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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2页)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阿蒙作为被都克镇派出的勇士,深入丛林去追缉邪恶的大魔法师贝尔,执行王国的法令。镇长大人只给了阿蒙一个时辰,让他回家收拾行装立刻出发,并不允许任何人去送出镇外。

作为监督,令众人散去之后,达斯提亲自陪着阿蒙回家。在阿蒙的印象里,这位镇长大人还是第一次走进自己家的院子。阿蒙是都克镇“选”出来的“勇士”,理应享有荣誉,镇长公事公办,以全镇人的名义送给他一个钱袋和一把刀。

勇士出门也是需要花钱买东西的,同时也要有武器,镇长给阿蒙的这把刀,自然是打造的非常好的精铁刀,既锋利又坚韧,很耐磨损还不容易折断。就是尺寸稍微小了点,连把不到一尺长,与其拿去追杀大魔法师,还不如用来给猎物剥皮切肉更好用。

阿蒙没太多东西,他只带了那根树枝和两个皮囊,一个小皮囊可以揣在怀里放贵重物品,一个大皮囊可以挎在肩上装不少东西。他将手里那二十枚神石都要留给父亲,而父亲却坚持要他带走一半,在外面肯定需要用钱。

达斯提镇长在一旁道:“阿蒙出门需要的钱应该本镇出,我已经把钱袋送来了。”

阿蒙的父亲打开了钱袋,发现里面有五枚神石、五枚金币、十枚银币和几十枚铜币。阿蒙看了一眼,将五枚神石拿了出来道:“父亲,这些留给你,我带剩下的就够了。”

父亲直摇头:“你还是全带神石,多带些神石,这样方便。”

达斯提又忍不住插话道:“老酒鬼,你并不太了解外面的世界,在很多地方的乡村小酒馆,喝一杯酒只需要一个铜币,如果拿一枚神石付账,恐怕连酒馆都能买下来。必须带零钱,这样既方便又不容易惹麻烦!”

一枚神石相当于二十铢黄金,大陆上通行的金币每枚重量就是一株,银币与铜币每枚重量是半铢,每枚金币价值二十个银币,每枚银币价值一百个铜币。换算一下,假如某个地方一杯酒卖一个铜币,阿蒙喝了一杯酒拿一枚神石付账,酒馆得找给他三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枚铜币!

阿蒙的父亲嘴张得老大,他在都克镇买一瓶酒需要一个银币,自己家不大的杯子最多只能倒五杯而已,他愣了半天才说了一句:“孩子,你确实应该去外面的世界!”

达斯提镇长走了,阿蒙与父亲分钱,最终阿蒙只带走了镇长给的钱袋,把手头的二十枚神石全部留给了父亲。而父亲听了达斯提的话,又拿了三十枚银币一定要阿蒙带着,这是上次法约尔给的钱。

老疯子和阿蒙都告诉这个酒鬼,镇长只是找个借口让阿蒙离开镇子而已,因为萧咕想报复阿蒙,让这孩子出去躲躲,一切都安排好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等过一段时间再回来。屋子里只剩下父子两人后,也不知道他们都说了什么告别的话,阿蒙离开的时候背包里又多了一瓶酒,那是父亲最好的酒。

……

都克镇的乡亲们就像送一位勇士般将阿蒙送到了东边的镇口,看着他走进了山林间蜿蜒的小道。这条小道是平常有人打猎留下的,也有人去靠近镇子的山地边缘采摘野蔬野果,再往深处走就是崇山峻岭,植被茂密遮天蔽日。幼底河从深山中穿过,距离都克镇大约有两百里。

深山中有穴居野人出没,穴居野人在巴伦王国也被称为矮人,但阿蒙听老疯子说其实穴居野人与都克镇的居民并没有什么不同,无非是生活的环境很恶劣,处于一种不开化的状态,所以大多数人显得比较矮。

阿蒙知道老疯子说的是对的,其实都克镇也有穴居野人,从山里跑出来与镇民交换东西,他们往往能够采到最好的铁矿石与最上等的精铁矿砂,也清楚这些东西镇民们最喜欢。跑到镇子来作交换的穴居野人应该算是最聪明的了,他们也会说大陆的语言,只是掌握的单词不算很多。

都克镇北边的矿场甚至还雇佣强壮的穴居野人帮助开采矿石,他们是很好的矿工,生活久了学会了很多,几乎已经与都克镇的镇民没有什么区别,一点都不像“野人”。但是深山里的绝大多数穴居野人部落还是处于一种相当野蛮蒙昧的状态,经常会攻击其他的部落以及过往的人,有时是非常危险的。

