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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求签(第1页)

阿福感觉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运气好。

心里想什么,就来什么。头天夜里睡觉前,她想起那个人,第二天出宫时,恰巧就碰上了。

阿福这次遇上他的地方,是在铜驼街西。

就在宫门建春门外不远。那一带多是朝廷的寺库、官署,还有部分王公大臣宅第。阿福经过那条街,猛然看到道旁的柳树下,有个鲜衣丽服的青年,弯着腰,手扶着树干,正在呕吐。

正是阿福在宫里曾经见过的那人。

他掉了一串手珠,阿福正在宫门洒扫,拾起来,请还给他。就像是阿福见过的无数达官贵人一样,他矜持淡漠,并没有看阿福一眼。阿福跪在面前只能看到他脚背,还有他袍子下摆。腰间垂落的玉穗子,流苏一个是黄的,一个是蓝的。对他来说,大概阿福只是个名字都没有的小宫女,然而那一刹那对阿福来说有些异样。因为他年轻,少年郎,如珠似玉,红唇皓齿,模样十分勾人。阿福不小心看到他脸,心就怦怦地乱跳,只觉要死了。

要死了就是,头脑发昏,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要是他把阿福给卖了,阿福都能帮他数钱。要是他用个绳子悬块骨头,阿福就能跟着他走。

可惜对他来说,阿福大概连被卖的价值都没有。

阿福知道他的名字。

他姓云,单名是一个郁字。在朝中有官职,还有爵位,他的封号是乐平王。

正儿八经的皇室宗亲。

年纪不大。

据阿福所知,他才二十出头。

但辈分不小,刚驾崩的那个倒霉皇帝,论年龄小他三岁,但论辈要喊他一声堂叔。阿福听说他跟倒霉皇帝的关系很好,很小就入了宫,给倒霉皇帝做伴读,名为叔侄,实际上情同手足。倒霉皇帝给他封王,让他做大官。

阿福还知道,他没娶妻。

早先似乎定的有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世家千金。但逢上三年前,他母亲老王妃薨,就耽搁了。好容易丧期满,这位乐平王,跟他那个亲舅舅兼准岳父,不知闹什么矛盾,婚事也吹了。皇族之中,年过二十还没有娶妻,且未有诞育子嗣的,他是唯一一个。连倒霉皇帝,比他小三岁,都生过几个孩子了。乐平王云郁,素来名声完美,一不饮酒,二不好色,三不敛财。阿福没想到会当街撞见他醉酒。

那样子,一看就是喝多了。面红耳赤,跌跌撞撞的,老远都能闻到酒气。黄汤带水,吐的像是胆汁都出来了。

他今日并未穿白衣服,而是穿的靛青袍。但阿福眼神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先只是认出个影儿,还不是全影,他旁边有人,仆人随从之类的。阿福都还没看到脸呢,就感觉眼皮子跳了跳,心窝子也跟着跳。阿福心说,完了,怎么感觉不大对劲,这奇怪的本能反应是从哪里来?正想多瞅一眼,那人抬了头,拿手帕子擦嘴。好生鲜妍明媚,容色瑰丽的一张脸。纤毫生动,浓淡得益,连醉酒都是好看的。亏他是个男儿!阿福就宛如一只小蜜蜂儿误入了百花深处,但觉眼前姹紫嫣红,春光缭乱,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支红杏出墙来。

阿福绝不承认自己是个花痴。

她是有节操的。

男儿再好看,再会甜言蜜语、胡搅蛮缠,她也从不轻信了去。对无关的人,阿福绝不心存幻想,将身心托付,更不会听谁的话,或白给对方一文钱。

不过……

看看……看看总没事的吧?看看又不少块肉。阿福于是就两眼直勾勾地看。那眼神儿,跟小孩馋肥肉差不多。

这次不是在宫里。她的胆子大起来了。

她的目光太□□裸。像贪玩的孩子在打量一件新玩具,又新鲜,心痒想玩,又有点胆怯,明知自己无法驾驭。

非常孩子气的神情。

好奇、专注的情绪直白地从眼底流露,一望便知,丝毫不加掩饰,云郁再不留心,也察觉到了。

云郁看到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宫装打扮,看衣裳知地位,身份明显的不高。相貌么,普普通通,远看着尚有几分清秀,身量苗条。腰儿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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