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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现在她有大内行走令牌了,以后可以随意进出宫禁。最令她高兴的是姜皎在皇宫画院为她整理了一间画室。这可真棒,不是吗?

她的左手握着那个古旧的镯子,预备还给那个吐蕃人。

其实,她原本就没有打算收下这礼物。可那天居然像走火入魔一样把镯子戴在了手腕上。最令她沮丧的,是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对频伽说了谎。根本没有必要说这谎的。可却不知怎么了,下意识地不想说出是一个吐蕃男人送给她的礼物。

她怎么能对他说谎呢?

连绵成线的雨滴滴落在微微旧黄的油纸伞上,跌落成四瓣五瓣,在千寻的周身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雨雾。空荡的宫道上,静得只能听到雨滴扑向大地的声音。

到了兴庆殿,门口吐蕃士兵立于两侧,他们都像是雕像一样手执兵器一动不动,看起来像凶神恶煞一样吓人。

怎么找他呢?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她撑着伞,愣在雨中。脚上穿着的回纥高腰靴脚面被溅湿了,褐色羊皮深一块浅一块,跟她被沾湿的裙摆一样发出柔弱的喘息。

“小姐是找我吗?”

正当踌躇犹豫的时候,一个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突然间,她脚边的雨都消失不见了。抬起头,那个她以为是哑巴的吐蕃人手撑着一把千寻从未见过的巨大牛皮伞盖在了她的头顶。脸上,仍是覆盖了一半面部的浓密虬髯,眼睛里,仍旧是令人难以忘记的孩童的纯洁眸光。黑亮黑亮的,无辜无害。

“你,是你?”千寻怔忡问道,“你就是在曲江池笑我的那个人?”“是,正是在下。那时我第一次在长安迷人的风景中闲逛。要知道,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喘息过。即便是身处朦胧迷人的曲江池,我的神经也是高度的紧张。或许,想要我性命的人随时随地都会从看起来朴实无害的人群中飞降而出。对我来说,悠闲的生活根本就是襁褓时躺在妈妈温暖怀中吸吮香甜乳汁的再也不可能出现的短暂美好。三十六年了,我一直这样坚定不移地认为着。直到那天看到了你与一对神奇的小鸟玩耍嬉闹!一幽碧水,一对蓝鸟,一个少女,一朵蔷薇,竟组成了世间最闲适的画面。我被眼前的一幕缠住脚步,浑身不能动弹,只能呆呆地望着紫色朦胧的你。那笑声,是我自懂事以来第一次不由自主的失控行为。所以,第二次见到你,我说不出话来。那是因为,我只想看着你,生怕自己粗哑蠢笨的声音葬送了我们之间原本温馨快乐的气氛。所以,请原谅我,当时忐忑的隐瞒。”千寻傻了,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看起来野蛮庞大的男人在讲述他内心世界时,会如此动人。如同一只让你看到就瑟瑟发抖的猎豹突然间温柔地走向你,卸下所有的掠夺和野性,乖顺地趴伏在你的脚边,添舐你的裙摆。

尺带珠丹望着在雨中水汽浸染下皮肤泛着透明质感的千寻。在用他所有身为帝王的深沉与内敛控制着自己的冲动。不!他是尺带珠丹,他不是那个昏庸老去的唐玄宗。他不是为了自己的欲望置江山百姓于不顾的赞普。他是伟大的松赞干布的孙子。他的爷爷为了吐蕃的美好与富强,舍弃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与唐朝的文成公主相敬如宾,度过了他政治不凡情感平凡的一生。自小,他就认定自己要做像爷爷那样的赞普,把自己有限的一生奉献给吐蕃那片神圣的土地。

两个人傻乎乎地对望着,各自想着隐秘的心事。

千寻下意识地抚弄着拿在手中的镯子,此刻,那上面的隐秘花纹早已经烙在了她手指敏锐的触感记忆中。

尺带珠丹看到了那镯子,眉头一簇,一只手接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戴在了她的手腕上,“我送给别人的东西,从来就没想过要回来。也从来没有人能拒绝我的礼物!”他很受伤,无力而又强悍地喊道。千寻低下头,望着纤细手腕上的藏银镯子,摇头说道:“不,我不能要!”

“那你现在就离开!然后把它丢弃在流满污水的阴沟里。但是,不要还给我。它的主人是你,从现在开始,怎样处置它是你的事情!”“你……”

雨下得更大了。过了好一会儿,尺带珠丹才叹了口气,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

“走?”

“是的,回我的国家。”

“是吗?”千寻把目光从银镯上别开,脸上浮现笑容,“好吧,我决定了,收下你的礼物。为了感谢你,我画一幅画送给你好了!”说到这儿,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什么都没有,就只拥有这个。”她伸手指着背在身后的画夹。

宫廷画室。

“你等我一下。”千寻找出一块巨大的黑色棉布,铺在空荡的画室中央,然后用手指指那里,说道,“去吧,随便你用什么样的姿势都可以。怎么样是舒服的放松的,就怎样好了。”

尺带珠丹正在翻看千寻画夹里的素描,其中,千寻第一次见到频伽时画的那幅半裸素描吸引了他的眼球,使得他目不转睛地盯着。

听到千寻的话,他抬起手,摇晃着手中的素描,“我要画这样的。”

“什么样的?”千寻好奇地走近一看,脸颊顿时绯红起来,“这、这个不行。”这是她第一次与频伽相遇时画的。对她来说,绝无法复制。

“不,我就要这个。”尺带珠丹强硬地要求着。

“可是,我现在找不到当时的感觉了。这种状态去画,很可能是一张失败的、没有生命力的画。这样,你也要坚持吗?”

“是的!”他的回答非常坚持。

“那,好吧。”她的心跳有些莫名的加快,别开尺带丹珠的固执的眼神说道,“那,就脱掉裤子……哦不!对不起,对不起!我说错了,是、脱、脱掉上衣。到棉布上去。”千寻的脸热辣辣的,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间惧怕画人体画了。

她打开画夹,假装若无其事地用刀子削着炭笔。一根原本挺长的炭笔已经被削去了大半。炭灰散落在脚边,无辜地粉身碎骨。

地面上,衣服、腰带、毡靴被丢弃一边。此刻,尺带珠丹雄健非常的身体裸露无遗,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薄薄的米白色衬裤。

“好了吗?”千寻仍然很乌龟地低头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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