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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1页)

郑烨莫可奈何地拍拍朗颂的肩:“都过去了。”他顿了顿,觑了一眼朗颂的表情,又说,“这些事我和谚识都不是故意瞒着你,只是觉得没必要说,还有……关于谚识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郑烨少见的支吾其词,这话不该他开口,可他又怕朗颂误会。

“郑哥,”朗颂勉强地笑了一下,“我和他们不一样。”

郑烨怔怔的,朗颂这句话浅显易懂,可他又觉得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手机突然响了。

是同事打来的电话,沟通一些工作事宜,几分钟后结束通话,他已经忘了刚才那茬。

朗颂说道:“郑哥,你先去忙吧,我会照顾好我哥的。”

郑烨像个亲哥哥一样拍了拍这个大男孩的头:“拜托你了。”

郑烨走后,朗颂在门口沉默不语地坐了很久,他其实还想问郑烨孙谚识的妈妈是怎么回事,转念一想又觉得已经没那必要,不过又是强加在孙谚识身上的“罪名”罢了。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接近,朗颂才抬起乌沉沉的眸子望去。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突然顿住脚步,站在两三米外的地方,她局促地冲朗颂笑了笑,而后快步往前走进了张老太家里。

朗颂见过这个女人几次,她经常早晨很早或者晚上天黑以后过来,每次都给张老太带一大兜吃食,然后帮张老太打扫家里。

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是社区的工作者,特意过来照顾独居的张老太,现在他知道了,这个女人是孙谚识花钱雇的,之所以挑人少的时间过来,大概是不想被别人知道。

朗颂瞧了一眼张老太家紧闭的门扇,起身进店上了楼。

他轻轻推开房门,诧异地屏住了呼吸。可能是累极了懒得爬到上铺,可能是困迷糊了倒头就睡,孙谚识竟然躺在了他的床上,睡得正香甜。

朗颂紧巴巴的胸口像被这秋日的芦苇穗轻轻扫了一下,发软发痒。他缓慢地走到床边,坐在了地上,静静地看着床上的人。

孙谚识半张脸埋进了枕头里,眉心舒展,嘴角微微上扬,难得的平静安稳。他的左手垂在床沿外边,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是只很漂亮的手,手背上凸起的青色血管透着鲜活的生命力。

朗颂伸出指尖,隔着毫厘的距离描摹那一道道血管,而后极轻地握了一下那只手。

孙谚识这一觉睡得很沉很久,一直到晚上都没有要醒过来的样子。

朗颂也没有叫醒他,他和朗月吃了晚饭,给朗月洗澡哄她睡觉。

朗月今天受惊不小,抱着哥哥不肯撒手,朗颂在房间里陪她玩了一个多小时才将她哄睡。他没有离开,又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陪了朗月一个多小时,十点左右他套上一件长袖开衫卫衣下楼出了门,走进了深巷。

半个小时后,他携着一身秋夜的湿气和冰冷的杀气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引用自罗翔老师,原话是“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有一个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的天性”。——发这个章节的时候忘记加作话了,3月12日补作话。

第76章“我帮你擦?”

孙谚识这一觉好像把几年的疲惫都睡了回来,连着十几个小时一秒都不曾醒过。直到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脸上爬,弄得他痒痒的,他伸手一捞抓住了一只柔嫩的小手,这才慢慢睁开惺忪睡眼。

朦胧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孙谚识看到朗月穿着淡紫色的公主睡裙,头发乱乱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正趴在床沿上冲他笑。

没几个人能抵抗得了小姑娘这么甜美的笑容,孙谚识不禁扬起唇角眯起眼,露出一个同样灿烂的笑容,抬起头来和朗月亲昵地碰了下额头,温情脉脉的叫了一声“乖宝”。

与此同时,他眸光一凝,惊讶的发现原来朗颂就蹲在朗月的身后,正两眼放空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小颂,你怎么……”孙谚识尴尬地清了清喉咙,话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正躺在朗颂的床上。昨天洗完澡他已经疲倦地连睁眼都困难,倒头就睡了,根本没发觉自己睡错了床。

这下更尴尬了,昨天发生的事也悉数回忆起来,孙谚识彻底清醒过来,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朗颂还沉溺于孙谚识刚才那个纯粹灿烂的笑容,和他低低沉沉叫“乖宝”的模样,见床上的人坐了起来,他立刻回神:“还早,再躺会儿吧。”

孙谚识尴尬道:“抱歉,占了你的床。”

朗颂笑笑:“准确来说这张床是你的财产。”

朗月已经灵活地爬上了床,坐在孙谚识腿上,靠在他怀里,已经闭上了眼。

朗颂看她一眼,又说:“我要去上班了,月月说想跟你再躺一会儿,可以吗?”

孙谚识怔愣住,昨天无暇细想,此时此刻他才骤然体会到心有余悸是种什么感觉。

如果朗颂不主动说,不把朗月带过来,他会因为害怕以及负疚,短期内不敢再把朗月放在身边照顾。

显然,朗颂预料到了他的想法,所以主动把朗月带到了他的身边。而且朗颂的举动除了表达自己的信任,还表达了另一个意思——对他的性取向并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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