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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第3页)

这个要求让我想起两百年前那篇伟大的诗剧。

沉默……心跳几乎停止的沉没……

灵魂永久地被幽灵占有?

可是,我所拥有的一切是什么?至少我本来一无所有,没有任何记忆,没有真实的过去,就连“我是谁”都是假的。我拥有的只是赤条条的身体,只是一片空白的精神,还有一颗赤诚的心。既然我能逃出地狱,在荒原上流浪一昼一夜,几度与残酷的四神擦肩而过,又何必在意生与死的差别?既然我能够得到一切,又何必在意失去一切?大不了回到起点,大不了再把记忆一抹而空。我从来不会失去什么,最多就是精神与肉体的枷锁!

我不怕!

于是,我用心跳告诉梅菲斯特——

“成交!”

2009年10月20日。

上午,九点。

距离;我越狱逃出肖申克州立监狱,遭受全美通缉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阿尔斯兰州地方法院。

又回到这熟悉的地方,曾经站在法庭被告席上,面对陪审团成员们鄙夷的目光,接受检查观刻薄奸诈的提问,听着那些唇枪舌剑的辩论,最终却听到自己的有罪判决。

今天,我不是被告,而是一个上诉者。

老法官再度见到了我,这回他的表情极其复杂,最后露出一丝微笑,紧紧握着我的手说:“高先生,我很抱歉,七个月前没有给你公正的判决,但请相信我和陪审团都并无恶意,因为当时并未发现这些重要证据。对于你在监狱中失去自由的痛苦,我感到非常遗憾并深表同情。现在,你真正自由了!”

然后,老法官低头签署文件,代表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撤消对我的一切指控,正式宣告无罪释放。

十三个月的噩梦,终于画上了一个惊叹号式的句号。

我拿起文件深深吻了一下,回头拥抱着莫妮卡——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吻她,谁都知道我们是堂兄妹关系,绝不能当众过分亲昵。

然而,她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领,这十三个月也是她的噩梦。

三周之前,我们奇迹般地发现了Mary,以及她摄下的那段关键录像。当天,莫妮卡就带着Mary去警察局报案。而我则悄悄躲回莫妮卡的房子,因为我如果此时出现在警局,毫无疑问会被立刻押送回监狱。记录杀人视频的内存卡,被我做了几十份备分,其中一份由莫妮卡交给警方,还有一份寄给审理我案件的老法官。

Mary的出现震惊了整个警局,她付出惨重代价保存下来的录像,也让当初负责常青案件的探长目瞪口呆——他不相信居然另有凶手,在我赶到之前就已杀了常青。警方请来专家鉴定视频,确认并非伪造,画面中被捅死的正是常青,穿着被警方发现时的衣服。视频所拍到的凶杀房间,是常青遇害的现场,就连墙上时钟也可以辨认,正是警察抓到我之前十二分钟。

通过调查2008年9月到10月的全部案件,显示当年9月30日晚上,在马丁。路德市郊外荒野,发现一具轻微腐烂的无名女尸。尸检显示死者年纪二十出头,被人扼住咽喉窒息死亡,并确定发现尸体的郊外,并非凶案的第一现场——凶手是在别处作案,再把死者抛弃在郊外。凶案发生已经一年,却没有任何线索,死者身份至今未被查明。型号警方还保存着死者的DNA样本,经过联系南卡罗来纳周的警方,并与Mary的DNA进行比对,确认死者就是Mary的姐姐Jenny!

至此,Mary所有正次都已得到证明。

警方 迅速重新调查凶案现场——两个现场,仅仅隔着一条马路,窗户却面对着面,警方在晚上做了实验,确认拍摄视频的位置和角度,正是站在Mary的窗口。如果对面房间卧室开着灯,就可以把全部杀人场面拍得一清二楚。

这次探长终于变聪明了,通过最新掌握的关键证据,推导案发当晚真相——凶手就是那个光头的中国人,显然是职业杀手,比我提前十五分钟来到现场,因为戴着白手套,现场没有留下他的指纹。他干净利落地捅死常青,却以外发现民:在对面窗户后面,有个年轻女子正拿着摄象机!

