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巍算是云青岑的竹马,只是十岁那年,云青岑家道中落,而郑家乘风而起,两人原本该成为两条平行线,一生都不再有什么交集。
云家搬离了高档小区,郑家搬进了寸土寸金的别墅区。
在云青岑的记忆中,郑少巍是个听不懂人话的疯子,但又很容易被鼓动。
云青岑勾勾手指,他就会抛弃上一秒的坚持,成为一条听话的狗。
不过狗也有噬主的时候。
云青岑十八岁的那天,郑少巍靠着那点酒劲,闯进了他的房间,紧抓着他的手臂,赤红着双眼,几近绝望的低头吻他。
那让云青岑有种失去控制力的愤怒,所以他选了另一个人。
傅明睿。
他们两人相识在一次聚会上,郑少巍去了那样的场合总少不了应酬,云青岑懒得应付那群肥肠满肚的少爷们,他被人捧惯了,不愿意去捧人,傅明睿性格内敛,又是外地人,凑不进这样的场合,正巧和云青岑挨得近,云青岑嫌无聊,就跟他说了几句话。
临走的时候,两人还交换了手机号。
自那以后,傅明睿就缠上他了,先是借着帮他买一款限量版手表的理由要到了他家的地址。
然后就亲自送货上门,之后每隔几天都会来找他。
云青岑舔了舔嘴角,这些人中间,只有傅明睿最听话,傅明睿不善言辞,性格使然,也没几个朋友,家里做的是珠宝生意,十年前他们家最贵的珠宝标价一千四百万,反正他死的时候那套首饰没卖出去,也不知道现在卖出去了没有。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十年过去了,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傅明睿肯定已经搬了家,手机号别说换了,就算没换,云青岑记不起来。
既然自己去找傅明睿很麻烦。
那还是让傅明睿来找自己吧。
云青岑坐车下山,他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个五星级酒店,虽然总统套房住不起,但普通的单人间也不算太差,浴室里一应俱全,衣柜里有浴袍和保险柜,床垫是羽绒垫,比“家”里的棕垫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早上还能去一楼餐厅吃自助早餐,即便味道可能不怎么样,也比云青岑在“家”楼下的小馆子吃的好。
不过云青岑没想到的是——他现在也是个名人了。
他既没有戴帽子,也没有戴口罩,而酒店里鱼龙混杂,不像他住的小区,多数都是老头老太太,上网最多看看“养生学”,根本不看八卦新闻。
云青岑走在前面,总能听见后头有人对他指指点点。
“你觉不觉得他有点眼熟?我觉得他长得超像苏铭。”
“卧槽,不会吧?我是苏铭的粉!他是不是那个、就是那个造谣苏铭偷他歌的人?我看网上说他还照着苏铭整容。”
“对对,就真的特别像,只有一些差别,苏铭脸比他尖一点。”
“你说这种人是图什么?造谣苏铭对他有什么好处?”
“那我怎么知道?有些人就是天生喜欢搏关注搏眼球,就是犯贱呗。”
“他竟然还照着苏铭整容,真恶心,我刚刚应该拍一张他的照片。”
“拍视频啊!拍什么照片!”
云青岑忽然停下脚步。
身后的人似乎吓了一跳。
他转过头,那双黑漆漆的眸子如幽潭般深不见底,倒映着身后几人的脸,这群人有男有女,穿着“时尚”,云青岑看向他们的时候,他们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