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走到红衣身旁坐下,“大公子呢?”
红衣指指屋子,做了个睡觉的姿势,朝云歌抿嘴一笑,又低下头专心干活。
红衣的手极巧,云歌只看她的手指飞舞,青黑色的丝线就编织成了一朵朵叶穗。云歌想起大公子身上带着的一个墨玉合欢珮,看红衣编织的颜色和花样,正好配合欢珮,“红衣,你的手真巧,女红针线我是一点不会做。”
红衣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你想要什么?我编给你。”
云歌捡了截树枝,想了想,大概画了个形状,“我曾见过人家带这个,觉得很好看,这个难编吗?”
红衣笑瞅着云歌,点点头,又摇摇头,指了指云歌的心,写下三个字,“同心结。”
云歌未明白红衣究竟是说难编,还是不难编,但她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遂没有再问。
红衣挑了一段红丝线,绕到云歌手上,示意云歌自己编。
云歌并没有想学,但看红衣兴致勃勃,不好拒绝,只能跟着她做起来,“红衣,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红衣笑点点头,示意她问,云歌犹豫了下:“你和孟珏熟悉吗?”
红衣看着云歌手中的同心结,以为她的同心结是编给孟珏,一脸欣喜地朝云歌竖了竖拇指,夸赞她好眼光。
云歌却以为红衣赞她编得好,笑道:“过奖了!哪里有你的好,你的才又漂亮又实用。”
红衣霞上双颊,又羞又急,匆匆伸手比了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高度,表示她在那么高时,就认识孟珏了,她很了解孟珏,孟珏很好。
“原来你少时就认识他了。那……红衣……你知道不知道孟珏……孟珏他吃菜根本吃不出味道?”
咸酸甜苦辣,孟珏竟是一种都尝不出来。云歌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有不辨百味的人,当时就想,这样的人吃什么都如同嚼蜡,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却没有料到,自己有一日会碰到这样的人。
红衣不解地看着云歌,云歌立即笑说:“没什么,我随口胡说。为什么这个要叫同心结?”
“红衣,我想喝不冷也不热的茶。”不知何时立在门口的大公子对红衣吩咐。
红衣立即站起,对云歌抱歉地一笑,匆匆跑去厨房。
云歌看着大公子,“你知道?”
大公子仍然带着一分似笑未笑的笑意,“你发觉多久了?”
“不久,试过几次后,最近才刚刚确认。”
“他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你最好当作不知道。我认识他时,他已经是这样了。具体因由,我也不十分清楚。好像他在幼年时,目睹了娘亲惨死,大概受了刺激,就落下了病根,舌头不辨百味。”
“惨死?”云歌满心震惊。
大公子笑瞅着云歌:“云丫头,你打算嫁给孟珏吗?”
云歌气瞪着他,“你胡说八道什么?别忘了,你现在住在我家里,得罪了我,赶你出门。”
“你不打算嫁给孟珏,打听人家这么多事情干吗?他的事情,我只是半清楚,半不清楚,你若想知道,直接去问他。不过……”大公子就着红衣的手喝了口茶,牵着红衣出了院子,“不过我的建议是什么都不要问。每个人都有些事情,只想忘记,只想深埋,何必非要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扒出来呢?”
大公子把她想成了什么人?云歌对着大公子的背影挥了下拳头。她不过是想知道孟珏没有味觉的原因,看是否有可能治好,云歌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吃什么都没有味道的生活。
继而又无力地重重叹了口气,为什么他们都有想忘记、想深埋的事情?
刘病已如此,孟珏也如此。
她曾很多次想问一下刘病已过去的事情,想问问他这些年怎么过的?也想试探一下他还记得几分当年西域的事情,却感觉出刘病已一点都不想回顾过去,甚至十分避讳他人问,所以一句不敢多说,难道以后对孟珏也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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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心情低落,无意识地像小时候一样,爬到了树上坐着发呆。
看到一个身形像刘病已的人从院外经过,云歌揉了揉眼睛看第二眼。看完第二眼,第三眼,眼睛一揉再揉后,她终于确定那个身杆笔直,走路端正,神情严肃认真的人的确是大哥。
吊儿郎当,漫不经心,懒洋洋的像刚爬起床的笑,慵懒的像随时随地可以倒下睡的步履,这些都不见了!
走在大哥前面的人是谁?竟然能让大哥变了个人?
云歌蹑着手脚悄悄翻进了刘病已的院子,却不料看到的是那个人神情恭敬地请刘病已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