许之地早已移到了其他星球,散落在上千个尚未遭到剥削的文明系统之中。但是一般人对于绿色牧场的永恒渴望有一个好处:他离开之后,牧草长得郁郁葱葱,许多不出门的人和老顽固多了很多空间;而地球,经过四个世纪的投机主义,终于稳定下来,成为银河系文化中心的新角色。

二十三世纪的豪华别墅遍布整个加州沿岸,几乎所有的别墅都很迷人,也几乎都无人居住,莱拉选了一栋粉红色的买下。住在这里对她的工作比较方便,而且定下来之后,那些例行公事也跟之前她还在康涅狄格州的时候一样,只是从早班换到下午班。马汀也定下来开始写他的第四本书,或者说,试着写他的第四本书。

他没有那么天真,以为光是改变环境就能摆脱他的文学瞌睡症。他一直都知道,不管他丢进什么词汇组合,喂进打字机里的东西都还得来自于他的脑袋才行。但他仍然希望连续两本失败的作品(第二本书真的很失败,尽管它在销量上仍然有短暂的成功),会将他鞭策到无法允许第三次失败的程度。

不过在这方面,他错了。他的“瞌睡”不但继续,而且还变本加厉。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少出门,越来越早到书房休息,躲进书本里去。但他读的不是自己的打字机打出来的那些东西。他读伟大的小说家的作品,他读托尔斯泰和福楼拜,他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司汤达,他读普鲁斯特和塞万提斯。他也读巴尔扎克,然而当他读得越多,就越是搞不懂,这个红脸小胖子为什么可以如此多产,而他却像书房窗户下的白色沙滩一样寸草不生,什么果实都结不出来?

每天晚上大约十点的时候,赛勒会为他拿来白兰地,装在窄口的大玻璃杯里——那是去年他生日时,莱拉送给他的——而他在火炉前方,躺在他的懒人椅里(赛勒在傍晚时分用松树树干生了火),一边啜饮着酒,一边做梦。有时他会打一个小盹,然后突然惊醒。最后他会从椅子起身,穿过走廊回到他的房间,上床睡觉。(他们搬到这里之后,莱拉立刻开始加班,而且很少在一点以前回家。)

赛勒在他身上的影响是累积的。起初,他甚至没有察觉。某一晚,他注意到她走路的样子——这么巨大笨重的一个女人,步伐却那么轻盈,几乎带有某种节奏感;而第二天晚上,他注意到她处女般巨大浑圆的胸部;然后是再隔一晚,他注意到她那粗布裙底下亚马逊女战士般优雅的大腿曲线。接着,那晚终于来了,出于某种冲动,或说当时他认为是一种冲动,他问她要不要坐下来聊聊。

“如果你嘘望的话,先森。”她语音不清地说着,坐在他脚旁的跪垫上。

他没有预料到事情会这样。一开始,他很尴尬,然而渐渐地,白兰地开始渗进了他的血液里,于是他也喜欢上了这个时刻。他注意到她发上映照的火光,接着惊讶地发现,她的头发并不是无趣的褐色,而是有一丝红色搀杂在里头的,一种安静的、不装腔作势的红色,抵消了她脸上的沉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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