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 。。。。。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象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 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珊珊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 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象,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 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活着(2)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 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做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唯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艺术家生涯(1)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
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一样。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风,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像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资多彩,就象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象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正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判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艺术家生涯(2)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像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任你做不到他那样。不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情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 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太也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
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龙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像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搒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江湖###(1)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西川
1984年我还年轻,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做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情色小说”、“情色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色情,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情色”。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情色课。
“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
“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
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倒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的无动于衷,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 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
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的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马夫人。
与段正淳有私情,那倒没什么;对付段郎的手段,就叫当时的我开眼了。
桌上一个大花瓶中插满了红梅。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炕边点着的两枝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这是调情的起兴。紧接着,
马夫人道:“……我只是记挂你……我身在信阳,这一颗心,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在你的身边?”她越说越低,萧峰只觉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的,说不出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