镇民们去东边山中打猎,很少深入山野,除了老疯子之外,百年来也没有其他人曾经到达过幼底河边。阿蒙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老疯子昨夜跟他交待的事情不过是找个借口让他离开都克镇避祸,但是按这条路走只能进入深山。

阿蒙却走得很干脆,一边走一边在张望,好像在等待什么人的出现。老疯子说过还有最后几件事要等到他离开时才交待,刚才在送行的人群中没有看到老疯子,也没有看到达斯提镇长。

小路顺着陡峭的山势蜿蜒,渐行渐深,远处都是高大的树木,就算在闷热的天气里树荫下也很阴凉。阳光洒在路上呈稀疏的斑点状,路旁生长着茂盛的灌木丛,很多都带着刺,还开着各种颜色不知名的野花。周围很安静,却总像有危险的气息潜伏,而远处偶尔传来的鸟鸣声却那么悦耳。一个人独自行走在深山中,大抵都会有这种感觉吧。

阿蒙走了很久,回头早已望不见都克镇,四面都是郁郁葱葱的原始丛林,脚下的路也越来越崎岖、越来越难以辨认。转过一个山口来到一个小高坡,他看见一棵大树下站着两个人,达斯提镇长居然陪着老疯子一起在等他。

阿蒙走上前去道:“镇长大人,尼采先生,你们在等我吗?还有什么事情要交待?”老疯子昨天告诉过阿蒙,不要再叫他老师,所以今天在达斯提面前,阿蒙称呼他为尼采先生。

老疯子不说话只瞪着达斯提,脚边居然蹲着懒洋洋薛定谔。达斯提咳嗽一声似是硬着头皮取出一样东西来:“阿蒙,你是本镇的勇士,理应得到奖赏,这件东西是我私人送你的,刚才在其他人面前不方便拿出来。”

老疯子这才不冷不热的在旁边补充了一句:“这是罗德·迪克送给达斯提镇长的私人礼物,作为在都克镇得到众神之泪的答谢。达斯提镇长转交给你,我想是顺理成章的,他可是收了人家不少的东西,而你只得到了三十枚银币,差点被砍掉一根手指。”

反正也没别人在场,老疯子直言无忌,阿蒙第一次看见镇长大人被臊的满脸通红。镇长递过来的是两份装在精致的防水硬牛皮套中的证明文书,由埃居帝国海岬城邦主政官兼主神官罗德·迪克亲自签发。

证明文书是用高档的埃居草纸书写,这种草纸用生长在罗尼河畔的一种草茎剖开展平,经过多道工序糅压加工而成,是最方便的书写材料,也是埃居帝国出口到大陆其他地方的重要商品之一。阿蒙看见的这种高档草纸,通常只用来书写帝国官方文件。

阿蒙识字,能认出其中一张是埃居公民的身份证明,但是书写名字的那一栏是空着的,最末端罗德·迪克的签名和海峡城邦的印鉴准确无误。无论谁得到它,写上自己的名字就等于获得了埃居帝国的公民身份。罗德·迪克竟然将这样一份东西送给了达斯提,不可谓不贵重。

达斯提本人已经获得埃居帝国的公民身份,但是这份文书可以送人,是莫大的恩赐。罗德·迪克留下这样一份东西,可以说考虑的很周到,至于达斯提怎么处理,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另一份文书是埃居帝国的边境通行证,这对商人们来说是最有用的,来往各国都需要边境城邦签发的通行证,否则有可能入不了关口,运气不好的话甚至会被当做奸细抓起来。很显然这是留给达斯提本人的,方便他往来做点私人生意。此刻在老疯子的授意抑或是逼迫下,达斯提也把它送给了阿蒙。

“孩子,王都的使者三天后就会来到都克镇,带着当众处罚你的决定。我找了个借口让你离开,有了这两样东西,身份上就不会有问题了,前路艰险,你自己多保重吧……不要谢我,其实我应该谢你才对,不是你开采出众神之泪,我也不可能收到那么多礼物,连萧咕都跟着发了一笔财……还有什么话,你和尼采先生说吧,我回镇上去了,顺便看看有没有人跟过来。”

达斯提走了,只留下老疯子和阿蒙单独说话,老疯子看着他的背影说了一句:“达斯提是个好人,你应该感谢他!虽然他因为你得到了很多,把这些给你也是应该的。一个人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事情很多,有些尽管应该做,但需要他自己付出一定的代价,只要他为你做了,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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