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送走了两位客人,陆挽松了口气。
这就差不多……又到了遛狗的时间。
陆挽叹了口气,认命的换上了运动鞋,牵着桃花出了门。
如果她不早晚溜一趟,消耗傻狗的体力。
家里都得给拆掉。
不说别的耗损,陆挽之前在院子里开了一块地,种的西红柿好不容易结果了。
她还没有吃上,一半被傻狗给霍霍了。
陆挽总不能去和蠢狗计较,只能把这笔账算在了陆不渝身上。
女债父偿,没毛病。
小区住户本来就少,能经常运动的姑娘都是很讲究的。
桃花一扑一个准,全是美女。
短短三天,陆挽已经认识了七八个美女。
被扑的美女看到狗的主人,都很震惊。
这样一个帅气姑娘,居然会养了哈士奇……还真是新奇的搭配。
—
睡前,陆挽把陈念卿送她的香水拿了出来。
她对着空气喷了下。
这次闻的很真切,松香、茶香、还有一点点柚子味,或许还有其他的,她就不知道了。
香味很清透,还带着一点点的恰到好处的苦。
陆挽给床上喷了一些,等到躺上去后就觉得不太对了。
四周很安静,她又想到了下午的事情,简直见了鬼。
被子上是陈念卿身上的味道,仿佛他此刻还在,还没有离开。
太诡异了。
陆挽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不过是互帮互助而已。
大家都是好朋友,没有什么的。
很快说服了自己,倦意袭来,她闭上了眼睛。
——
第四天,陆不渝终于回来了!
陆挽赶忙让对方,狗从哪里买回来,就给哪里送回去。
钱也不要老板退了,就此斩断和桃花的这段父女情。
陆不渝刚开始不答应,好不容易才弄回来的。
然后他自己养了一天后……发现有些不对啊。
当天下午,桃花从栅栏跳出去。
陆不渝戴着帽子,出去找了一个小时。
他很着急,跑的满头大汗,那条狗躲在草丛里……一脸淡定的看着它爹找。
喉咙喊破了都不出声,甚至还睡着了。
站在二楼阳台的陆挽,早就看见了躲在草丛里蠢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