凶手迅速清理现场痕迹,跑到对面大楼——紧接着我就来到这里,如果在早几分钟,说不定会在楼下碰到他——可见是精心策划,每一分钟都算得清清楚楚。在回到对面公寓楼,凶手撬开513房门,不由分说地杀害了Mary的姐姐Jenny。因为杀死常青之后,他只看到对面窗户Mary一个人,而Jenny与Mary长得很像,远距离看简直没什么分别。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还有个妹妹藏在这里。他检查了摄象机,看到里面的杀人场面,但没发现其他人的影像。凶手认定只有她一个人,房间里Mary的物品也可以证明,这是个单身独居的女孩——Jenny代替妹妹葬送了性命。

但他还面临另一个问题,怎么处理尸体?不能把试题留下来,否则警方会联想到对面的谋杀案。但这时马路对面来了许多警察,如果把尸体运出去,一定会被人发现。他索性拉紧窗帘,在房间里藏身了一个夜晚,却没察觉真正拍摄录像的Mary,以及一个备份的内存卡,就躲在他身边的壁橱里——这个夜晚对Mary与杀手来说,都是无比惊险。

直到第二天清晨,对面的警察都已撤离,他才悄悄带着Jenny的尸体,还有记录杀人过程的摄象机,离开这栋公寓楼,即便被人看到也不怕,他可以装扮成死者的男友,架着醉酒的女友出门,没人会多管闲事怀疑的。最后他将死者拖上汽车,抹掉一切身份标志,开到附近的荒野埋葬——就算被警察发现,也不过是一具无名女尸。

当所有的证据链都已建立,莫妮卡雇用了一位新律师,确定成功率万无一失之后,才向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提交重审申请。

提交上诉申请的同时,我也来到法院投案自首。

一时之间,我成为轰动全美的人物——警方认为我早就死在了荒野,如果侥幸逃生肯定已潜出阿尔斯兰州,但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我成功越狱超过一周,竟然还敢留在马丁。路德市。

首先,我能够逃出戒备森严的肖申克州立监狱,本身已是一件传奇。其次,可以在没有地图和GPS的情况下,独自穿越数百平方英里的荒漠,简直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奇迹。最后,在定案超过半年之后,找到一年前的凶案录像,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再大大方方地投案自首,这样的指挥和勇气也令人难以想象。

然而,典狱长德穆革听说我还活着,迅速但着大队人马赶到法院,要求亲自将我押解回肖申克州立监狱——他已大会我恨之入骨,发誓要对我狠狠地乘法。他至尽仍没搞懂卧室如何越狱的,上对州长下对囚犯丢尽颜面,很可能会葬送得来不易的乌纱帽。

但是,老法官看过新的证据之后,拒绝了德穆革的押解请求,反而同意了我的律师的申请,当天变准许我交保假释,对我的通缉令也不诶撤消!

我说过不会再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果然只在法院停留了六个小时,便获得法律保护的自由。不用戴假胡子和大墨镜了,大摇大摆地回到阳光下,面对全美各地飞来的记者——关于我究竟如何成功越狱,也是媒体最最关心的问题,我却三城其口,不愿透露,有记者悄悄塞给我十万美元,想要买到越狱细节的独家消息,也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因为在走出法院之前,我与法官达成协议,为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时间,绝对不向外界邮路越狱袭击。狱警很快前往甘泉山谷,寻找童建国的尸体。那位印第安人狱警阿帕奇,在我越狱之后就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

我和莫妮卡躲开记者,终于回到她租的房子。假释期我不能离开马丁。路德市,只能在此深居简出,每天听律师过来汇报,处理我的法律事务。莫妮卡从天空总部调来八个保镖,悄悄安插在街区四周,确保我们的安全和隐私。

经过十几天的司法程序,老法官终于签署文件,撤消了对我的所有指控。

此刻,我由莫妮卡和律师陪同,走出阿尔斯兰州地方法院,回到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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