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天豪是一家之主,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当初她对姚天豪就只有崇拜,一度觉得自己能嫁给姚天豪是老天保佑。
“谁像你一样只在乎这些身外之物!”董元祥不屑地看了谭春娟一眼,转身走了。当初母亲去世之后,董元祥就在姚天豪的资助下开了一家小饭馆,和妻子一起操持,因为他很喜欢喝酒,姚天豪也不时会过来,饭馆几乎没什么盈利,姚天豪也因此当众说过让他不用还钱,只要给他们喝酒就行。
董元祥走了,谭春娟看着床上的姚天豪,咬着牙开始给姚天豪脱身上的衣服。姚天豪明天还要去衙门做事,总不能这样一身的酒气。
“你还真贤惠。”一直飘在谭春娟身后的穆凌飘到了谭春娟的前面。
“仙女,你还在?”谭春娟惊讶地问道。
“他这个样子,你还打算伺候他?”穆凌问道。
“他是我男人。”谭春娟有些不解穆凌为什么这么问,她虽然会跟姚天豪吵架,会跟姚天豪撒泼,但姚天豪是她的男人,这点毋庸置疑。
“你没了他说不定过的更好。”穆凌又道,谭春娟和苏梓画不一样,苏梓画真要说起来,其实没什么谋生技能,而她的容貌也会给她带来麻烦,但谭春娟就不一样了。
谭春娟五官不错,但她在娘家的时候一直要干活,跟了姚天豪之后也终日忙碌,于是皮肤又黑又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底层女人。
苏梓画要是独自生活,再怎么扮丑那气质和皮肤也能引来不怀好意的人,谭春娟就不会了,真要有人敢动手动脚,谭春娟多半也能拎把刀上去跟人干架。
穆凌要帮的人就是谭春娟,自然也冥冥中知道了谭春娟这几年的情况,谭春娟在杜家干活虽然赚的不多,但养活两个孩子还是够的,反倒是在多了一个姚天豪之后……姚天豪基本不往家里拿东西,倒是家里有点什么会往外送,以前谭春娟好不容易给孩子做了一件棉袄,在外面干了一天活回家,就发现自己儿子身上的新棉袄换成了一件又破又旧的——姚天豪一个兄弟带着孩子来他们家,那孩子看上新棉袄了,姚天豪就让自己儿子把新棉袄脱下来换了那人的旧棉袄。
这样败家的男人,还不如没有。
“可他是我男人。”谭春娟很坚持,她虽然恼恨姚天豪,但姚天豪毕竟是她丈夫,而且姚天豪再不好,也没有赌钱打老婆之类的恶习,她是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姚天豪的,只想让姚天豪对她和孩子上点心,顾着点家里。
穆凌又问了些问题,和谭春娟交流了一番,也算是明白了谭春娟的想法。谭春娟怨恨姚天豪不知道顾着家里,但并不想离开姚天豪,甚至可以说,她对姚天豪有很深的感情。
“当初我来镇上赶集被狗追,就是相公把狗打跑的,后来也是我爹说他当众抱了我坏了我名声,他才会娶我,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有,能嫁给他是天大的福分。”谭春娟道,当初她是配不上姚天豪的,能嫁给姚天豪她高兴地不行。
姚天豪是帮着打了狗,但当时那情况,姚天豪其实完全不用抱着谭春娟……只是那时候,姚家对谭春娟确实算得上不错:“那你想怎么办?”
“仙女,你不是说你会帮我吗?我要怎么让相公顾着点孩子?”谭春娟急切地看向穆凌。
“你想让他惦记着点你们,那就不要他喝醉酒还伺候他了。”穆凌略一沉默,然后说道,谭春娟虽然会吵架,但还是把姚天豪伺候的很好,姚天豪当然不把她的某些话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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